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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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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仿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什么?我不明白。房间?”“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还有靴子,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像一间又大又冷、石壁石地板的房间,阴影躲在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斐兹,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因为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高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

    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低。我饥肠辕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饱了肚子,我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有很多免子洞,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昏昏欲睡下午时光的地方。我起身准备离桌,但背后立刻有个男孩走过来说:“少爷?”我环顾四周看他在跟谁说话,但其他人都正忙着吃饭。这男孩比我高、比我大好几岁,于是我惊诧地抬头盯着他看,他直视我的眼睛,又问:“少爷?你吃完了吗?”我点点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请你跟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操练场学习使用武器。我是说,如果博瑞屈已经帮你上完课的话。”博瑞屈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单膝跪地,令我大吃一惊。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上衣拉直、头发抚平理顺。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哪,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斐兹,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干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操练场上可不容许迟到,快跟布兰特去吧!”我乖乖照做,心直往下沉。我跟在那男孩身后走出餐厅,试着想像一个比博瑞屈更严格的师傅。那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操练场走去。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兴趣。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脱口而出:“斐兹。他叫我斐兹。”“斐兹?”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么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被刺伤。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扑倒骏骑老兄,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6头猎犬都倒了楣,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满长春藤的墙上的门洞,操练场突然开展在我们面前。“骏骑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猪已经快死了,他只要再补刺它一下就好,结果它猛跳起来朝他冲过去,而且把王子的长矛都撞断了,我听说。”我一直紧跟着这个年纪比我大的男孩,聚精会神听着他的每一字每一句,这时他突然转身冲着我来。我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往后退。男孩嘲笑着我。“我看那年一定是博瑞屈代替骏骑倒霉的一年吧,嗯?我听别人都这么说,说博瑞屈用自己的瘸腿换骏骑逃过一死,又把骏骑的私生子拿来变成自己的宠儿。我倒想知道,你怎么突然就可以接受武器训练了?没错,他们还给了你一匹马,我听说?”他的声调里除了嫉妒还有别的东西。如今我已经知道,有很多人总是把别人的好运当成是自己吃亏。我感觉到他的敌意逐渐升高,仿佛我擅自闯进了一只狗的地盘,但如果对方是狗,我就可以跟它思绪相接,向它保证我没有恶意,但布兰特身上却只有那股敌意,像风暴逐渐集结。我心想,不知他是不是要动手打我,也不知他预期我会回手还是逃跑。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跑了,这时—个穿着一身灰的胖子出现在布兰特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后头。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是被派去把他找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特勒姆师傅报到,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的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我想是的,女士。”“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白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乱嚼舌根了,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给我勤快点、甘愿点,说不定哪天别人也会说你是我的‘宠儿’。我可是可以让你忙得没时间讲闲话的。”“是的,女士。”“你,小子,”她突然转向我,这时布兰特已经沿着小径匆匆跑走了“跟我来。”这老女人没有停下来看我有没有照做,只是径自大踏着步伐穿过开阔的操练场,我要小跑步才跟得上。操练场紧实的土地被晒烤得硬梆梆的,烈日灼烧着我肩膀,我几乎立刻就开始流汗。但这女人走得这么快,却似乎丝毫没有不适。

    她全身上下都是灰色:深灰长罩衫、浅灰紧身裤,还有一件将近及膝的灰色皮围裙。我猜她是某种园丁之类的,不过她脚上穿的灰色软靴让我觉得纳闷。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喘吁吁地说。

    她冷淡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阴影中,脱离露天操练场上的亮晃晃阳光,我紧眯的眼睛感激地睁开来。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先前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谷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爽,还有木头、汗水,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不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根根削了皮的棍棒。

    “挑一根。”她告诉我。从她叫我跟她走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根木杖,小子。在其他人到之前,我要先跟你一对一,看看你的资质、看看你知道多少。”她没花多少时间就搞清楚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很容易畏缩。她用自己手上的棕色棍棒只消几下敲击闪避,就扣住我的棍子,把它从我震得发麻的手中甩出去。

    “呣——”她说,声调不严苛也不慈祥,就像园丁看到一颗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病虫害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探寻过去,在她身上发现跟那匹牝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质问。

