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将近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入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惟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一个是公共活动场所,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场所,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的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一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纔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妈妈是全村惟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会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纔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一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村里人更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它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出门很少,但不管走到哪里,稍一回身,总能看到窗口、门边星星点点注视的目光。她以为是乡亲们对新人好奇,便红脸低头,用微笑打一个没有具体对象的招呼,快步回家了,而不知道麻烦主要出在那身旗袍。
祖母也来自上海,当然看不出妈妈的旗袍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个儿媳妇处处让她顺眼。直到有一天,祖父的堂弟余孝宏先生对妈妈说了一句话,纔传达出了一个村庄对一种服装的嘀咕。
孝宏爷爷坐在草垛边的石墩上,叫了一声妈妈的小名。这小名,是他从祖母的呼叫声中听来的,他与祖母同辈,这么叫很合适。
妈妈停步,恭敬地等他说话。
他说:“你这种穿法是朱家的,这里不这么穿。”
妈妈看了一眼自己的旗袍,没有听懂他的话,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孝宏爷爷其实是个很轻松的人,平日里习惯说说笑笑,一点也不想摆长辈的架子,看到我妈妈发愣,就笑了,说:“你看这里的女人,都是穿老布裤干活的。你这身,又不过节又不做客,太齐整。”
在我们乡下“齐整”这个词,含有漂亮的意思。
妈妈“哦”了一声,点点头,便转身回家禀告祖母。祖母一听就来气:“就他管得宽!把他老婆都管成了痴子!”
话虽重,口气却是打趣式的,祖母说的时候还笑出声来了。
“痴子”也就是疯子,是指孝宏爷爷的前妻,祖母的妯娌,一直蛰居在我家西边邻屋的楼上。这是我们童年时代最渴望见到又最害怕见到的人物。她比我祖母年轻多了,我见到时大概也就是四十多岁吧,偶尔下楼来,不讲话,也不给谁打招呼,不胖不瘦,表情平静地轻声自语着什么,走不了几步又上楼了。
记得我五岁时有一次从山里采了一大把杜鹃花回来,在后门正遇到她下楼。她眼神定定地看了我手上的杜鹃花一会儿,又移眼看了看我。我分出两只花来送给她,她把花拿到眼前又细看了一下,却立即塞回到了我手里,转身便上了楼,没发出一点声音。
前妻疯了,孝宏爷爷又续娶了一位,那就是至今健在的我的小阿婆了。小阿婆只比我妈妈大三岁,却长了一辈,她干练爽利,丰腴白净,是村子里的一个人物,如果用现代传媒的语言来定位,算是“该村妇女界的言论领袖”小阿婆是从北边的新浦沿嫁过来的,那里靠着海,有渔业、盐业、航运业,这比我们村里开化。据说小阿婆还见过在整个浙北、浙东都鼎鼎有名的强势士绅王尧辉先生。王尧辉的强势,在于他有效地掌控了三北地区的盐业,这可是身价无限的土皇帝,早被此间村民神化了,小阿婆居然见过!光凭这一点,就使她在村民中的地位不凡。
小阿婆告诉乡亲:“连王尧辉家的佣人也吃得起馄饨。”然后她细细讲述馄饨是什么。非常薄的面粉皮子,包住了一点点最新鲜的肉馅儿,水一煮,薄皮子像云一样飘起来了。乡亲们一听,心也飘起来了。
孝宏爷爷把这么一个见过世面的小阿婆娶到了家里,实在让村里人佩服不已。他总是坐在村头草垛边的石墩上,晒着太阳,调笑着每一个走过的人。但是,别人不敢反过来调笑他,一是因为他辈分高,二是因为他家里有这样一位妻子。连妻子都能随口说说王尧辉了,那丈夫如何了得,天下还有什么事不在他的眼皮底下?
但是,正是这位孝宏爷爷,不能接受我妈妈的旗袍。难道,连见多识广的小阿婆也没穿过旗袍?王尧辉家如此豪门,女眷如云花团锦簇,小阿婆没穿过总也见过吧?
妈妈问祖母,祖母想了想,说:“她当然见过,却真没见她穿过。新浦沿再怎么,也不能和上海比。”
“那我改穿长裤吧?”妈妈征询祖母的意见。
“其实随便,都可以。”祖母说。
妈妈改穿长裤的第三天,孝宏爷爷又在草垛边的石墩上把她叫住了,说:“你这长裤也不对,太瘦,这里的裤子要宽大。也不能长到脚背,只能到膝盖下面。”
这次妈妈不理了,仍然穿着长到脚背的瘦长裤,过几天又轮换成旗袍。后来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宽大了一点,但还是长到脚背。
乡亲们天天晚上聚到我家来,看妈妈读信、写信,时间一长,也都习惯了她的旗袍和瘦长裤。
读信写信,是在读写一座村庄。
妈妈快速地进入了村庄的内心。
其实远不止是这座村庄。读信、写信的另一端,大多是上海。上海是由一批批闯荡者营造起来的,来自浙江农村的闯荡者又显得特别重要。例如,我家向南不远龙山镇农村的那个闯荡者就当上了海商会会长,他叫虞洽卿,上海最热闹的一条大路曾以他的名字命名。但是,多数闯荡者都没有出名,他们中的一小拨来自我们村庄,平生只有我的妈妈在不断地书写着他们的名字。
终于,妈妈发现,外出的闯荡者也都不识字,收到乡间妻子来信后还要请别人来读。这让她愕然了。
她原来以为自己是一对对夫妻间惟一的“传话者”因此尽量把妻子们的委婉心语细致表述,谁知,这种表述仍然不能直接抵达。对方找到的读信者一定是男人,他们能传达这些哀怨村妇的隐隐心曲吗?
