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会继续层出不穷。但是,帘外落花女士,你怎么可以依据你的主观判断,而盲目地乱给我扣帽子呢?你的逻辑证据何在?你的逻辑推理过程何在?
你是一位烟雨的杂文编辑,当然应该懂得杂文的逻辑性,也更应该明白:对别人的文章下结论时,是需要合理的证据和符合逻辑的推理过程的。试问:当你点评我的杂文是在“标榜”什么的时候,是否进行过“严密的推理和分析论证”这个必要的过程?如果没有,那么你凭什么说:我的杂文是在“标榜”?
首先,我不是你所说的那种喜欢“标榜”自己如何有“责任心”的人,我只不过在文中强调:我是因为无法驾驭自己的“感情用事”之性格,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嫉恶如仇“的天性,所以才写杂文的。而在这一点上,你作为编辑,很显然没有认真去体会。而之所以没有认真去体会的原因,也许有很多,不过不是我所能猜测得明白的。事实上,就算我想搞明白,恐怕也是痴人说梦,所以我也不去盲目地猜测了。
其次“标榜这个社会不够美好吧?”这句话,我觉得,真不应该出自一位资深的杂文编辑之口。
这个社会不够美好,是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的既成事实,还用得着我来“标榜”么?
而一个“吧”字,又用得令读者们深感匪夷所思。请问帘外落花女士:既然你已经把我的文章定性为“自我标榜”又如何用这个“吧”字来收尾呢?是为了显示你对我的文章所下的结论还不正确?还是为了让我自己跳出来证明我的文章是在“标榜”什么呢?
至于“少一个人写杂文,这社会也不会怎样,多一个人写,也不会净化,你开心就好!”这句话,我也有些个人的看法想和你商榷。
首先我非常感谢你对我的劝诫,的确,开心就好,这一点,我对你的吉言报以真诚的谢意。
但是,我对“少一个人写杂文,这社会也不会怎样,多一个人写,也不会净化”这句话,却和你有着不同的理解。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没错,并不等于是所有文学爱好者们都得必须去遵守的至理名言。当年的鲁迅先生,不也写了那么多杂文,同时希望能把他的杂文作为治病救人的药方,并用来治疗国民的劣根性么?可是到现在为止,国民的劣根性依旧存在,不但存在,几乎可以说远远胜过鲁迅那个年代。那么如此论来,鲁迅先生当年是不是就不该写杂文了?是不是他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了?是不是因为他实在活腻歪了而百无聊赖所以才成天去和别人较劲儿?
我也胡乱下一句判断:你之所以对我的文章打出“少一个人写杂文,这社会也不会怎样,多一个人写,也不会净化”这种点评语,其实正说明了你的一个心态。
这个心态,相信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你爱写杂文不爱写杂文是你自己的事,不爱写杂文的话,爱滚哪儿滚就哪儿呆着去,用不着写随感辑录之四十五:我不喜欢写杂文这种文章来标榜你自己。你以为你是谁?你写杂文了,天下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你不写杂文了,这个世界也还是那个样。”
帘外落花编辑女士,你觉得,我猜测你的心思猜测得还正确不?
我之所以反感你的“标榜”之说,是因为你擅自篡改并代言了我的心态。
你自己看看,我说的对不?如果你觉得我是在诬蔑你,那么请你给出正确的答案,至少也可以告诉我:你指责我在我的文章中,为何“标榜”什么的合理解释。
帘外落花编辑女士:“心有不平则必鸣” ,是我在上一篇杂文中说过的原话,当然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写了这篇杂文与你商榷,如有得罪,敬请谅解,期待能与你进行平心静气的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