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凫一句客气话刚出口,人已经被拉出半条街,也只好由着她去了。
……
江雪声所说的店铺,位于青城最为热闹繁华的城西一带,有几分像是现代的购物街。
舒凫生怕芳菲担心,便首先折回客栈一趟,向她说明事由,再三嘱咐她留在客栈中安心等候,千万不可跟来。毕竟谁也不知道,原著中的悲剧会不会应在别处。
只要自己通过这次考验,到时候将芳菲一起带上,哪怕芳菲不能入门修行,至少也能保证她衣食无忧。
然后,她便随着柳如漪来到了这里。
柳如漪显然已在城中逛过一圈,熟门熟路地领着她进了铺子,潇洒地一挥衣袖:“随便看,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
舒凫连忙摆手:“我还有些积蓄,不必……”
话音未落,忽然有道尖利的女声响起,钢刀似的从她耳膜上刮过:“哟,这不是玄玉宫的高徒吗?你们泱泱大派,也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买东西?”
“……”
舒凫一手揉着耳朵,老大不情愿地扭头望去。
也不知该说是“冤家路窄”还是“不出所料”,一袭红衣如火的齐新蕾站在她面前,尖下巴高高扬起,双眼流转睥睨,仿佛要端出一副俯瞰众生的派头来。
只不过她有些用力过猛,单瞧这架势,不像睥睨天下,倒像是要用下巴尖儿扎死人。
这姑娘心理素质真好,舒凫想。
要是换了她,刚在茶楼中被柳如漪戏弄过一回,这会儿肯定没法把下巴抬这么高。
看齐小姐的模样,多半是在哪里找回了优越感,所以自动清空半个时辰前的屈辱记忆,重新变得高高在上起来。
果然,她下一句话便是:“轩哥哥听说我不快活,就带我来铺子里挑几样法器。他让我不必在乎银钱,拣最贵的买。”
说完还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就差把“我有哥哥,你有吗”这句话写在脸上了。
哦,敢情是找男主诉过苦了。
舒凫一边感叹“这男主还挺中央空调,对每个妹妹都这么好”,一边笑眯眯地冲她点头:“知道了,你逛你的便是。大家萍水相逢,不用这么客气,买个东西还一一向我汇报。”
齐新蕾一口气噎在喉头:“你……”
舒凫也不等她发作,一手拉着柳如漪的袖口,自顾自低头去看货架:“柳道友,你看这是什么?”
“火纹玉的镯子。品相一般,不值什么钱。”
柳如漪如数家珍,葱白指尖从各色货品上一一点过,“要买镯子的话,你不如瞧瞧这个。上好的昆仑玉,碧沉沉的,像是截了一段溪水缠到手腕上。这玉镯还有清心静气的功效,你摸一摸,是不是凉冰冰的?”
舒凫被她说得有些心动,刚要抬手触碰,却见一只手从旁伸出,不由分说地捞走了那只玉镯。
“老板,这个我要了。”
齐新蕾嗓音脆亮,末了还得意地瞥她们一眼,“你尽管开价,我付得起。你在青城做生意,总不会不认得我吧?”
得,这是铁了心不让她们买东西了。
根据舒凫的阅读经验,恶毒女配一般都有个“送人头”属性,百分百会来主角面前跳,跳完就被拍扁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看来在这个世界,这条规律也在照常运转。
唉,这又是何苦呢。
舒凫倒也没怎么生气,她们和齐新蕾相看两厌,变着法儿恶心对方都很正常。她们狠狠恶心了齐新蕾一把,礼尚往来,齐新蕾自然也能恶心她们。
这种事没什么道理可讲,就看谁魔高一丈。只要你的招数比对方更恶心,让对方更难受,那就算是赢了。
要论这一点,舒凫一向很有自信。
她飞快地和柳如漪咬了会儿耳朵,然后互相一点头,转身去了隔壁另一家稍小的店铺。
柳如漪放眼环视一圈,伸手从货架上拿起一副耳环,盈盈笑道:“舒姑娘你看,这珍珠耳环……”
“我要了!”
骄横的女声从旁响起,果然是齐新蕾不依不饶,在送人头属性的驱使之下,又追着她们来了这家店铺。
柳如漪扬眉一笑:“好罢,给你便是。舒姑娘戴什么都好看,我们尽可以随便挑。”
说着她又点了一枚玉簪:“你看,这簪子……”
“我要了!”
“这黄金凤凰步摇……”
“我要了!”
“这镶嵌七色宝石的璎珞……”
“我要了!”
……
一番“礼尚往来”之后,齐新蕾财大气粗,喊得又快又干脆,几乎承包了小半个货架的首饰。
胖老板笑得见牙不见眼,亲自将首饰一样一样包好,又不停地冲她鞠躬道谢,像个圆滚滚的皮球。
成堆的黄金珠宝放在一处,流光溢彩,几乎能把人的眼睛晃花。齐小姐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面色红润许多,下巴也抬得越发高了。
老板看出她们之间暗潮汹涌,忙不迭地奉承道:“这样的好东西,戴在齐小姐身上才能显出光彩,相貌平庸、气质粗俗的小人物可配不上。”
“可不是么。像我们这种粗人,戴些什么石头、骨头也就够了。”
柳如漪莞尔一笑,冲他们微微道个万福,然后头也不回地向门口走去,“走吧,换个适合我们的地方。”
齐新蕾一怔:“你们不买了?”
柳如漪浅笑不答,身形一闪间,人已经到了门外。
就在此时,舒凫一派天真地开口问道:“柳道友,你刚才给我看那珍珠耳环,是很稀罕的物件吗?”
“自然是稀罕的。”
柳如漪眉眼舒展,笑意更深,“东海有种比目鱼,眼白没有一丝杂质。死后翻了白眼儿,眼珠子坚硬如玉石,就被人拿来做了首饰。到了大半夜,这眼珠还会盯着你瞧呢。”
之后也不等舒凫再问,她便一口气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那枚黄金凤凰步摇,其实是镀金的,镀的也不是真金,而是一种‘黄金草’榨成的汁液,能够以假乱真。只是佩戴久了,身上各处都会出现黄斑,几年也消不下去。”
“那副镶嵌宝石的璎珞,宝石都是最次等的,只是用一种名叫‘琼枝玉兔’的妖兽血液反复浸泡,看上去通体晶莹,光彩夺目。但上头留有玉兔血液的味道,在城镇里还好,若是到野外被玉兔族群发现,多半会被蜂拥而来的兔群咬死。”
“那副手镯……”
“那枚玉簪……”
……
最后她幽幽一叹:“这都是些新奇玩意儿,好玩得很,只可惜对人体无益。我就是想让你看看,也没想让你买。”
舒凫:“……”
她知道刺激,但没想到这么刺激!修仙界的兔子也太猛了!这是传说中的钢牙小白兔啊!
齐新蕾:“……”
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她全都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