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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辑录之三十八论人格和感情的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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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沸沸扬扬的烟雨“衣服论” ,让我忍不住手痒而连写了三篇驳论文。

    如今想来,三篇驳论的重点都集中到了针对她们把“人”定义成“衣服-物品”的否定方面,然而,我却还有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如今这些话只好另起一篇来论了。

    一位在烟雨网名叫做余温的女性读者对我写的男人女人都不过是感情人发表了她自己的看法,而我也认真详尽地对她的留言给与了回复。

    我和她的观点交流内容如下:

    余温这感受一定要与玩拉上关系?事实,只有用心的人才可能有感受。玩的人,所得到的肯定不是来自内心的感受,而是眼睛的视觉和肌肤的触感。

    山野文選:其实,网上形容女人如衣服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帖子更多内容也更离谱,也难怪女士们要群起反击。不过,那些帖子,都不是什么正规文学网站上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喜欢文学的人写的,往往都是一些脑子里面充满着性别歧视的人搞出来的东西。而烟雨文学网,毕竟还挂着“文学”两个字,而文清和烟烟的文,看内容似乎没有歧视男性的意思,但是她们都在文末强调了男人对女人的装饰作用,也就是强调了男人的“物品”作用,而非强调了男性作为“人”的独立存在性。人和物品,毕竟不可等同而语,这就是男人如衣服论的根本谬误点,而文清打了个哈哈,做了个和事佬,其实就等于默认了女人如衣服论,之所以默认了,是因为庞徨也写了一篇女人如衣服。同时她在默认了女人如衣服论,也就是默认了传统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观念的同时,也为了支持烟烟,就强调了男人如衣服论,所以,文清的思想,是很自相矛盾的。而谈论到感受,玩和不玩,都是当局者们自己内心里最清楚的事情,局外人如何能猜解得出?而古来喜欢妓女的男人也多的去了,要不然怎么会有李师师等千古名妓?

    山野文選:另外,女人在谈论男人如衣服论的时候,谈得几乎全都是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对方的感受。假如这也算是爱情,也能算是感情,那么,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缺乏相互交流和相互尊重之前提下的“爱情”也就是说,这只不过是一个镜子里的笑话。女人在镜子中除了她自己和对她自己的感受之外,还能看到什么?像这种男人如衣服论,说好听点,叫自恋,说难听点,叫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我问过qq上的一些女性朋友,问她们像这种喜欢把男人比喻成衣服的女人,能否嫁得出去?结果她们的回答很中肯:什么样的女人就能嫁给什么样的男人。有如此思想的女人能嫁的男人,肯定也是那种喜欢把女人当成衣服的男人。换了是你,你怎么看待她们的评论呢?

    余温:或者在说到这一观点时,之所以会给人伤害,是因为比喻的对象是物品,而物品是可以用之后弃之也不可惜,它们是不会有感觉的。而人若被弃,是致命的痛,所以,人需要一种被珍惜的感受。至于她们文中的观点,只能代表思想中的某一棱角,要知道,内心的世界不仅广阔而且复杂,不能简单地分为左边是爱,右边是恨。说男人如衣服时,只是想表达不同的男人,得以分析何种男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和自己想要的。

    余温:衣服论就好比男人把不同的女人定义为什么花什么花一样。

    山野文選:把女人定义为什么花什么花的言论本身,就是歧视女性的做法,我个人并不喜欢这种提法。正像“采花”这个词,对女性来说,也是非常不尊重一样,女人把嫁给男人当成买衣服,其实也是对男性的极端侮辱。不过,我们似乎可以达成一种共识:单就某个女人而言,如果她的老公不反对,那么她可以针对她老公个人用买衣服的论调,是不是就另当别论呢?反过来说,如果一个男人仅仅对他老婆说:你是我采来的一朵花。那么我们应该都没什么意见的,对不对?仅仅局限于具体的两个人之间的形容词,是纯属于他们之间的事情,这种事情,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这种把两个人之间的感受,扩大开来,来影射天下男女的做法,你觉得是正确的么?愿打愿挨的事情,也不见得认谁都喜欢。假如我把你比喻成一朵任男人随便采的花,你作何感想?

