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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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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丝启动引擎,踩了踩刹车,检查过没有问题才上路。开车送多丽和菲雅去滑冰场的路上,她还在绞尽脑汁地想第九件事可能会是什么。她把字母表顺着默念一遍,看有没有哪个字母能唤起她的记忆。但还是一无所获。昨天晚上她好不容易睡着以后,到底梦到了什么?卧室的窗户,海湾里一个黑影。窗帘,她终于想起来了,她梦到窗帘是透明的,而她却赤身裸体。在梦里,她抬头朝外看,见到附近公寓里的邻居在咧嘴笑她。他们看到了她最私密的时刻,她身体最私密的部分。随即收音机里开始传出嗡——嗡——的巨响。“这是美国广播系统灾难应急警报测试。”然后又出现了一个声音,是她妈妈:“不,不,这不是测试,是真的出事了!”再后来,海湾里的黑影升了起来,变成了大海啸。

    海啸象征着热水管破裂,这么说来,第九件事也许就是联系管道工。谜团就算是解开了。可是透明的窗帘又象征着什么呢?那意味着什么?忧虑又一次浮上心头。

    露丝和亚特认识快十年了。当时她跟温迪一起上晚间的瑜珈课,在课上认识了亚特。那是她多年以来第一次尝试健身运动。露丝生来苗条,不需要减肥,因而没想过要参加健身俱乐部。“一年一千块呢,”她惊叹道“就为了跳到个机器上,像轮子上的小松鼠一样跑个不停?”她跟温迪说,生活压力就是最好的锻炼方式。“全身肌肉紧绷,持续十二小时,放松,数到五,再绷紧。”可是温迪不同,她高中的时候是体操健将,毕业以来体重却已经增加了三十五磅,因此她急着想恢复从前的窈窕身段。“起码做个免费的体能测试吧,”她说“又不是非入会不可。”

    体能测试的过程中,露丝比温迪多做了几个仰卧起坐,不由心中窃喜,温迪则大声炫耀自己比露丝多做了几个俯卧撑。露丝身体的脂肪比例占到百分之二十四,算是相当健康,而温迪则是百分之三十七。“托我中国祖先的福,他们世代务农,吃的又不好,所以天生胖不起来。”露丝好心地安慰温迪。但是露丝在柔韧性测试这一项上得分是“极差”“天哪,”温迪惊叹说。“根据这张表格上的标准,你只比僵尸略强一点。”

    “看哪,他们有瑜珈课,”后来,她们在查看健身房的课程表时,温迪说。“我听人家说瑜珈会改变你的人生。再说他们还有晚间课呢。”她轻轻推了露丝一下“说不定还可以帮你快点忘记保罗。”

    她们来上课的第一天晚上,在更衣室丽听到两个女人在谈话。“我旁边那个男的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来上午夜瑜珈课,他说,你知道的,就是裸体瑜珈。”

    “裸体?真是变态!他长得有那么好看吗?”

    “长得还行。不过你能想象二十个人都光着屁股作倒立吗?”等那两个女人出了更衣室,露丝转身对温迪说“究竟什么样的人才会去上裸体瑜珈课呢?”

    “我啊,”温迪说。“别用那种眼光看我,大惊小怪小姐。起码上这种课绝不会无聊。”

    “跟一群陌生人赤裸相见?”

    “不是陌生人,里面有我的会计师,我的牙医,还有我老板。你以为会是谁?”

    瑜珈教室里挤了三十名学员,大多数是女人,大家各据一方,偶尔有人进来时,各自挪动一下垫子,腾出个位置给新来的人。有个男人把垫子铺在露丝旁边,露丝怕他是个居心不良的变态,特地不拿正眼看他。她环顾四周,见大多数的女学员脚趾甲都修剪得非常整齐,涂着漂亮的指甲油。露丝一双宽脚板,光秃秃的脚趾头就像童谣里唱的小猪脚。就连她旁边那个男人脚都比她的漂亮,他的脚细致光滑,脚趾细长,保养得很好。这时她突然惊觉——这人没准就是个变态狂,她怎么会赞赏一个变态狂的脚?

