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这场鬼子攻城纯属闹剧,而洛醺和沈稼轩已经因此分别两地,她在香港,沈稼轩在上海。
等她费尽周折从香港再回上海,沈稼轩却去了香港找她们,她千辛万苦的打听到沈稼轩的行踪,再回香港找沈稼轩,沈稼轩又回了上海。
如此几个来回折腾,两个人面都没见到,洛醺最后回了上海,且决定老实呆着不再回香港,暗中打听沈稼轩的下落。
之所以说暗中,是担心沈稼轩曾经的显赫身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自己身边又老又小的,行事非常谨慎。
她也往半拉山的家里写了信询问沈稼轩是否回了那里,可是信发出后杳无信息,听说东北更乱了,她猜测沈家说不定已经再次迁徙去了别处,这样的世道,谁家不是七零八散,她也无可奈何。
于是,她唯有安心留在上海。
上海的喧嚣还在继续,高楼林立,店铺次第,摩登的女郎,落魄的乞丐,程亮的轿车,成排的塌车,随处看见的洋人,更有传教士和修女间或其中,熙来攘往,红尘滚滚。
同洛醺刚来时一个样子,上海没什么改变,变的是她,一年多的时间独当一面,照顾儿女赡养干爹,成熟了,稳重了,更从白老爷子那里学了一身医术,回来上海后自己开了家诊所,只瞧病不卖药,因为卖药太过耗费人力和物力,首先需要大的店面,而她没这个能力和精力,她只想用诊所来保证一家人的温饱,然后寻找沈稼轩。
当然,她的眼睛已经痊愈,美丽依旧,平添了一道淡淡的忧愁,思念丈夫。
诊所开在一条巷弄口,不甚繁华的地段,生意也还好,接待的大多是平民百姓,她虽然聪明好学,总归时日太短,所以坐堂的是白老爷子,她负责管理里里外外的杂物,假如病人的问题不太复杂,全由她来代替白老爷子看病,边看边学,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医术突飞猛进。
更因为她的美丽,诊所开业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真是隔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了。
被一个美人问来问去看来看去,很多男人没病都能编排出病来,tui肚子抽筋了、咬了舌头、打了几个喷嚏、昨晚梦做的不好、走路绊倒、甚至多放了几个屁都过来问问洛醺。
总之人家给诊费,洛醺也就耐着xing子回答,赚了钱才能生活,才能留在富人天堂的上海,才能寻找沈稼轩。
这场分别一晃快两年
夏夜幽幽,洛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让皓暄把门板上好,打烊后赶紧洗手做饭,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现在八大菜系不敢说,家常饭菜已经驾轻就熟。
历练多了人也变得温婉,特别是看着高出自己一个脑袋的皓暄,曾经的少年突然变成青年,她是长辈,更需要持重。
女儿也过了三岁,开始随着哥哥读书识字,刁蛮劲仍旧没改,但凡洛醺关的严厉,她就哭着找爹爹,所以,洛醺也懒得管了,不想女儿一哭某个角落里的沈稼轩就犯心绞痛。
饭菜做好端上,白老爷子正打磨一根银针,这是他送给洛醺的礼物,一套完整的九针,都是他用心制作的。
“干爹,快洗手吃饭,我做了您最爱吃的回锅肉。”
回锅肉是东北风味,老爷子喜欢,还有烧酒,还有苞米面糊糊,还有大茬子饭,还有咸鸭蛋。
老爷子把银针放好,皓暄已经把水盆端到他面前,说来皓暄也在随着他学习医术,没有明确拜师是因为老爷子感觉自己是洛醺的师父,而洛醺是皓暄的娘,拜师这辈分有点乱,但皓暄对他非常敬重。
“要不,你叫我师公吧,算我收下你这个徒孙。”老爷子呵呵笑着挽起袖子。
“真的?”皓暄非常开心,把手巾递给洗完手的白老爷子。
老爷子认真道:“你醺娘总归是个女子,将来把我的医术发扬光大的,还得靠你这样的男孩子。”
洛醺正给他倒酒,听了这话撇嘴道:“都什么年代干爹你还重男轻女。”
白老爷子解释:“不是干爹重男轻女,而是女孩子出诊太不方便,你瞧瞧找你看病的那些臭男人,眼珠子都嵌入你身上拔不出来了,我这个气,所以明天开始皓暄随我坐堂,历练历练这孩子。”
皓暄高兴的再次:“真的?”他高兴的原因是,自己读书再多却无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医术不同,生而为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有了医术无论什么样的世道都能存活下去。
他说着赶忙把一双筷子双手捧着递给坐好的白老爷子。
哇!若萱哭了起来,因为每餐分配筷子这是她的任务,哥哥抢了她的风头她不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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