    又来了。“斐兹。”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挺直身体,把声音放大一点。“博瑞屈叫我斐兹。”她稍微瑟缩了一下。“这的确是他的作风。见到母狗就叫母狗,见到杂种就叫杂种,博瑞屈就是这种人。嗯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理由。你是斐兹,我也就叫你斐兹。好,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为什么你选的那根棍棒对你来说太长、太粗。然后你再重选一根。”她解释完,我选了另一根棍子,然后她慢慢引导我进行一段练习,这段练习当时看来复杂得无以复加,但不到一个星期就变得非常简单,就像把我那匹马的鬃毛编成辫子一样简单。我们刚结束这段练习,她的其他学生就一涌而入,共有4个人,都跟我年纪相差不到一两岁,但都比我有经验得多。情况颇为尴尬,因为这下子学生的人数变成单数,没有人想跟新来的对打练习。

    我不知怎么熬过那一天,不过到底是怎么熬过的,现在我很幸运地已经一片模糊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身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干嘛要惹国王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内,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肉汤和面包。我离桌一拐一拐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恳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身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内我从来没深索过的部分。

    我们在一处楼梯间平台停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插在上面的几根蜡烛。“国王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厢。”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国王的卧室就在这条通道底,跟马厩一样大。”我点头,盲目相信他告诉我的话,后来才发现像布兰特这种跑腿小厮根本不可能进入王室成员住的厢房,要更重要的仆役才进得去。他带我往上又走了一层,再度停步。“客房在这里。”他说着用烛台比了比,火光随着他的动作流动。“当然是重要的访客才有得住。”我们又往上爬了一层,楼梯比前两层明显窄了许多。我们在接下来的楼梯间平台再度停下脚步,我惶惶然看着往上愈来愈窄、愈来愈陡的楼梯。但布兰特没有带我继续往上走,而是沿着这一厢前行,经过三扇门,然后他拉开一扇木门的门栓,用肩膀顶开门。这扇门感觉很沉重且开启得不甚顺畅。“这房间好一阵子没用了。”他高高兴兴地指出。“但现在这就是你的房间了,欢迎你来住。”他说着把烛台放在一口箱子上,然后就关上沉重的门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一间半明半暗的陌生大房间里。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

    多了两组烛光,阴影缩回角落里。壁炉里有一堆小得可怜的火,我翻动它一阵,主要是希望多点火光而非为了取暖,然后开始探索起我的新房间。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我高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它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十分不祥不善,于是转身走开。

    这房间有人敷衍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干净的芦苇和芳香药草,平整的羽毛床看起来刚拍打过,床上放着两条毯子,是高级的羊毛。围着床的帘幕已经拉开,箱子和凳子也都掸过灰,这些就是房里仅有的家具。但是,一张不但铺着床单还挂有帘幕的真正的床、一张附有椅垫的凳子,再加上一口可以放东西的箱子,我从来不曾独自享有过这么多家具,而且还是我一个人专用的,这使它们看起来更大了。

    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风,但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黄铜,外表颜色深暗,但打开后里面是浅色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衣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衣,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毛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衣,关上箱子。

    我把睡衣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爬上床。现在要睡觉还嫌太早,但我全身酸痛,而且似乎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此刻博瑞屈一定已经坐在下面的马厩房间里,边喝酒边修理马具什么的,炉子里会生着一堆火,还有马匹动来动去的声音隐约从楼下的厩房传来,房间里会充满皮革、油,以及博瑞屈的味道,而不是潮湿的岩石和灰尘味。我套上睡衣,把衣服踢到床脚,安稳地躺在羽毛床上;床褥凉凉的,我皮肤紧绷着冒出鸡皮疙瘩。我的体温让床慢慢暖起来,我也逐渐放松。这一天紧凑又艰苦,我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又痛又累,我知道我应该先下床熄灭蜡烛,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爬起来,也没有那个意志力去吹熄蜡烛,让房里陷入更深的黑暗。于是我昏沉沉打着盹,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壁炉里那堆勉强挣扎的小火。我多希望自己身在别的处境,而不是这间被人遗忘的房间,也不是博瑞屈那充满紧绷感的房间,我想要的是一种安宁平静,或许我一度曾在某处得到过这种感觉,却已不复记忆。我就这么昏沉沉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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