那么上海,浙江农村为了造就你这座城市所支付的情感代价,实在太大了。
妈妈太熟悉上海,因此深知两端之间的不公平。
她知道不公平是永恒的,但她要做点事。
几年读信、写信的结果使她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义务在这些村子间办识字班,在年轻人中扫除文盲。以前已经有一些小媳妇想识字来找她,她觉得不如干脆把事情做得更象样一点。
东边一里路之外的桥头已有一所简陋的小学,办在一个破败的尼姑庵里,但是,当时那里招生太少,要收学费,一般农村青少年进不了。妈妈知道,要吸引大家来上识字班,第一个条件是不收学费,第二个条件是上课时间要顺农活,也就是要在大家收工以后或不出工的日子里上课。
这样办,她粗粗一算,来的人会很多,光她一个人来教,吃不消。
要找一个人来帮忙。
有文化,能教书,愿意尽义务,完全没有报酬,又必须是一个女的,出来教书不影响家庭生计
这样的人,在当地农村,哪里去找?
终于,她想到了自己娘家——朱家村,西边半里地之外的斯文富贵之地,只能从那里搬救兵了。
外公是地主,妈妈去朱家村找人有点不便,但妈妈一直缺少政治意识,心想义务教人识字,这样的好事谁会反对呢?
找到的那个人,便是朱家村除外公之外的另一个“破产地主”朱炳岱先生的年轻妻子。
朱炳岱被划为地主也是因为父辈的家声,到他自己已没有地产。他的妻子身材娇小、美貌惊人,比妈妈小一岁,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与小阿婆一样。姓王,叫王逸琴。
在妈妈还没有嫁到余家时,王逸琴已经嫁到朱家村了。妈妈一直说王逸琴比自己漂亮,但大家都说妈妈的气度更大一点。妈妈出嫁前与王逸琴谈过两次话,彼此印象都好,妈妈也由此知道她文化不低。
现在,妈妈抱着我,敲开了王逸琴家的门。
开门见山,妈妈对她说:“你帮帮我。高地地太苦了,年轻人都不识字。我打听了,别的一些村也是这样。我们两个一起办一个识字班吧,我教语文,你教算术!”
王逸琴说:“亏得你还想到我。”
妈妈说:“这事没有报酬。”
王逸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看,我是地主的老婆,别人都不喜欢我到外面走动。”
妈妈笑了,说:“我还是地主的女儿呢。”
王逸琴问:“万一人家拖脚怎么办?”她说的“拖脚”也就是一般所说的检举、揭发,我们那里把“拖”字发音成“得唉”她的意思,如果有人检举、揭发,有一个地主的女儿和一个地主的妻子一起办了一个识字班,一定有什么不良目的,该怎么办。
妈妈回答道:“有人拖脚,我们歇手。”
“脚”和“手”对仗,说出口之后妈妈自己笑了,王逸琴也笑了。
那么简单就说定了,王逸琴把妈妈送到她家东首的竹园边。妈妈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美丽的少妇,问:“你这旗袍是上海做的吗?”
“我没去过上海。这旗袍是在娘家新浦沿做的。”王逸琴说。
“新浦沿人穿旗袍吗?我婆家一个长辈亲戚也是从新浦沿嫁过来的,看不惯我穿旗袍,说那里只有王尧辉的家眷纔穿。她还见过王尧辉本人。”
耳边传来轻轻的声音:“王尧辉是我爸爸。”
妈妈对王逸琴更敬重了。倒不是因为知道了她美貌和受过良好教育的原因,而是因为她在父亲还非常得势的时代居然没有让大家知道她是谁的女儿。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十分困难,必须由王尧辉本人作出决定和安排,因此,妈妈对王尧辉先生也产生了几分尊敬。
识字班在我家东门口的堂前开办。妈妈亲自在高地地一家家动员,一些青年听说可以不交学费、不误农活就能识字,地方又那么近,都抢着要来。妈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到邻近的村庄如车头、田央里、顾家村、陈家村去看看,有没有也想进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样上课,多一个人识字总好一点。谁知这么一来,人就太多了。开班那天,人一批批来,挤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够,临时到村子里各家各户去借。
借桌椅的事搅动了全村,有两个女孩子忽发奇想,觉得我家西边邻屋楼上孝宏爷爷那个疯了的前妻屋里,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壮着胆子蹑手蹑脚上去了。
她们小心地向那位安静的疯女人说明来意,疯女人一直低着头,没有表情。两位女孩子站在屋子里四周一看确实有几条空置的长凳,就说:“阿婆,我们先搬走了,上完课马上来还。”见疯女人没有表示反对,就去搬了。
刚向凳子挪步,发现满地都是一些浅黄色的奇怪对象,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麦秆编成的各种小动物,惟妙惟肖,生动可爱,密密层层铺了一地。
两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看了疯女人一眼,心想你长年不下楼原来在编织这么一个热闹的世界。最后,她们搬出长凳时忍不住又对疯女人说:“阿婆,你编得太好了,那么多,送我们两个吧。”疯女人仍然没有说话,但似乎嘴角有一点轻微的笑影。两个女孩子也就一人扛了两条长凳,各拿一件麦秆小动物下楼了。
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阿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纔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橕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是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橕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沈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阿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憋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纔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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