    开始上课后,大家先是诵读一段像是邪教咒语的东西,然后就摆出各种姿势,好象在朝拜什么异教的神明。大家齐声颂念“urdhvmukasvanasana!adhomukasvanasana!”似乎除了露丝和温迪两个,别人都很熟悉每个步骤。露丝就像小朋友玩“跟我学”游戏一样跟着做各种动作。每隔一会儿,那个身体柔若无骨的女瑜珈老师就溜达到露丝身边,不经意的帮露丝这里那里的弯一下,压一下,或者抬一下什么的。露丝心想,我大概看起来活像在受酷刑折磨,再不然就像我妈妈当年在中国见过的那些无骨怪胎,当众扭曲身体娱乐大家,借此乞讨。不一会儿她已经满头大汗,并且把旁边那个男人观察了个仔细,万一需要的话,她可以跟警察详细描述他的样子。“裸体瑜珈强xx犯身高大约五英尺十一英寸,体重约一百六十磅。头发为黑色,眼睛很大,棕色,浓眉,留落腮胡和唇髭,修剪整齐。手指甲非常干净整洁。”

    而且他身体柔软得简直不可思议。他能把脚踝绕到脖子上,还能保持很好的平衡,动作优美就像芭蕾舞明星巴里什尼科夫。相形之下,她自己简直像个在做妇科检查的女人,还是个穷女人。她身穿一件旧t恤衫,褪色的紧身裤,一边的膝盖部位还破了个洞。不过好在她一看就不像那些一心想出来钓个如意郎君的女人。那些女人都身穿名牌运动服,脸上化着很细致的妆容。

    随后她注意到了那个男人手上的戒指,他右手上戴了个手工打做的金戒指,左手上什么都没戴。当然不是每个已婚男子都戴着婚戒,但是至少在旧金山来说,右手上戴结婚戒指绝对能证明他是个同性恋。这么一想,她立刻清楚了:整洁的胡须,保持良好的身材,还有他优雅的动作,无不说明他的同性恋身份。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于是她观察着那男人朝前弯身,伸手抓住自己的脚底板,随即用前额去碰自己的膝盖。异性恋的男人可不会有这番本领。露丝弯下身,手只能垂到小腿中间。

    课程结束前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倒立。新人都靠到墙边上,而那些争强好胜的高手则立刻原地立了起来,活像正午阳光下的向日葵。墙边上没有多余位置了,因此露丝只是坐在自己垫子上。过了一会,她听见那个留胡子的男人说“需要帮忙吗?我可以帮你抓住脚踝,直到你能自己维持平衡,保持倒立为止。”

    “谢谢你,不过我还是算了。我怕一倒立我会突发脑溢血。”

    他笑了。“你总是生活得这么危险吗?”

    “没错。这样生活更刺激。”

    “但是倒立是瑜珈最重要的姿势之一。身体倒立能让你的生活变个样。能让你开心。”

    “真的吗?”

    “你瞧,你已经开始笑了。”

    “听你的,”她说着,把脑袋戳到一张叠起来的毯子上。“举我起来吧。”

    不出一星期,温迪就放弃了瑜珈,去买了一套健身器械,自己在家做运动。那器械看上去就像是黄包车上装了两只桨。但露丝继续坚持每星期上三次瑜珈课。她终于找到了一种真正能让自己放松的锻炼方式。她尤其喜欢那种集中精神专注呼吸,把一切心事抛诸脑后的状态。而且她也喜欢亚特,就是那个留胡子的男人。他友善风趣,不久后,他们开始课后去街角的咖啡馆,坐下来聊天。

    一天晚上,两人喝着低咖啡因的卡布契诺,亚特告诉露丝说,自己在纽约长大,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拿的语言学博士学位。“你能讲几门外语?”露丝问道。

    “我说不来好几门外语,”他说。“我认识的那些语言学家大多也都不行。我在伯克利真正主修的是美国手语。我现在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院的聋人中心工作。”

    “那你岂不是个沉默专家?”露丝开玩笑说。

    “我算不上什么专家。但是我喜欢一切形式的语言——声音,文字,面部表情,手势,肢体语言及其韵律。人们不需言语,也可以表情达意。词句言语一直令我着迷,它们的力量真是太巨大了。”

    “那么你最喜欢的词语是什么?”

