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鬼王嘿嘿的笑。“猎户的儿子,我们又见面了。二十年了?还是二十一年了?哦。时间太久,我是记不清楚了。那个时候的你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现在嘛,看起来和我们有什么区别?”
大胡子一眼看过去,看到的都是一排头顶。于是,他说道:“我比你们高。”
这句话无疑是火上浇油。
哦,比油锅的威力要大多了。至少是一枚重型炸弹。
一个人没有什么,他就忌讳什么。
身高是这群杀人侏儒的逆鳞。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有长的高的男人,他们甚至都会冲上去捅一刀子——现在,大胡子竟然拿这个来嘲讽他们。
“该死的家伙。我要把他杀了切成一百零八块——”
“把他的双腿锯断,把他的脑袋割了,看看他还有多高——”
“杀死他,让他给我们的兄弟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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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儿子,你惹上事儿了。你惹上大事了。”鬼王脸色阴沉,同样的愤怒异样。他们这些人的身材矮小,心胸——哦,他们根本就没有心胸这种东西。因为看到别人比他们高都能够上去捅一刀的变态,还有什么样的心胸?
所以,听到大胡子的话鬼王也是惹火冲天。
“你听到了吗?我的子民要把你切成一百零八块——”
大胡子看向鬼王,说道:“前面来的几批小矮人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时间太久,我记不清楚了。不过,他们都死了。我没有把他们切成一百零八块——太小,不够切。”
以前,就有几批小矮人潜进恨山监狱里想要把大胡子和唐重干掉。可惜,他们还没有接近目标,就被察觉危险的大胡子给干掉。甚至,熟睡的唐重都不知道有这一回事情。
在唐重不知道的黑夜里,大胡子像是擎天战神一般的为他挡下诸多的风风雨雨。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燕京之行才是唐重第一次和这群杀人侏儒照面。
不够切。
这句话更加的阴损恶毒。
不得不说,唐重和大胡子不愧是父子。唐重的毒舌原来也是有渊源的。这是家族遗传。
“杀了他!”一个秃头小矮人声音嘶哑的吼道,模样丑陋的惨绝人寰,就像是《魔戒》里面的地精。
“杀死他。”一个女小矮人喊道。或许是和这群变态混的时间太久,声音里没有任何女人味。
“虽然我不喜欢吃人,但是今天我要尝尝鲜肉的味道——”另外一个破烂包子脸大声吼道——
鬼王一挥手,这嘈杂喧嚣仿若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鬼王看向大胡子,说道:“我以为你很早以前就应该出来了。没想到你能够忍到现在。”
“如果对手是你们的话——”大胡子说道:“我没有出来的必要。”
虽然大胡子极少过问唐重的事情,但是,在唐重春节回来过年的时候,他还是告诉了父亲自己在燕京遇袭的事情。大胡子知道杀人侏儒对自己的儿子下手,也知道唐重把他们给灭了的事实。
所以,他这句话说出来才如此的硬气。
“狂妄的家伙。”鬼王生气了。他那张原本看起还算正常的脸就变的狰狞扭曲起来。苍白的肤色变得漆黑——或许是光线突然间变暗的缘故。“你刚刚杀死了自己的两名队员,你以为那群当兵的傻鸟还会再为你卖命吗?姓唐的,现在只有你一个人——你,还有你的儿子,我会一个个的全杀了。切成碎片,风干做腊肉——哈哈哈,味道一定相当的不错吧。”
“个头没长。废话越来越多。”大胡子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鬼王小手一挥,嘶吼道:“杀死他。”
话音未落,他已经第一个冲了上来。
嗷嗷嗷嗷——
小鬼们各持武器叫喊着向大胡子扑过来,形成一个扇形的包围。
大胡子没有强抗,他的身体快速倒退。
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转身,但是他倒退的速度却迅疾无比。
鬼魅一般,瞬间就消失在他身后的大山里面。
恨山,连绵数百公里。
而在这座山里,大胡子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一群小矮人怪叫着,情绪亢奋的紧随其后冲进了恨山的山林。
山林黑暗,幽深人仿若人间地狱。
他们失去了大胡子的踪迹,只能小心翼翼的向前腾挪。
嗖——
一道利箭从天上垂直向下射击。
利箭划破空气,从一个小矮人的头顶天灵盖钻进去,然后从肛门处穿了出来,力度仍足,箭刃又狠狠的钻进了泥土半寸才就此团体。
一百穿杨,一箭穿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