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安琪。”她也笑:“我累了嘛。都跑了一天了。”她头发散乱着,笑容好看得要命。她永远需要新奇的风景,也许这就是她的照片永远不能像那幅纽约一样打动人的原因。可是她给人留下的那种“追寻”的印象,就像一群突然飞过蓝天的鸽子,生动而美好地撞击人的视觉。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她的大学老师才会像拥抱一个假期那样拥抱她吧。可惜那个男人并没陶醉到忘乎所以,他还清楚“假期”在生活中应有的比例。
我似乎说过,绢姨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理想,在我们这个贫乏的北方城市里绽放着。又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绢姨的个人摄影展也要开幕了。在我们全家的记忆中,那种幸福的忙碌再也没重演过。全家人帮她选照片,给照片起名字,妈妈的同事甚至病人和爸爸带的研究生也被发动了起来。最兴奋的人,当然是姐姐。深夜里我看着她在台灯下,常常对着绢姨的新作发呆。黑白的,彩色的,在午夜的灯光下凝固着。其实最动人的,不是它们,是十六岁的姐姐的眼睛。姐姐考上了一个最棒的高中,她依然辛苦地让台灯亮到午夜或者凌晨,可是这台灯证明的早已不再是当初为了拿到第一名而拼搏的荣耀,姐姐已经变成一个为了勉强维持中等水平而努力的学生。他们说高中很难念,也许是的。经常是在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台灯依旧疲惫而衰老地支撑着这个小屋的夜晚,我几乎听得见台灯咳嗽的声音。姐姐瘦了,饭桌上更加沉默甚至僵硬。好多个夜晚我看见她咬着嘴唇把一张张试卷和老师不再给她高分的素描撕得粉碎,我害怕地缩在被子里,听着纸张碎裂的声音,下意识地分辨着姐姐正在撕的是试卷还是素描纸,还有姐姐也许夹杂着哽咽的喘息。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有一个男孩来爱姐姐,她会不会好一些?
绢姨的摄影展代替了我假想中的男孩。除了我,没有谁见过姐姐不美丽的脸和凝视绢姨的照片的眼睛搭配起来是一个怎样的瞬间,还有周围艰难的灯光。那时候我真心实意地祈祷绢姨的影展能够成功,为了姐姐。
我做不到像姐姐一样,我无法百分之百地仰慕绢姨的作品。当我用十九岁的眼睛来打量它们时,看见了一个又一个“优美的沧桑”、“精致的颓废”、“美好的悲哀”、“尊严的贫穷”——这类的偏正短语我相信还有很多。你说世界上没有尊严的贫穷?那你一定没去过西藏。要拍废墟时,绢姨的眼睛就会变成月光,看似温柔地笼罩其实远隔万里;要拍伤疤时,绢姨的眼睛就变成手术刀锋上的那一抹寒光,看似凌厉其实小心翼翼地切去一切不堪入目的部分。它们很美,我承认,可它们没有纽约里的那种勇气。但是十六岁的姐姐,她崇拜一切完美。
现在我回想起绢姨开影展的那年冬天,觉得自己的童年,就是在那个季节结束的。
傍晚,妈妈接我从学校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家门居然开着。走进客厅,发现绢姨的房间的门也半开着。从我站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墙上那幅纽约,还有爸爸和绢姨。绢姨的脸埋在爸爸的肩头,爸爸的胳膊紧得有些粗暴地搂着她的腰。妈妈从后面捂住我的嘴,她的手上还带着户外的寒气。妈妈在我的耳朵边说:“宝贝,爸爸和绢姨都是出过国的,这在西方只是一种礼节。”妈妈的声音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清澈。她已经很久没叫过我宝贝了。
后来我常常想,还好那个时候,姐姐还没有放学。我不知道后来发生过什么,只知道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绢姨的影展意料之中地成功了。影展开幕的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绢姨浓妆的样子,展厅的灯光恰如其分地铺垫着她周围的阴影,我不知道是她还是她的照片征服了我们这个寒冷和荒凉的城市。她穿着深蓝色的唐装上衣和铁锈红的大裙子,她真的很美。我从来都不能否认这个。影展后不久的一天早上,绢姨在早餐桌上对我们说:“安琪,北琪,绢姨要搬出去了。”
“为什么?”姐姐重重地把碗砸在桌上,一声钝响。
“北琪,绢姨有工作。”妈妈把果酱放在桌上,安静地说。
“在家里就不能工作了吗?我不想让你走!”姐姐盯着绢姨“安琪也不想让你走!对不对,安琪?”姐姐热切地转过了脸。
我低下头的一瞬间,知道妈妈看了我一眼。然后我抬起头,说:“可是绢姨一直都嫌咱们家离暗房太远了呀”我笑着,如果妈妈没有看我那一眼,我也许不会在一秒钟之内想到这个绝妙的理由。
爸爸笑了:“北琪,你看,安琪比你小六岁呢。”
姐姐扔下筷子,拎起书包,委屈地冲了出去,重重的摔门声让我打了个冷战。妈妈笑笑:“别理她,吃饭。安琪,把牛奶喝完,不可以剩下。”
我喝着牛奶,努力地吞咽着。早上特有的那种像是兑过水的阳光映在玻璃杯的边缘,我听见爸爸喝粥的声音。一切如常,只有我,我成了妈妈的同谋。在一个飘满牛奶、果酱、煎蛋和稀粥香气的早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是同谋——科学家管这叫“纳什均衡”只有姐姐,落入一个不动声色的圈套。她的委屈和愤怒都尴尬地赤裸着,就像一只不断撞击着玻璃窗的飞蛾,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飞不进去。姐姐是无辜的,只有姐姐一个人是无辜的。我不怪妈妈把我拉了进来,我知道她爱爸爸,她叠我们的衣服时永远不会像叠爸爸的衬衣一样认真;可是没有人能代替我忍受那种蜕变的滋味。
晚上姐姐哭了。她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扔下了笔,然后我就听见她像是来自体内很深的地方的呜咽。我冲下床紧紧地抱住她的后背,她背上的两块骨头一下一下地刺痛着我。“姐姐。”我叫她。“安琪,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帮我把她留下?你讨厌她吗安琪?”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好紧紧地抱她,紧得我自己都觉得累。姐姐的眼泪温润地打在我的手背上。我不怪妈妈,如果姐姐没有伸出指尖,轻轻地把她的泪珠从我的手上抹掉;可是她这样做了,她的手指真凉。
绢姨搬走了。妈妈帮她料理一切可以想到的事情,好像她要走得很远,其实不过是几条街的距离。绢姨走的那天,我跑到她住过的小屋里。墙上还挂着几张照片,真好,纽约还在。原来我留恋那张纽约胜过留恋绢姨。我还是不怪妈妈,我想明白了,因为我也想让她走。
现在网上和一些时尚杂志里似乎有一种潮流,就是一些年龄其实不大的人们争着为“成长”下定义,争着追悼其实还没远去的青春。“成长”就像一面旗帜,庄严地覆盖着“青春”的遗体。当十九岁的我浏览这些精致的墓志铭时,突然恶俗地问自己:我知道什么是“成长”吗?对于我来说,第一次成长是九年前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