    余温:你要把我形容成一朵什么样的花本来我是没意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其特色,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欣赏。但说是形容为花,不意味着可以随便采,如衣服一样,不意味着可以随便买随便穿。看来这就是我与你的不同之处了。

    山野文選:须知花也和衣服一样,都是被动的物品,衣服自己不会拒绝任何女人购买,花自己也不会拒绝任何男人的采摘。能拒绝女人购买衣服的是商店营业员,假如女人的钱不够的话。能拒绝男人采花行为的估计也都是环境保护人员,因为男人到野外随便采花会破坏自然环境的。这就是花论和衣服论的最大谬误之处,因为不论是花论还是衣服论,都把男人和女人当成了任由他人控制的物品。实际上,不论女人多有钱,也只能到商店去买件合适的衣服,但是,想要得到一个合适的男人,恐怕就由不得那个女人说了算了。反过来也一样,男人可以豁出去背上破坏自然环境的恶名,也肯定能采到自己想要的花,至于采到之后再抛弃或者供养,那就是他个人的事情了,但是,就算男人再怎么有胆量,恐怕也不能做到想娶什么样的女人,就一定能娶到手的。这个问题相信你能明白。

    余温:看你说到这个我就忍不住笑起来了。我想,绝不会有人会把人当作是一件物品对待。想采就采,想穿就穿。

    山野文選:当初三毛才几岁的时候,就想嫁给毕加索,结果等她长大了,才知道毕加索已经死了。

    余温:这说明了想法和实际的距离。

    山野文選:假如毕加索没死,估计也不会要三毛的。这是我的看法,不仅仅是距离问题,三毛的主观愿望能否实现,还要看毕加索的心情了。至少就我了解的毕加索传而言,毕加索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一生情妇无数,你以为三毛就能很顺利的成为毕加索的正房?三毛的理想,也不过和烟烟以及文清的思维差不多,她们都强调自我中心主义和唯我独尊的选择主义,而压根就没考虑过男女双方,都是处于双向选择的基本前提。自然,作为物品的衣服,是不会拒绝烟烟和文清的,假如她们喜欢上了某件衣服的话,而她们之所以要强调男人如衣服论,就是想混淆视听,或者干脆可以说成是妄想打造女人的强势地位。在她们的衣服论中,给读者们的暗示就是:我们不喜欢的男人,请你们靠边站[这个是理所当然的,女人不喜欢某类男人,那么那个男人靠边站也是应该的,否则不就成了强扭的瓜不甜的结果了?],而我们喜欢的男人,就请你主动乖乖地站到我身边来,因为你们这些男人毫无其他的选择余地,除了我,你谁也别想娶。把男人比做衣服,不就是为了打造女人强势,男人弱势的局面么?不就是为了证明:男人的婚姻和爱情,是由着女人做决定的么?可惜,我要说一句,现时社会是:绝大多数男人,假如不喜欢一个女人的话,是绝对不会去留意这个女人的,而绝大多数女人,就算不喜欢一个男人,最终还会嫁给他。烟烟和文清,力图打造女人强势的梦想,充其量也就是妄想,你说呢?

    山野文選:我说这个不是歧视女性,而是针对社会现实所总结出来的。总归来说,我还是希望天下有情人能终成眷属,但是我所指的有情人,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有情。我之所以要批判文清和烟烟的衣服论,是因为她们的衣服论,忽视了“人”的感情因素和变异因素。

    山野文選:因为以前在很多聊天室里看到过不少女人宣扬过“男人如衣服”论,你知道喜欢宣扬男人如衣服论的女人都是一些什么样的女人吗?我告诉你吧,她们要么是一些性格古怪,刁钻泼辣而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或者超大龄女人,要么就是一些婚姻失败,人格扭曲的女人,要么压根就是恨嫁却没法嫁出去的一些自私自利到极点的女人。她们对男人失望了,对感情也失望了,于是她们为了寻找一个自我安慰的借口,索性把天下男人都比喻成了衣服。她们恰恰忘记了:她们找不到好男人的根本原因,恰恰是因为她们自己不是好女人的事实。

    余温: 说到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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