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现象,现在应该打上句号了,而我本人,也不想再为他的理论继续说什么。我想声明的一点是:从最初,我就没打算要给范跑跑打气撑腰,也不想无意中干出什么像某些人指责我的那种“助纣为虐”的“蠢事”我在最初,仅仅因为看到无数疯狂的国人,想尽办法通过误导公众舆论的唾沫星子,去力图淹死范跑跑的行为感到愤怒,感到不可理喻,感到有失常情。故而我打算通过范跑跑事件,认真思考一下被不少攻击范跑跑的国人胡乱混淆的道德概念以及良知问题。
良约先生大概又要想办法歪曲我说的这番话了。
他在此之前曾经在给我的文章后面留言的文字中,厉声要求我必须在烟雨文学网站给人道歉,至于给谁道歉却并没有给我提供具体的人员。如果他要求我给他个人道歉,很显然他是在做梦,因为他已经无耻地对我进行了非人性的人身攻击和极端武断地乱给我扣罪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妄想迫使我对他的霸道行为“低头认错”并俯首称臣,岂不是让我笑掉大牙么?如果他打算强迫我给烟雨的所有会员道歉,那么我就奇怪了:难道良约先生的个人意志,就能“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了?再说,我凭什么要给烟雨全体会员道歉?理由是什么?良约先生,请问:在你发出这种极端霸道的言论之前,你征求过全体烟雨会员的意见么?你尊重过烟雨其他会员的基本人权么?到现在为止,你一直都把你自己当成了某些集团之“代言人”的角色:先前你是主动地“代表了”中国政府,然后你又主动充当了那些在地震中不幸死去的孩子们之“代言人“,后来演化到主动担当了“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首席执行官”角色,再后来你又擅自“代表了”全体烟雨会员。
从以上的事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良约先生,很显然喜欢做个全方位的“人大代表”:似乎这天底下没有什么不能让他担任的“代言人”角色。只不过我想问一句:良约先生,在你自高自大,狂妄到无极之境的同时,你有没有尊重过被你擅自“代言”的人们之基本人权?有没有征求过被你“代言“过的任何一个集团或者个人的书面认可?
良约先生,经过这些天的辩论,我也看出来了:很显然你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就擅自主观“代言了“别人的思想和思维理念。像你这种异常的妄自尊大,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专好擅自替他人”代言”的言论风格,请恕我不予接纳,所以,针对像你这种处于疯狂地强迫症患者之思维模式下的无理要求,我的回答只有一个:恕难从命!
良约先生,我此篇关于良知与道德的探讨之文,虽然难免是基于你的胡搅蛮缠之霸道作风所引发的思考,但是却不是用来驳斥你的,所以先请你不要对号入座。因为你的霸道作风,早就经不起任何有力的驳斥,也经不起任何理性的逻辑论证。如果你还自以为我这篇是针对你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所以请你暂缓一下暴跳如雷的习惯,先静下心来好好听听我讲的课再说吧。
在写此文之前,我早就在以前的杂文中论述过有关道德的个人看法,不论别人再怎么攻击我个人,也改变不了我的个人看法。所以,任何一个打算肆意歪曲我的文字的人,或者任何一个打算肆意强奸我的文意的人,请恕我不会对他们有丝毫地让步,更不会在他们面前俯首称臣地去摇尾乞怜。
我个人始终认为,道德概念,是个非常抽象的名词,而良知概念,却是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物。咱们先不谈论中华道德,咱们就先好好探讨一下道德和人性的良知。
我始终认为,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是用来对自身个人进行修身养性的伦理规范,而非用来强制他人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工具。所以在最初,当有不少国人疯狂地用舆论的唾沫星子打算去淹死范跑跑的时候,我就对那些人的疯狂状态,感到非常地不可理喻。这不可理喻的原因,就在于我怀疑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能有多大的道德可言?而在我看来,很有不少人,显然是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了人类的基本良知,而无耻地通过盗用“民族道德”而达到了杀人于无形的目的:范跑跑的教师生涯,就这么简单粗暴的被扼杀了。真难想象,一向自谓“大中华”的吾国之部分国民,心胸竟然可以狭隘到如此令人可怜的地步,竟然可以简单粗暴到不惜肆意践踏人类基本良知的地步。而这所有一切疯狂的行为,竟然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披上“维护民族道德”的外衣。这可真是典型地“大国小民”“国家很大,而思维却极端狭隘和渺小”恐怕就是对那些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心灵的真实写照。
范跑跑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很有良知的人:他认真教学,对学术研究报以极端的热情,并勇于探索教学改革的出路和勇于投入教学实验的精神,都是非常令人赞赏的。像他这种专精于学术的教师,如果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疑会被作为社会上的正面人物而被舆论所推崇和宣传。但是在吾国之不少国民的思维概念中,像范跑跑这种热情于学术研究,本着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不放的人,在那些习惯于吊儿郎当不思进取只认识钞票不认识人的绝大多数国民之心目中,很显然是个另类。为什么在吾国,不少国民的舆论倾向,往往更热衷于毫无人性地去打击和压制那些喜欢敬业的人呢?这难道不是一个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么?很显然,那些疯狂攻击范跑跑的人,是看不惯像范跑跑这种敬业人士之行为的,仅仅因为范跑跑这个人和他们完全不是同类,仅仅因为和那些喜欢招摇撞骗的人也不是同类。不是同类,自然容易被攻击,这就像一只火鸟无意中闯入了猪圈,自然很容易引发猪圈里的全体豪猪群起而攻之的现实结果。
我之所以说范跑跑还有良知,因为在事实上,范跑跑并没有对他的学生们说过“哪怕是我的母亲我也
不会救”这类的话。这个事实,早就被范跑跑所在的学校校长在凤凰卫视中的辩论过程中给证明过了。至
于范跑跑在他的个人博客里添加的这段话,很显然是为了炒作他自己的博客而搞出的画蛇添足之举。但是
我们难道仅仅凭借他写的这句话,就可以完全忽略范跑跑在跑出来之后,基于他自己内心的良心谴责,而
又回到教室里去打算救学生的实际行动么?