    “呣,这问题问的好。”他默不作声,抚摩着自己的胡须,陷入沉思。

    露丝一下子觉得很兴奋,心想他一定在绞尽脑汁要找个极是晦涩难懂的大词,玩填字游戏的时候,只有查牛津英语大词典才能拿得准的那种词。

    “蒸汽,”他终于开口。

    “蒸汽?”露丝马上联想到了寒冷的雾气,飘渺的烟雾,以及自杀的鬼魂。换了她就绝不会选这么个词。

    “所有的感官都能觉察到蒸汽的存在,”他解释说。“蒸汽可以有形有色,但绝不能成为实体。你能感受到它,但它没有固定的形状。它可冷可热。有些蒸汽气味难闻,有些闻起来很美妙。有些很危险,还有些安全无害。它们汽化的时候亮度也不同,比如水银蒸发的时候就比钠的蒸汽要明亮。你鼻子一吸气,蒸汽就进入你的身体,充满你的肺叶。还有这个词本身的发音也很有意思,嘴唇微张,透过唇齿吐出‘蒸汽——伊——’的声音,发音一开始很响亮,然后余音袅袅,慢慢消失,这个词的发音跟意义简直是完美搭配。”

    “的确如此,”露丝赞同道。她也试着像他那样发音“蒸汽——伊——”尽量体会余音在舌间萦绕的感觉。

    “别忘了还有气压,”亚特接着说。“摄氏一百度是水和蒸汽的平衡点。”露丝边听边点头,希望自己看他的眼光能显得聪明专注,能领会他的意思。可她觉得自己像个没念过多少书的笨蛋。“这一刻你面前摆的是水,”亚特一边说,一边做出水流的手势。“但是在热气的压力下,水就会变成蒸汽。”他的手指缓缓上升,表示蒸汽上扬。

    露丝拼命点头表示赞同。水跟水蒸汽两者的关系,她差不多能明白。她妈妈总说水火相交产生水汽,而水汽看似无害,却可以一下子把人烫的皮开肉绽。“就像阴阳交汇?”她大胆提出自己的看法。

    “大自然的二元性,完全正确。”

    露丝耸了耸肩膀。她觉得自己纯粹是不懂装懂。

    “那么你呢?”他说。“你最喜欢的字眼是什么?”

    她显出一副傻相。“噢,天哪,太多了。让我想想。‘休假’,‘中大奖’,还有‘免费’‘打折’,‘大减价’。你知道的,女人都喜欢这些字眼。”

    亚特听了大笑,露丝也觉得很开心。“说真的,”亚特说。“到底你最喜欢的是哪个词?”

    说真的?她飞快地浏览一遍脑海中浮上的词语:和平,爱情,幸福。这些陈词滥调会让亚特怎么想她呢?他会认为她缺乏这些东西?或者觉得她缺乏想象力?她想说“拟声学”(onomatopoeia),她五年级的时候拼对了这个词,得了个拼写奖。但是“拟声学”这个词只是一堆音节组合起来,跟它所代表的那些简单声响毫不相干。喀嚓。砰。乓。

    “我还没有什么喜欢的字眼呢,”她终于承认。“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一直靠文字吃饭,所以只想到它们的实用性。”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以前曾经做过公司内部沟通的工作,后来开始当自由撰稿人,几年前我开始跟别人合作写书,主要是励志和自我完善方面的书籍,就是那种教人如何活得更健康,性生活更和谐,活得更自在之类的书。”

    “你是个书本大夫。”

    露丝很喜欢他这么说。书本大夫。在此之前,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别的人,都不曾这么称呼她的职业。大多数人管她叫“鬼写手”(ghostwriter)——她非常不喜欢这个称谓。她母亲以为这称呼是说她能给鬼魂写信沟通。“是啊,”她对亚特说“我想你可以说我是个书本大夫。但我更倾向于把自己看成一个译者,帮助人们把脑子里有的东西转化成书本上的文字。有些作者需要多一些的帮助,有些则不用。”

    “你有没有想过要自己写书?”

