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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营的酒馆,一如既往风格,十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陪酒侍女,浑身上下就挂着几条布料,露出丰满胸脯和修长美腿,以铜盘端着酒水穿梭在酒客们中央,偶尔被人摸摸大腿或屁股,她们也只是一笑置之,甚至抛媚眼以鼓励挑逗,陪酒侍女本也是做兼职的,前提是客人们给得起价钱,可以让她们做任何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延伸服务。
神域监察沙洲营以后,电灯类科技照明物品基本是不用了,不过酒馆里却添置几盏神灯,外加巨大烛台,倒也足以将酒馆你照得明亮。酒馆空间非常大,除酒客喝酒吃肉的地方,正中央还有一个巨大舞池,数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正在大跳脱衣艳舞,左右各有一个擂台,男人在忘情的搏杀打斗。
烟草、酒水、呐喊,这里是一个荷尔蒙爆发的欲望宣泄场所。
两个与众不同的客人走了进来,非但年轻而且相貌气质出众,远甩过其他酒客一大截,陪酒侍女眼前一亮急忙前去迎接,她脸上发自内心露出真诚的微笑,毕竟这样的客人倒也不多见,哪怕不要钱让他们白睡几晚也甘心啊。
金白就不用说,这小子天生一副好皮囊,金发碧眼、皮肤白净,外表又斯斯文文,给人温文尔雅的感觉,犹如饱读诗书的青年学者,又像一个生来好脾气的暖心大哥,当然前提是没有见过他的黑暗面。
云鹰现在也不差。
虽说论身材相貌跟冬归雪、金白这种万里挑一的俊男是没得比,可相比刚刚爬出荒野废墟已经判若两人了,当时瘦骨嶙峋身材矮小的拾荒少年,现在不仅仅身体结实了许多,更是长高了好几个脑袋,眉清目秀,身高尚可,身材勉强凑合,最起码百里挑一还是具备的。
侍女娇笑着将两颗硕大雪球凑过来:“两位帅哥想要点什么呢?烟酒还是女人,我们这里都有哦。”
金白自幼在神域长大,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当闻到对方身上香水,看到两颗白花花大球,他顿时露出窘迫不知所措的表情,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云鹰这个小子真他妈不靠谱,喝酒难道就不能找个正常点的地方吗?
这不是天云城。
荒野里,这家酒吧已经是模仿酒吧了,他是没见过吃人肉喝人血的地方。
云鹰想比就自然多了,他直接在女人又圆又翘的臀部拍一巴掌,“去去去,瞧你这骚样,别吓着我的老处男朋友,有没有安静点好些的位置?”
金白的脸顿时涨得更红了。
他只觉得这种女人实在脏得很。
虽然云鹰已经尽量收力,但是还是打得侍女吃痛,她咯咯笑了几声,胸前沉甸甸白兔一阵乱颤。别看这些女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一个个可鬼精鬼精着呢,她一眼就看出两个人的不同,金白显然是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而且他眼神带着抗拒和厌恶,估计是看不起他们这些半妓半陪酒女,反倒是云鹰看她们眼神是完全平等的。
神域人对荒野人终究是讨厌恶心居多。
又有几个能正眼看他们呢?
云鹰相貌是略逊金白一点点的,不过清秀温和外表,略带轻佻的气质,反而更容易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一年长途跋涉的经历,三年来随波逐流的心态,让他渐渐养成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实力见识逐渐增长,让他看起来变得开朗自信了很多,没事就喜欢插科打诨。
这可都是从荒野佣兵那儿学来的。
云鹰觉得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冬归雪、星光大师那样的英雄人物,也注定融不进神域的世界了,既然如此何必强求呢,该怎么就怎么样,自自然然是最好。
金白皱皱眉低声说:“这种女人实在脏脏下贱。”
“你就醒醒吧,还当在神域里呢?”云鹰一脸坦然不以为耻,“神域那到城墙外面的人都是被抛弃的,如果能吃得饱饭活得好穿得暖,谁喜欢卖笑卖肉的?这都是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倒是不觉得她们肮脏,反倒与神域某些女人相比,她们倒是真情,如果你在荒野里住久了就会明白,谁都没有权利嘲笑一个努力想要活着的生灵。”
金白浑身不自在,“你有没有觉得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有吗?”云鹰四处环视,两人走进热闹酒馆,自然引起到足够的关注,只是周围投来目光太炙热,有女人仰慕,有男人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带刺儿的目光,“哦,忘记告诉你了,这荒野里喜欢玩弄男人屁股的人不在少数。你这样细皮嫩肉金发碧眼一身贵族气的家伙,我看肯定很受欢迎,相信会交到很多朋友的。”
金白脸色一沉,“他们想做玄水第二,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云鹰哈哈笑几声,想起有趣的事情,那是进地狱谷第二年,玄水那个兔爷对金白算是日久生情,有天夜里按耐不住就爬上金白的床,企图行不轨之事。
结果就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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