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芷若看到霍静的半身寸照的时候,颇有一点‘命运这是一种无法名言的感觉。
如果当年不是我教会了霍静一首千年缘,如果我不是突然想组个乐队,如果薛芷若没想过要进军娱乐界太多的如果了,仿佛冥冥之中有一条线,指引着我们的再次相会。
薛芷若出神了片刻后,定了定神,对站在身边的孙丽说,‘小丽,这个霍静你想方设法把她给签下来,嗯杨总监那里我会跟他说说。’
孙丽点了点头,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个似乎有点不像是薛芷若的办事风格。薛芷若一向是谋定而后动,不做没把握的事;可是这一次为什么这么冒进?就算霍静真的拿过全国高中歌唱大赛的一等奖,就算她真的有些真材实学,可是年龄毕竟太小,而且也不见得就是公司想要的人。
薛芷若似乎看穿了孙丽的心思,笑着说,‘你件事你就别想那么多,照着去办就行了。嗯还有这件事要保密,特别是不要跟林枫说。’
孙丽更加疑惑了:为什么还要保密?这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还有,为什么要特别指定不要林枫知道?
虽然有很多不解,可是孙丽还是点了点头,决定照着指示去做。毕竟上位者的很多想法,不是她能想通的。
‘还有什么事没有?’
‘大体上就这么多。’
‘那你下去办你的事吧。’薛芷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正要舒展一下身体,忽然只觉一阵炫晕袭来。眼前的景物一下子变得黑暗,虽然只是短短地一瞬间,可是薛芷若还是身体摇晃了一下,差点就这么摔倒在地上。
一切来得太突然。孙丽只来得急一声惊叫,‘薛总!’当她全然不顾的扶住薛芷若的时候。薛芷若的那阵炫晕感早就过去。眼前地景物也重新回复光明。
‘薛总,你没事吧?’孙丽很急切的问道。
薛芷若揉了揉太阳穴,‘嗯,我没事,可能是刚才坐得太久了。’
孙丽扶着薛芷若复又坐到沙发上,孙丽仔细了看了看薛芷若地气色,只见薛芷若地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眼睛里也透着疲倦。
孙丽心疼的说,‘薛总,你最近跑东跑西的,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再说,你现在的身体’孙丽不由得把眼睛望向了薛芷若的小腹。
薛芷若顺着孙丽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小腹。然后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在了自己的小腹上,脸上露出了神圣的光辉。‘谢谢你关心。’
‘这个要不要叫林枫来陪陪你?’小丽很小心的说。
‘小枫难得来一次北京,叫他多陪陪芙蓉吧。我的事就不要告诉小枫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薛总,你怎么能这样!’孙丽有些来气了,‘你可是他的妻子,他倒好,一来到北京看也不看你一下,就知道和别地女人玩,没见过他这么大胆花心地!薛总,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任着他花心啊?’
薛芷若微笑地看着为自己的事而发怒地孙丽,孙丽是她一手赔养出来的,虽然跟着自己的时间不长,可是感情却很深厚。
薛芷若的事孙丽也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的,可是又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我和薛芷若已经结婚,却不知道我除了薛芷若还有别的女人;见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还以为我花心——额这确实也叫花心不管怎么说,不知道其中错踪复杂关系的孙丽,确实非常生气,为薛芷若不值。
等到孙丽发泄完了,薛芷若才笑着说,‘好啦小丽,有些事你不懂的,这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是不懂,可是我心里就是气这没心没肺,年龄这么小就这么花心了,再过几年还得了?薛总,我真为你不值。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嫁给这条白眼狼。’
薛芷若有些好笑的看着孙丽,她知道孙丽是为她不平,可是有很多事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以薛芷若只好打断了孙丽的愤怒。
‘小丽,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孙丽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现在可不是她发脾气的时候,只好悻悻说,‘哦,那好,薛总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孙丽正要出门的时候,薛芷若叫住了她,‘小丽,小枫的事你不要对别人讲,很多事不是你想像那样的。’
孙丽虽然很不明白薛芷若为什么那样护着我,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正在长城上搂着王芙蓉,看着壮丽河山的我,忽然感到一阵恶寒,不由自主的打了一阵哆嗦。
‘你没事吧?’王芙蓉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疑惑的问道。
‘忽然背皮有点发麻该不会是有人在恶毒的诅咒我吧?’
‘那怎么可能嘛,这又不是玄幻小说。’
‘嗯也对。’
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长城那古老的石头,感觉着那历经着沧桑的岁月。只有亲身站立在长城之上,才会真正明白‘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当我站在这用石头筑成的巨龙上面,看着下面那壮丽的山河,心里涌出一股无尽的豪气——那是一种骄傲,一种身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的骄傲。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让人忍不住想高声呐喊,呐喊着那沉睡在血液中的记忆。
那一刻,我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
仿佛听到了那来自天际的叹惜,声音由低到高,慢慢呤唱起来。
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地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地青年名叫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地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地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地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地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地,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地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artll,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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