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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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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像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罢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像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像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干脆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罢收线,电话铃马上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档溃馐撬炼璧慕杩凇?br>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像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然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这招非常手段,但如果对方带有凶器,而且先对她“不仁”那么就休怪她“不义”了。

    抱着仅剩不到半瓶的盐酸,她战战兢兢开门探头张望,客厅里没人,但厨房却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该不会是想拿她家的菜刀当凶器吧?

    芙菱吞吞口水,努力压下自己过度丰富的想象力,早知道就不要看那么多暴力惊悚电影,现在她几乎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

    转过小玄关,她隐约可以看见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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