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书不分贵贱高低,无论其包装低廉高贵它始终都能传达一份属于他的知识,每本书亦有其独有的价值与品位。年少时便对书特别忠爱,那个时候只要有一本书在手里我就会忘记一切,无论书的价格、品位它都会使我因书中故事而大喜抑或悲伤。
一本价格低廉的杂志,一张被人遗弃在地上的报纸都是一种文化。现在开始上班了,每天从百盛上班回来都会沿着安昌河一路走回家。我尤其喜欢在夜晚的时候一个人沿着河边漫步而归。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犹如我喜欢读书。每个夜晚当我下班后独自沿着河岸回家的时候我都会感觉到轻快与爽朗,穿着宽大的工作服,伴着阵阵晚风,看着路边悠闲的散步的情侣,不会寂寞,只会倍感惬意。
有一次我遇见一个卖书之人。他正坐在安昌桥边的石栏杆上借着桥头暗黄的灯光眼神专著的看着一本已经泛上岁月暗黄的书。他约莫有五十岁左右,衣衫褴褛,头发毵毵而布满了灰尘。我走过去默默的打量了他足有两分钟,在这两分钟里他保持着同一个淡定而稍显紧张的表情,他没有注意到我。显然,淡定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内在心情,而紧张则是因为书中的故事情节的缘故。这个时候我才蹲下来看被他摆在地上的一大堆书,这些都是古旧书,大多书页已经发黄了,有的书甚至连扉页已经掉落,但是这些丝毫没有影响到我看书的心情,我蹲在地上一本一本的翻看着,有读者、上海服饰、青年文学、青年一代、电脑打字、江城、快速致富手则等等。我越翻越激动,似乎遇见了久未蒙面的好友。我顺手拿起一本读者问,这本书多少钱。卖书人这才抬起看书的头,他说:“八毛”说完后又迫不急待的底头翻看他手中的书。如此待客之术让人差异,我不为此而生他丝毫的气,反倒对他爱书的精神敬佩起来。于是我不再打扰他,我独自看起书来。路边有许多过路的人,但是没人在此停留一秒钟,我知道,他们一看这些乱七糟八的摆在地上的书就不屑一顾了,相对与书的价值来说装潢让他们更为关注。
我一口气就选了有六本书,这个时候卖书人似乎已经将手中的书大饱了一回,他开始把眼神放在我身上。我将选出的六本书递与他,他接过书说四块九。我心中大喜过望,想真是遇见大好事了,这些书若是按市场价格来算的话少说也的几十块啊。我递给他五块钱,我说不用找了。哪知卖书人不依不饶的执意要找给我。我是个性格倔强的人,我说什么也不要那一毛钱。最后卖书人说不过我只好收下那找给我的一毛钱。我知道,或许这个时候有路人在笑“这两个傻读书的”
拿到书后我没有急与回家,而是和他攀谈起来,我向来对这样的人是怀着敬佩与尊重之情的,卖书人似乎也愿意和我讲。不一会而我就从他口中得知他这些书都是自己平时捡来的,他非常喜欢读书。我问他是不是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卖,他说是的。我就急切的问那你一般卖到几点,他说九点。难怪我晚上下班从来没遇见过他,因为我们下班是晚上十点。这个时候我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说今天晚上他没卖到书出去就多在这里呆了一个小时。相信,他这一个小时是没白呆的,因为他最后遇见了我。也相信,遇见他是我们俩的缘分,他虽然在路人眼里看来是个不起眼甚至被人嘲笑的卖书人,但是我相信他是不在乎的,在这个人流量颇大的桥头他总能遇上一个与他心有灵犀的人。
那个深夜在桥头卖古旧书的老人,希望你的生命如你为人们奉献的文化一样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