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原地。而后发生的事,使得我不得不感慨命运的离奇:就在马喜喜一张瓜子脸被扇得丰满油亮的这同一天,与她情同姐妹的我,也注定不得全身而退。孔浩扇了我一记耳光。
与排山倒海的屈辱感相比,皮毛的痛感简直微不足道。我十根脚趾紧紧扒住地面,不允许自己倒下。孔浩痴痴地盯着自己的手,仿佛那“凶器”并不为他所有,而是有人栽赃嫁祸给他。“心慧,”孔浩企图抚摸我的脸却又缺乏胆量,一只手进退两难“我,我不想让你走,我不想打你。”此时的孔浩,已一身汗水,仿佛落汤鸡一般。
下一秒,孔浩被一只手揪出了我的房间,狠狠地甩到了走廊的墙壁上。我倒抽一口冷气,孔浩的身体与墙壁碰撞出的巨响,在我耳边久久无法散去。
“跟我走。”周森这次不再君子,口吻颇似命令。他不再是那个快活的周森,他完全违背了我对他下的定义:我以为他不会为情所困,为情所伤,所以马喜喜对他的不忠不诚,只是他失败而混沌的足迹,而并非痛彻心扉的烙印,但也许我错了,彻头彻尾地错了。
“报警,我要报警。”孔浩跌跌撞撞回到门内,如没头苍蝇般寻找他那不知在哪一环节遗落下的手机“心慧,电话,给我电话。”孔浩依然将我视为他的同伙。
我放声大哭,声音嘶哑而滑稽。孔浩对我的归属感已深入他的细胞,旁人无法抹煞,自己无法控制。他天经地义地认为我是属于他的,我们,是属于彼此的。
我抓紧周森的手,飞快地逃离了孔浩,我甚至等不及电梯,径直跑入了楼梯口,然后拖着周森一圈一圈向下旋去,直到我一脚踩空,而周森敏捷地捞住我的腰,我才得以戛然静止。楼梯间黯然而空旷,夸张了我的呼吸声。
“跟我说话。”我比周森低一级台阶,仰视着他。
第五十二话:他的家
“他不肯娶我。”我道出事实。
“如果他肯,你会嫁他?”
“不,”我否定得迅速,连同我都为之一惊“不会。”孔浩已然对我们的未来绝口不提,避之如蛇蝎了,只剩下我,三番五次将求婚求得好似激将大发,开口之前就已笃定,他会面红耳赤地加以拒绝。可非要等到今日周森一问,我才恍然大悟:即使孔浩他翻然悔悟或是借着酩酊大醉之时,应了我的求婚,届时骑虎难下的我,拼了一条小命也会食言,绝不会嫁他。
“够了,这就足够了。”周森揽住我的肩膀,同我继续下楼,与刚刚我逃命般的狂奔相比,此时我们的脚步就如同晚餐后的散步。“收起你的不甘,别再说心口不一的话,或是意气用事了,他会误会,我也会。”周森到底还是了解了我,最起码,他的“不甘”二字犹如对症下药,以毒攻毒,精准得令我陡然苏醒。
周森从药店买了冰袋给我敷脸,外加一支化淤止痛的药膏,我龇牙咧嘴:“我愧对马喜喜,她今天也受了一耳光,可我对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却是说风凉话。”
“谁干的?”周森若是小人,此时应幸灾乐祸,窃笑马喜喜恶有恶报,但他不是。
“同行。”我绝不会嚼马喜喜的是非,尤其是在周森的面前,更尤其是有关男欢女爱。
周森的住处并不如我预想的奢华,虽然其实我也不曾细想,但却直觉他住在类似酒店套房的公寓中,一楼的大堂有螺旋状的水晶吊灯,代主泊车的门卫穿暗红色西服,戴雪白色手套。可其实,不然。周森所住的也不过是寻常百姓的小区而已,传达室大爷的衬衫敞着怀,露出泛了黄的跨栏背心,警卫照样是瘦骨伶仃,貌似只是充充门面,不太有战斗力。
周森把话说得极其透彻:“我家有客房,多少会比旅馆舒服。房间可以从里面反锁,外面开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