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了,故事完。
可是靶眼这混蛋,竟然那么不敬业,居然不来。
尼玛!我等了两天消息的传播,还半夜三更深入沙漠,为的什么呀!
“乖乖投降,你就能够见到靶眼老大了,等靶眼老大快活完了,明天你就能够见到了。”
对方说道。
对方开口,为了简单一些,文明本来是想着投降然后跟着对方去找靶眼,但是没想到竟然还要等到明天,而且让他等的原因竟然是靶眼那混蛋竟然在啪啪啪。
尼玛!我在这喝风,又喝沙。尼玛竟然在啪啪啪乐呵?
“该死,你们都该死,让我浪费了这么长时间,你们去死吧。”
文明只觉得耳边响起了一首非常有名的名曲--你是风儿,我是傻。
“动手,杀死他。”
意识到文明要出手了,那个家伙立刻下命令,反正上面也没有说要活的,那么死的也是一样交差。
内华达这地方可比纽约好多了,死多少人,也没人在乎。
包围文明的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听到命令就立刻开枪,形成了一个火力交叉网,既把中间区域都给覆盖在内,又不会打到对面的人。
但是这只不过是常识上的判断。
因为文明的手动了。
叮、叮、叮……
手指与金属的撞击,让机枪子弹偏离了它们应有的拐迹。子弹的初速度是与子弹装药多寡有关的不假,但是不论是重机枪还是轻机枪射速都没有冲锋枪快,机枪用的子弹口径大,但是威力大射程远,而冲锋枪威力要小,因为他子弹口径小,射程不远,威力也比不上重机枪。
所以哪怕文明的力量受到了压制,但是他可以弹飞手枪子弹,就同样可以弹飞机枪子弹。
于是他们只点射了一轮,就停止了射击,因为他们的夜视镜里的双眼已经没有了光泽,接着就是看到同伙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好像是遇到了鬼一样,包围文明这么近,文明根本不用瞄准,单是流弹便足以杀人了。
有人就受不了想要逃走,可是刚一转身,一样是倒在了地上,最后就只剩下了那个领头的。
“你你,你不要过来,你别过来。”
看到自己的手下几乎转瞬之间,都成了死人,这个小头目双腿发软,都快站不住了,他也算是一个教徒,他把文明当成了恶魔,在夜色中杀人的恶魔。
很不幸,他的直觉是对的。文明确实拥有恶魔的力量,虽然他没有动用。
“说,靶眼在什么地方?”
文明冰冷的声音让这个小头目更加的恐惧了,手里的枪都哆哆嗦嗦的拿不稳。
“我……我不知道,靶眼老大给我们的命令就是抓住你,然后带回我们的据点,其他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不要杀我,我不要下地狱。”
他的直觉不断告诉他,文明拥有让他下地狱的力量。
他……又猜对了。是真正的地狱,不是引申意。练习恶魔跨界的文明,自然是拥有送他下地狱的座标。
老实说,这货的直觉真的很出色啊!
只不过这直觉有点儿延时,如果他一早就发动,技能--直觉,根本就不会有这场灾难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