那次在宠物诊所里,露被诊断出有不轻的真菌性皮炎以及胃炎,看来以前在街上风餐露宿的流浪生活的确给它留下了一些阴影。胖乎乎的医生微笑着给它戴上了一个淡绿色的圆形塑料头套,以防它再抓搔皮肤发炎处,又配了一些药与特殊的沐浴露带回家。我开始花不少时间护理露风禅。
从带它看病的那个上午起,狗狗露风禅已经明显地爱上了我,远远地看见我走来就会摇尾,常常用舌头舔我的手脚。它的眼睛会说话,安静地看着我时似乎总是说了很多我不全懂但相信是安慰鼓励的善解人意的话。
而我有过几次给它喂药与清洗涂抹患处的亲密举动后,对它也不再陌生,渐渐地视它为忠诚的朋友。我与狗,似乎在快速地彼此驯服着。
哲曾经喜欢在有空时拉我坐在沙发上,我们为彼此读小王子里面狐狸与小王子的那段关于“驯服”的故事。
狐狸对小王子说:驯服我吧。它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服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友谊或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彼此的驯服,与你所花在上面的时间与精力有关。
你用你的真心付出滋养爱的花,付出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只是世间的太多黯然神伤、苦情爱怨都缘于错爱,错将不是爱的感情当作爱情,误以不该爱的人以为爱人,那样的话,你就永远无法驯服那个人、培植那段情。
所以才要正确的选择。而世界太大人太自由,像萨特说的:人的自由,其实就是选择的自由。
那一晚,我选择的却是对哲说“不”说出口的时候,上天啊,我就已知道这是个错误。难道我与哲彼此之间驯服得还不够吗?
想到这里,我坐在小圆凳上叹了口气,摸摸蹲伏在面前的露风禅的头,继续给它的右后爪涂抹杀菌药膏。那药膏散发出过期香水的气味。
我们住的四层仿西式新公寓楼位于上海原法租界,住的几乎都是新兴的中上层阶级,其中有不少像我们这样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或租,或买。每户都有宽敞的露台与底层车库,时尚而奢侈,价格不菲。
我所住着的三室一厅的公寓是哲与我在一年前一起买的,当然他出了大半的钱。公寓被精心地装饰过,华美而不过分,每个房间都摆放着阔叶绿色常青植物与意大利进口的桃木家具、舒适异常的玫瑰红丝绒大沙发,还有一些哲在以往四五年淘到的古董,轻如薄雾的白色镂花纱帘,柔软地低垂在深咖啡色的硬木地板上,客厅角落的那架钢琴,哲有心情时会坐上去弹唱一首披头士的经典曲,比如“wheniamsixty”
他就是那样的人,年纪轻轻的身躯里藏匿着一个老老的魂,喜欢所有上年头的东西与人,他不害怕变老,相反,他期待着到六十岁退休后与我一起悠闲地环游全球,一路拍拍照,写写日记,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了解各种各样的文化,年老时特有的那种对人生的通透而豁达的态度,对世界的重又变得单纯而清晰的目光,是哲一直向往的。
但这样的向往并不妨碍他现阶段的努力创业。他不仅仅是一个天才的建筑设计师,在生意上也一点不输于他人,超凡的雄心壮志与机敏勤奋使他在上海建筑业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立于不败之地。
就是这样一个矛盾混合体!
我也一样。我们是彼此的镜中像、孪生子。我们相爱相守不可分离。
转眼已是哲离开后的第四天,我都觉得像第四年了。我在一个笔记本上这样记录着。写日记是自从哲走以后我培养出来的新习惯。
这一天天空万里无云,太阳正从东方以覆盖一切的力量放射光芒,空气是明亮的淡金色。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警醒,很早就起床了,洗漱吃早饭,又喂露风禅早饭,再给它用药水清洗了患皮炎的地方,最后涂上一层新药膏。
一切完毕后,我决定第一次带狗出去散散步。反正在家里除了胡思乱想与发呆,我什么也做不了。露已经成了我新近独自一人后的唯一伴侣。
给狗戴上那次在宠物诊所的商店里新买的狗链,戴狗链时它显得烦躁不安,也许是觉得这链子限制了它的自由。折腾了好久,才用链子牵着它下楼来到街道上。
它时而低头嗅着路面,时而欣赏街景,一路脚步不停走得飞快。过了交通灯后,它突然慢下脚步,在一个报刊亭旁边兜兜转转,任由我怎么拉都拉不走。以为它要小便,就耐心地等在那里。但在刹那间它一个猛冲,拽得我几乎跌倒在地。
我叫出声来,连忙松开了手。等它跑回我跟前时,嘴巴上已叼了一样东西。我疑惑不解地接过来一看,是个一次性打火机而已。
正想扔掉,电石火光间我突然意识了什么,再低头仔细察看手中的这个东西,没错,正是哲常用的那种打火机。我们时时光顾的那家足浴店每次都给顾客这种广告免费小礼品,手中这只打火机上面印着的店名与地址有些残缺了,哲习惯一边抽烟一边漫不经心地用指甲去刮上面印的字。这是他一些莫名其妙的习惯性小动作中的一样。
我的心狂跳起来,紧张不安地朝四周张望。丝毫没有哲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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