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瑞克劳.斯汀提出以五百万美元,购买的北美发行权。
这个数字,如果是购买小成本独立电影,绝对能让投资方兴奋地跳起来!可惜绝非那些靠剧情和创意取胜的小成本片子,而朱子墨也不是那种好忽悠的傻蛋。没人比他更知道这部片子的价值了,五百万美元?直接买断?开什么玩笑!
号称投资五千万人民币,实际上因为导演有外挂,投资却仅仅只有几百万。如果这么想的话,光是北美发行权就够朱子墨大赚特赚的了,可这账却绝不是这么算的。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算,朱子墨的这部电影投资肯定会是个天文数字,而事实上同等质量的片子如果想在好莱坞拍摄出来,其投资额起码得破亿——美元!这就跟国内的发行商挥舞着五百万人民币跑去和卡梅隆商量着买断阿凡达在国内的发行权一样,看那位暴君会不会分分钟糊他一脸口水?
朱子墨的条件很简单,他不接受买断,只接受分成。
双方摆明车马,开始锱铢必较的谈起判来。朱子墨其实没有太多的技巧,但他却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他用光脑的数据处理功能,大致计算出了一个自己和对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分配底线,然后就开始固守起来。先是狮子大张口,让对方一点点的把价码往下磨,磨到底线附近位置后,他就再不肯松口了,对方要么接受,要么大家一拍两散,谁也别耽误谁了。
他这样粗暴的的谈判策略,估计只能用于卖方市场的时候,买家那边稍微对这部电影可有可无一点,谈判就会分分钟破裂了。可问题是,拉瑞克劳舍得放弃吗?
拉瑞克劳对这个年纪轻轻的导演简直恨得牙痒痒,这么会吊人胃口!首映式之后干脆消失了一整天,这样沉得住气!如果自己当初能第一时间找到他,肯定能在谈判中抢占先机!可现在却情况不同了,除了他之外,好几个同行也闻风而动,他这边如果谈不拢,那边还有好几家等着接手呢……况且对方提出来的条件也不是不能接受……
就现在来说,电影节才刚刚开始,最后颁奖晚会出结果之前就最好把发行权问题敲定,不然如果再来几个大奖小奖加持一下,这个朱导演说不定就会再加价了……
拉瑞克劳向公司总裁谢伊打电话请示了一下,然后就果断和朱子墨签好了合同。
五百万的底价不变,然后制片方还要参与后续的各种分成,包括票房分成周边分成还有录像带分成,分成方式采取分级制,也就是说,当票房不足五千万的时候,朱子墨这边要拿百分之五,五千万到一亿,朱子墨这边要拿百分之十五,过两亿百分之三十,三亿以上则是百分之五十。
合同内容让一位金牌律师看过,双方都满意的签了字。
也是这个时候,拉瑞克劳才知道,他以为是中国人的朱子墨,目前的国籍竟然是美国。
临走的时候,他十分真诚的建议朱子墨,还是快来好莱坞发展吧,这边的舞台才更加适合他。
朱子墨不置可否的笑笑,他接下来就开始挨个与来日日本、韩国等等国家的发行商洽谈了。
而就在他们这边忙的不可开交之时,引发出来的轰动终于蔓延开来了。
除了开幕式第二天上座率普通之外,在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有计划排片播放,会场里就是座无虚席,甚至在单片购票的时候,这边还开始排起了长龙!因为这部片子毕竟算不上热门,被分配的会场只是中型大小,排片计划也相对来说不算密集,导致很多闻名而来的观众根本轮不上进场!几次之后,终于开始怨声载道了。
拉莫尔.丹的一篇精彩至极的影评就被选登在电影周特别刊上面,因为电影周期间影评人扎堆,能被选中刊发的都十分够水平,所以这份特别刊在电影周期间非常畅销,几乎相当于‘游戏攻略’了,所有想来电影周淘宝的人人手一份,影响力十分大。
拉莫尔.丹的影评是这么说的:
向上帝保证,我去看这部电影,就是抱着看笑话放松心情去的。
然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华人导演,就在我的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在这里,我要先为我的傲慢与偏见,向子墨.朱道歉,您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而您的才华被我们所有人都低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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