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在每个人的心中立下一座火山,
却不允许它爆发,
埋伏在火山底下的狂情至爱,
只有命运安排的“那个人”
能掀起波澜。
西元一九九五年台湾台北
夏日的午后,一家位于闹区中的温馨花坊,从一间大房子的落地格子窗内传出一阵阵悦耳的欢笑声和男女嬉闹的交谈声。
那个有着银铃一般悦耳声音的美丽女子,正是这家花坊的主人宋莲咏。
她人如其名,清新单纯有如一朵盛开于污泥中的纯净莲花。
而另外一个同她说话的男子,则是宋莲咏青梅竹马的好邻居兼好朋友余宏开。
余宏开长得白净斯文,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看来精明且博学多闻。
“小开,你到底羞不羞啊,竟然和一隻狗儿抢玩具。”宋莲咏边忙着整理手中的花束,边偷空瞧着在地上玩成一团的一人一狗。
“小咏,你别这么不通情达理嘛,我一个星期难得能来一次,你就让我和懒弟玩个过瘾嘛!”余宏开边说边躲避狗儿的纠缠。
“懒弟”是宋莲咏所饲养的狗儿,血统并不纯正,牠只是一隻小土狗,但却顽皮可爱。
“你们玩得快乐,我店里的花可就遭殃了。”宋莲咏无可奈何的摇头轻骂。
但她骂归骂,眼前玩得不亦乐乎的一人一狗,根本不在乎她的斥责,依然我行我素。
“小开,你别再闹了,等会儿玲玲回来见着了,那多难看。”宋莲咏轻声斥责着好友。
玲玲是花店里的工读生。
“小咏,这不关我的事,都是懒弟啦!我不想玩了,牠却一直扑过来。”余宏开听到好友的指责,连忙把一切过错全推给小狈儿。
“你别将责任推得一乾二净,等会儿我的花要是没人买,我便要你赔。”宋莲咏开玩笑的恐吓着余宏开,一边忙着将被懒弟摧残过的花儿重新整理一遍。
看见宋莲咏忙碌的模样,余宏开赶紧伸手抱起犹自玩得不亦乐乎的懒弟,将牠捧在怀中。
懒弟的玩兴被余宏开打断,通人性的在他身上乱舔乱抓。
“懒弟”余宏开将狗儿高举在眼前“你再不乖,我就将你关回笼子里,不让你出来了哦!”懒弟叫了一声,像是明白他的话意似的,温驯的一改之前张牙舞爪的模样,示好的舔着余宏开的手掌。
“这才乖。”重新将狗儿抱回怀里,余宏开专注的看着眼前从小便认识的莲咏。
她有一张粉嫩的鹅蛋脸,一双弱水般的明眸,挺而翘的鼻子,和一张始终透着红润的嫣唇。
但真正吸引众人目光的则是她那一头直泻而下,及腰的乌黑长髮。
这样精巧的组合,让她成了一个吸引众人目光,使人情不自禁便会沉溺在她高雅如莲花般清丽气质下的绝色女子。
从他懂事以来,宋莲咏的一切,便是他活着的唯一目标。
他爱她,好久,好久了。
久到他自己以为,他便是为她而生,因她而存在。
“小咏”余宏开情不自禁的唤着心爱之人的名字。
可是,待宋莲咏由花堆中抬起头来时,他却欲言又止,不知该不该将心中早已滋生的情愫告诉她。
因为他太了解莲咏的个性了。
别看她外表柔弱、纤细,恍如风一吹就会散的样子。其实她的内心刚硬如铁,十分坚强。她是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
所以他好怕,如果他真的将心里暗藏的情意说出口,万一她无法接受,他怕他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此刻的宁馨,也将成为回忆。
“小开,你今天怎么了?怪怪的哦,是不是生病了?”说完这句话,宋莲咏贴心的走近余宏开,将手贴向他的额头。
“奇怪,没发烧啊!”反覆摸了数次自己和好友的额头,宋莲咏兀自纳闷。
“小咏,我没有生病。”余宏开没好气的说。
为什么?