    她犹豫了一下。她当然想过。她想写一本像简?奥斯丁作品那种风格的书,描写上流社会的人情风尚,跟自己的生活毫不相干。几年前,她曾经梦想通过小说创作来逃离自己的生活。她可以在小说中重新塑造全新的生活,改头换面,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在虚构的世界里,她可以改变一切,她本人,她的母亲,她的过去。但是改变一切的念头又让她感到害怕,就仿佛她这么想象一番,就等于是在谴责和否定自己现在的生活。随心所欲地写作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痴心妄想。

    “我想大多数人都希望能够自己写书,”她回答说。“可我想我更擅长的是转述别人的思想。”

    “你喜欢这种工作吗?工作让你感到满足吗?”

    “是的。我很满意现在的工作。我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选择自己想做的事。”

    “你真幸运。”

    “是啊,”她承认。“我的确很幸运。”

    跟亚特讨论这些问题让露丝觉得很高兴。她跟温迪在一起的时候,谈的多半是些让人烦心的事情,难得说到点开心的事。她们两人坐在一起大倒苦水:社会对女性越来越不公平了,不讲礼貌的人,妈妈们情绪不佳,诸如此类的事,而她跟亚特的谈话却令他们对于自己和对方都有了新的发现。他想知道她的灵感和动力何来,她如何区分心愿与目标,信念与动机。

    “区别?”她问道。

    “你做有些事是为了自己,”他回答说。“有些事是为了别人而做的。也许这两者是统一的。”

    通过这样的对话,她立刻认识到自己能成为一个自由编辑,一个书本大夫,是件多么幸运的事。这种新发现让她觉得很振奋。

    大约在他们认识三个星期以后的一个晚上,他们开始谈到些私人的话题。“说句实话,我喜欢一个人生活,”她听到自己这么说。多年来她已经说服自己,一个人生活也不错。

    “如果碰到理想的伴侣呢?”

    “我们可以保留各自的住所,待在自己家里,这样两人都能保持最理想的形象。也用不着为了谁的xx毛阻塞下水管这种蠢事争执不休。”

    亚特笑出声来。“天哪!跟你同居的人真的抱怨过这种事吗?”

    露丝不自然地笑了笑,眼睛盯着自己的咖啡杯。发出此等怨言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我们对清洁的要求截然不同,”她回答说。“感谢上帝我们俩没有结婚。”说这话的时候,她感到自己终于是真心这么认为,而不是为了掩饰心中忧伤而故意这么说的。

    “就是说你们原本打算结婚来着?”

    她从来没有从头至尾地向任何人讲过她跟辛保罗之间究竟出了什么事。她讲不出,就算对温迪也不行。她曾跟温迪讲过许多保罗的可恶之处,讲到自己真想跟他分手算了。当她跟温迪说他们俩真的分手了的时候,温迪兴高采烈地说“你终于做到了,太好了!”跟亚特则不同,或许是因为他跟露丝的过去毫无关联,所以露丝比较容易跟他谈到往事。他是露丝做瑜珈的伙伴,只是她生活的周边人物。他不了解她过去的梦想和忧虑。跟他在一起,露丝可以不带感情地坦然说起自己的过去。

    “我们的确考虑过结婚的事,”她说。“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四年之久,怎么能没考虑过结婚呢?可你知道吗?时间一长,激情冷却了,差异却凸显出来。有一天他跟我说曾经报名申请调到纽约去工作,现在申请得到了批准。”露丝心中不禁想起自己当时如何吃惊,又如何跟保罗抱怨,问他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当然,我差不多在哪工作都一样,”她说,当时,她一方面很恼火,另一方面又对搬到曼哈顿去住的想法感到很兴奋“可是这样一来生活就完全变了,何况还得把我母亲抛在脑后,在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城市里重新安家。为什么你要到最后一刻才告诉我呢?”她这么说只是口头上发发牢骚而已,不料保罗却显得有些尴尬,沉默以对。

