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可要为沐生留饭?”
“他昨晚既是在佟家睡,想必早饭也在那吃,怕是直接从佟家去了学馆。往日不都这般,娘怎的忘了。”
“确实如此。”
母女两个碎碎交谈着一些闲话,一面盛好了四碗粥,摆好了小菜、玉米饼,并筷子勺子等物。
金秀玉将长长的辫子甩到背后,冲着院子里的两个男人,俏皮地道:“两位大老爷,早饭备妥了,若是洗漱完毕,便请过来用膳罢。”
金老六拿手指点了的点,笑骂了一句“这丫头”。
李承之嘴角微微挑着,仿佛觉得自己便是这家中的一份子,这样的画面仿佛已经重复了成百上千个日子,熟悉融洽,浑然天成。
他坐下来,学着金家三口的样子,将小菜夹到粥里,喝了一口,然后拿了一块玉米饼子,咬一口在嘴里嚼着。
金林氏道:“今日要做多少蜡烛?”
金老六道:“做他两百斤罢,后日便是七夕,铺子里生意好呢。”
似是在心中盘算了一下,金林氏先是沉默了一会,然后点头道:“使得。”
金秀玉一面小口吃着,一面低声对李承之道:“知道怎么做蜡烛么?”
李承之摇头。
金秀玉嫣然一笑道:“今儿便让你见识见识。”
李承之只是看她一眼,老神在在地吃着自己的早饭,气定神闲。
金秀玉算是明白了,这个男人,平日都是成熟稳重,斯文有礼,只是一沾酒,内里的邪恶本质便都跑了出来。她暗暗在心中盘算,今后可得让他少喝酒,尤其不能喝醉。
她这么想着,却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已将对方纳入了自己的照料范围之内。
早饭完毕,金林氏和金秀玉母女自行收拾碗筷。
金老六对李承之问道:“大少爷可要巡视铺面?”
李承之摇头道:“往日繁忙得很,今儿个偷了一日闲,伯父若是不避讳,可容我见识见识那蜡烛制造的技艺?”
金老六一笑,说道:“大少爷可知这淮安民俗,未成亲的准女婿,帮衬丈母娘家做活,那是本分。”
李承之也笑道:“承之身为淮安人士,怎会不知。只怕伯父嫌弃这毛脚女婿。”
金老六抿着嘴,但笑不语。
对方虽未表态,李承之却已暗喜。
金家三口是合作惯了的,谁干什么活计,都有定例。
厨房收拾出来后,金老六先从厨房提了乌桕脂出来,这回有李承之帮忙,两人提了满满两大桶放在厨房。
一开始自然还是卷芯骨,这活儿金林氏和金秀玉都是做的极好的。
金秀玉照往常一般用棉片卷着芦苇杆,金林氏则一面做一面教给李承之。
难为李承之一个大男人,竟能捏着薄薄的棉片和细细的芦苇杆,轻手轻脚地做活,一次两次之后,倒也似模似样。
金林氏不由夸道:“这做生意的,头脑就是灵光,这学做活,都比别人学得快!”
她这人也甚妙,若李承之是头天上门,打死她,也决计不敢让对方这么尊贵的豪门大少爷做这样的小活计;而她既是早就认定了对方是自个儿的女婿,又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熟悉了对方的秉性,倒比自己儿子还要亲切。
做蜡烛这样的活计,在对方经手便是几千几万两的大富商眼中,自然不值一提。然而她既是将对方当做了金家女婿,理所当然便认为是应当传授他这门技艺的。
说李家人特立独行,金家人也有诸般妙处,首先这身份地位,于这家人眼中,既可如那天上的浮云,也可如那地上的粪土,全然不必在意。
金秀玉一面做活,一面看着李承之卷芯骨,他手指修长,骨节均匀,衬着那鲜黄或嫩绿的芦苇杆,倒十分的赏心悦目。
这人好看,手也好看。
李承之低着头,十分专注地做着手上的活计,偶然抬了抬眼,与她目光相碰,复又低下头去。
其实李承之毕竟是头一回亲手做活,往里日拿账本的手,哪里有金秀玉、金林氏这般灵活,卷出来的芯骨只是马马虎虎有个样子,用是决计不能用的,没见金林氏都挑出来单独放在一处么。
金林氏是直肠人,却不是傻子。
他们三人卷着芯骨,金老六则如往常一般,用芯骨刀铡出长度一致的芦苇杆来,备她们使用。
“刷”,一下;“刷”,又是一下。
李承之瞧着有趣,金老六便让他试试。
这活儿倒是轻松得很,他上手极快,第一刀下去还有参差,第二刀下去却已然整整齐齐。
金老六赞了一声:“聪明人果然学的快。”
李承之虽云淡风轻,嘴角却仍泄露了一丝笑意。
金秀玉有心膈应人,便懒懒说道:“这也好,若是哪天李家生意败落,大少爷不妨跟着咱们家做蜡烛,倒也能混口饭吃。”
李承之撩起眼皮,看她一眼。
金林氏则早一巴掌拍在她后脑上,啐道:“童言无忌,说的什么混账话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