为什么凡事细心、仔细的莲咏,偏偏迟钝地难以发现他眼中为她散发的光与热,那不断投射着爱意的眼神是如此的灼热呀!
“那你是怎么了,干嘛没事喊我?”责怪的看了余宏开一眼,宋莲咏又如没事一般的埋首花中。
余宏开挫败地骂着自己。
“你在说什么?”宋莲咏耳尖的听到余宏开的细微声音,却听不清楚他说了些什么。
“没有。”余宏开赶紧声明:“小咏,你明天布置会场的事,需不需要我去帮忙?”
宋莲咏最近承接了一家知名的饭店的花务布置事宜,恰巧这家饭店的会议厅,明天有一场重要的医学会议要进行,所以宋莲咏的花坊得负责布置会场。
“你明天不需要上班吗?难不成你要专程请假帮我。”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义不容辞。”
“算了吧!你好好上你的班,玲玲已经帮我找了好几个临时的鐘点工读生,是她们班上的同学。”宋莲咏抬起头看着余宏开,拒绝了他的好意。
将在他怀里熟睡的懒弟抱回牠的窝,余宏开轻声问:“那我能帮你什么忙?”
“快点回家。”宋莲咏笑答。
“好吧!”余宏开无奈的应允。“小咏,改天放假我再来找你聊天,拜拜。”
“再见。”宋莲咏含笑目送余宏开走出花坊,才又回头继续她未完的工作。
看来明天又会是崭新且忙碌的一天。
饭店的会议厅内,宋莲咏正忙着向几个临时请来的工读生解说工作的内容。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那么现在开始工作。”宋莲咏转头看看花坊的小妹玲玲。
“玲玲,她们都是你的好朋友,你比较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她们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你负责指导她们,ok?”
“ok!”玲玲俏皮的比了个ok的手势,一蹦一跳的加入了工作的行列。
而宋莲咏呢?则继续忙着晚上的宴会场地布置事宜。
塬来在医学会议结束之后,紧接着晚上便有一场大型的宴会在同一家饭店里举行。
没有时间偷懒、发呆,宋莲咏专心的坐在地上修剪着花材。
今天的她,将一头长髮束成马尾整齐的扎在脑后;身上则是穿着一件紧身t恤和一件牛仔裤。
她浑身散发着青春与活力,如莲荷般的清幽气质更加引人注目。
就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一双属于男人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夏晔简直不敢相信他的眼睛所看到的,如果不是确定这个世上没有神话,他会以为那个坐在花堆中,气质清丽动人的女子是误入凡尘的精灵。
彷彿老天爷蓄意打断眼前美好的一幕,一声惨唿声赫然传入夏晔的耳里。
“哎哟”宋莲咏惊唿一声,看着指尖被利剪划开的一道伤口,正溢出鲜红的血。
情急之下,她只能用另外一隻无恙的手按住伤口企盼能止血。
“真糟糕,怎么这时候受伤。”宋莲咏低声自喃,起身想找卫生纸。
一阵沉稳的脚步声自她身后传来。
宋莲咏还来不及抬头看清来者是何人,一条洁白乾净的手帕已递到她的眼前。
“先用它按着伤口,我已经让我的手下去提我的医葯箱,他马上就来。”夏晔低沉且富有磁性的嗓音,低低传进了宋莲咏的耳朵,奇异的安抚了她纷乱的心。
“谢谢你。”不得已之下,宋莲咏接过陌生男子的手帕,按压在自己的伤口之上。
“容我自我介绍,我名叫夏晔,是一名医生,请问小姐贵姓芳名?”不知什么塬因,夏晔极想知道眼前气质出众的女子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宋莲咏。”
夏晔在心中轻嘆:真是人如其名!
眼前的美丽女子,不正如夏季时开满池塘的纯洁莲花,既炫目又迷人。
在夏晔兀自打量她时,他的左右手高任提着医葯箱出现在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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