那些肆意攻击范跑跑践踏了“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国人,难道他们这辈子就没说过一句假话?为什么这些人只盯着别人说过的话不放,而不是看别人的所做所为而妄下结论呢?作为公共舆论,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去关注人们的行为呢?范跑跑并不是个丧了良知的人,恰恰相反,他还是个很有良知的人。而那些无耻地攻击范跑跑的人,很显然通过肆无忌惮地践踏人类的基本良知,并利用了“道德”的大棒去杀人,才是他们的唯一目的。
毫无疑问,道德,是个抽象的概念。迄今为止的人文历史,从来都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针对道德所做出地绝对唯一的合理阐释。另外,道德与社会公德还有很大的差别,和良知则有更大的差别。何谓“中华道德”?何谓“民族道德”?在不少攻击范跑跑的人们之思维概念中,很显然是个极度模糊的概念。他们习惯于把阶级属性化成道德规范,习惯于把通过牺牲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利益的做法,去为他们自己谋取最大福利之主观期望,叫做“民族道德”和“中华道德”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眼里“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并不是用来修身养性,也不是用来自我约束的“道德”而恰恰是用来约束控制并奴役他人的“道德”
范跑跑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的实际行为,然而却被高擎着“中华道德”和“民族道德”的部分国人给扼杀了:被开除教师资格,让他永远都不能继续从教的现实,就是证明。可见,具有文字狱情结的部分国人,很显然非常怀念那个专制残暴的文字狱时代:针对一个在他自己的博客里撒了一点小谎的范跑跑,针对一个在事实上没有做过任何伤害社会伤害他人之实际行为的范跑跑,文字狱情结很显然起了关键的棒杀效果。如果我们现在假定范跑跑的言论,在无意中冲撞了某些自私到极点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话,那么范跑跑的言论在实际上,恰恰是在要求人们,重新重视一下早就被社会忽略到无影无终的社会公德。
何谓“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就是在不伤害社会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给予每一个人以言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追求平等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尊重他人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自私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向往和平的自由,给予每一个人以选择职业和选择人生模式的自由。社会公德,不应该侵犯任何一个人的个人隐私,包括无数国人曾经肆意侵犯过的艳照门事件,也都属于丧失了社会公德的外在表现。不少国民,正因为丧失了基本的社会公德之理念,所以才会拿出“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的大棒子。对于丧失了社会公德心的部分国民来说,口号化的“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也许就是他们唯一能利用的武器了,当然这个唯一的武器,并不是用来约束他们自己的,而恰恰是为了用来奴役他人的。这些人,不但没有丝毫的道德,甚至连作为“人”的最基本良知,都泯灭了。至于社会公德意识,在这些人眼里,很显然不值一提,甚至到了嗤之以鼻的地步。
我们真正该提倡的,恰恰应该是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基本的做人良知,而不应该是虚无缥缈的所谓“中华道德”或者“民族道德”同时,我们更应该提倡的是:民主的舆论环境和健全完善并能雷厉风行的法制。在日本,如果首相违反了法律的话,那么任何一个普通的警察,都有权利逮捕首相。而在我国,像这种严格执法的现象,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我国,哪怕一个村长犯了法,村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敢对村长怎么样,而必须由县级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发布逮捕令后,才能由县级刑警去抓捕。村里的民警,能干什么?能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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