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墙角不见了。
“怎么这么久了还不出来?”福伯有些奇怪,乐福堂在这个时间进洗手间根本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他迟疑了一下走过去推开了洗手间的门。“乐先生,你怎么了?快来人!”福伯惊叫起来。
钟岳峰在福伯惊叫声起早已经窜进了洗手间,只见乐福堂仰躺在洗手间的地板上,眼睛瞪得老大也不知道是生是死,两只手还**地伸着,似乎是正在洗手时跌到了。福伯已经伸手去拉乐福堂,钟岳峰见状马上掏出手机拨了12o急救电话。这时,阿兵和秦坚二人才冲进了洗手间。钟岳峰打完电话才顾上去看乐福堂,福伯正抱住他气急败坏地呼喊着。
“福伯,乐先生有没有什么病?我是说像高血压心脏病之类的。”钟岳峰问福伯。
阿兵在一旁替福伯答道:“乐先生来这里前才在医院检查过身体,一切器官都正常。”
福伯这时也接着道:“是啊,我清楚地记得那医生还说像乐先生这样的年纪能有这样的身体简直是奇迹,应当归功于他每天的锻炼身体。所以他绝不会得什么急病的。”
不会得急病?钟岳峰脑子一闪,立刻就意识到那个戴墨镜的人有问题:“那个戴墨镜的家伙,会不会是他对乐先生做了什么?快!快!先抓住他再说。”他一边说着一边箭似地冲了出去。秦坚和阿兵也反应过来,一前一后跟着跑了出去。三人在餐厅巡查了一遍,没找到戴墨镜的人。餐厅外面就是酒店的大厅,可以直接出酒店去。钟岳峰和酒店门口值班的保安也是以前的同事,本来熟悉的,过去一问,有那么一位戴墨镜的男子早已经出酒店去了。钟岳峰毫不迟疑地马上打了报警电话。
这时,救护车已经呼啸而来了,又拉着乐福堂呼啸而去。随后警察也赶到了。但是洗手间里已经进进出出好多人了,现场已经被破坏地一塌糊涂。警察们只能简单地看了一下,福伯已经跟着救护车去医院了,钟岳峰三人就跟警察去了警局做进一步的笔录,那个警局钟岳峰来过,正是沈放所在的那个警局,真巧还是沈放和另一个警察为他们做笔录,钟岳峰冲那沈放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乐福堂的忽然昏迷倒地应该和戴墨镜的男子有关,因为在那个时间里洗手间里只有他和乐福堂二人,具体的情况只有等乐福堂醒来之后才能说清,但是看乐福堂的情况似乎很不好。没人能够说清戴那个墨镜男子的相貌。丁小兵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唯一算是有价值的线索,他看到那个戴墨镜的男子嘴角好像有一个疤痕,或者是痣也说不定,因为那副墨镜太大了几乎遮着了整个面孔,一瞥之下实在看不清楚,所以丁小兵并不能肯定那究竟是疤还是痣,也许是嘴巴上沾的东西也不一定。
三人在警局是分别做了笔录,钟岳峰并不知道丁小兵所提供的情况,他自己觉得那个背影依稀熟悉的事情也没说出来,因为那只是一种不可靠的感觉。三人出了警局以后才把互相掌握的情况作了交流,钟岳峰这才知道阿兵掌握的情况,他忽然问道:“你觉得像疤的可能大些还是别的可能大些?戴一副那么大的眼睛本来就惹人注意,你说他是不是为了掩盖什么,比如疤痕什么的。”
丁小兵若有所悟道:“你是说他意图掩盖脸上的东西?疤痕,一条从脸上延伸到嘴角的疤痕?你这么一说还真有些像,应该就是疤痕。”
秦坚不服气地道:“凭什么戴眼镜就是掩盖疤痕?他可能就是不想让人认出他的面目。”
钟岳峰忽然叫道:“掩盖一条长疤痕?怪不得看着他的背影有熟悉的感觉,是他,应该是他!”他说着转身向警察局跑去。
沈放和另一名警察正在整理笔录,钟岳峰一头闯了进去:“沈,沈大哥,我有一个重要的情况。”
沈放一边招呼他坐下,一边还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刚才是公事公办样子,现在自然不需要了,然后他才笑着问道:“你又想起什么线索了?”
“戴眼镜的那人脸上一定是一条长疤痕,我感觉他的背影有些熟悉,那人我认识。”
另一名警察问道:“你怎么能断定他脸上一定有疤?那人究竟是谁?”
“我听阿兵,就是乐家那个保镖说似乎那人嘴角上有疤,那人的背影我当时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如果脸上有疤的话那应该是我认识的一个人,我们公司的一个保安,绰号叫疤脸强。”
沈放把钟岳峰说的情况记了下来,高兴地说:“这条线索太重要了,那个戴墨镜的男子有可能就是疤脸强,我们会尽快调查那个叫疤脸强的,谢谢你,小峰,有空到家玩,亮亮老是抱怨你忘了去教他功夫。”沈放对钟岳峰有些歉意,上次因为钟岳峰受到了枪伤引起了他的怀疑,造成了二人感情上的一些隔阂,钟岳峰也借故疏远了沈家。
听沈放这么一说,钟岳峰才想起曾经答应沈亮的事,不由满怀歉意地道:“沈大哥,你替我跟沈亮道个歉,等我有空了再教他学功夫。”
钟岳峰三人离开了警局就匆匆赶往医院,在医院的急救室门口碰见了老泪纵横的福伯,他哽咽着道:“乐先生,他,他已经去了。”说着已经泣不成声了,他跟了乐福堂数十年,名虽主仆,情如兄弟,乐福堂突然地死于非命能不使他悲恸吗?钟岳峰对于乐福堂的死简直不敢相信,刚刚还谈笑风生的一个人忽然就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任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钟岳峰伤心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想起善后事宜,忙劝着福伯,暂且封闭消息,赶紧通知乐家和乐氏集团总部,与特区那家公司的签约也只得暂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