    “我没有要求跟他去,他也没要我跟他走,”她避开亚特的目光,轻描淡写地说。“我们是和平分手。两个人都认为日子还是得往下过,只不过是各过各的罢了。他很有风度地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说他不够成熟,而我更有责任心。”她冲亚特无可奈何地一笑,仿佛这话用在她头上,最是荒谬可笑不过。“最糟糕的是,他对分手表现得那么大方——仿佛他跟我分手是对不起我,感到很不好意思。结果去年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分析我们两人之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我自身有什么问题。我反复地思考我们两人每一次的争吵。我总是说他粗心大意,他却说我小题大做,无事生非。我说他不懂未雨绸缪,他说我死板教条,不知变通,容不得半点率性存在。我觉得他自私,他说我逼得他喘不过气来,倘或他没有对我所做的一切感恩戴德,我又会自怜自伤,可怜自己白费心思。也许我们两人都没错。正是因为这些,我们俩才不合适对方。”

    亚特摸摸她的手,说。“可我觉得他失去了一个非常好的女人。”

    听了这话,露丝一阵难为情,又很感激他这么说。

    “你的确是个好女人。你人很实在,又风趣,又聪明,又有热情。”

    “还有责任心。”

    “有责任心怎么了?我希望多些有责任心的人才好。还有,你知道吗?你有一点特别可爱,你不怕流露出自己脆弱的一面。”

    “噢,是吗。”

    “我是说真的。”

    “嗯,你人真好。下次我请你喝咖啡。”她笑起来,并且把手轻轻盖在他的手上。“说说你的生活吧。你的感情经历,爱情生活中最可怕的灾难。你现在的伴侣是谁?”

    “我现在没有伴儿。我一半的时间一个人生活,另外一半时间忙着给两个女儿收拾玩具,做果冻三明治。”

    这倒是教人吃惊。“你领养的孩子?”

    他显出一脸惊讶。“是我自己的孩子。当然,是我跟前妻生的。”

    前妻?算上他露丝就总共认识三个结过婚的同性恋了。“那你是结婚以后多久出柜的?”

    “出柜?1”他神情十分怪异。“等等,你以为我是同性恋?”

    露丝马上知道自己一直都弄错了。“当然不是!”她尽量想给自己打圆场。“我是说你从纽约出来是什么时候。”

    亚特捧腹大笑。“这么长时间以来你一直以为我是同性恋?”

    露丝闹了个大红脸。瞧她都说了些什么啊!“是因为你的戒指,”她指着亚特手上的指环,坦白说。“我认识的同性恋伴侣,大都把戒指戴在这个手上。”

    他摘下戒指,迎着灯光左右转动它。“我最要好的朋友帮我打的这枚结婚戒指,”亚特严肃地说。“他叫欧内斯托,非常不同凡响的一个人。他是个诗人,靠开豪华礼车为生,打造金饰是他的业余爱好。看到这些锯齿状的纹路了吗?他说这是为了提醒我,生活中到处都会碰到各种挫折,应该记取的是挫折之外的种种,比如爱情,友谊,还有希望。我和米莉安离婚以后,我就不再戴这枚戒指了。后来欧内斯托生脑瘤去世了。我决定重新戴上这枚戒指,提醒自己要记得他和他说过的话。他是我的好朋友——但不是情人。”

    他把戒指推到露丝面前,让她看个仔细。露丝拿起戒指,戒指比她想象中要重一些。她把戒指举到眼睛前面,透过那圆圈看着亚特。他是那么的温柔,那么宽容。露丝心头一阵收紧,感到既有些痛楚,又想大叫大笑。她怎么能不爱上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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