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深,庭院深深深,深几许。
高门宅邸总是门庭深似海。
一如侯门深似海,再回首已经百年身。百年恩怨泯灭间,此身已预赴黄泉。
这不只是说说的而已,而是无数人的血和泪的教训。
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这个世界上都只有一种人才可以去,那便是死人。
死也有很多种,或战死沙场、或病死床榻、或驾鹤西去,然而最痛苦最不愿意的莫过于死在自己仇人手上,由此可知,一个人最开心最希望的死法岂不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杨天擒的衣服永远是最得体的,质料永远最高贵的,式样永远最时新的,手工永远最精致的,他手里的,一对判官笔,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很多时候,它们的用途并不是武器,而是一对上等的狼毛大豪。他认穴打穴的功夫,更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
曾经是天地间最有名的捕神,从未有抓不住的强盗,也从未有破不了的案子,惩恶扬善,刚正不阿。
他也曾经是天下间最好的朋友,他们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春已夏。
当他和白雪在一起的时候,江湖中人不得不承认,他恐怕是除了阳春之外最适合站在白雪身边的人。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们绝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们绝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们绝不去坐。
他们两人无疑是昔日秦淮河上的烟花客,温柔乡里中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所以很多时候人们记忆中他更不是一个严谨无情的捕快,倒似个家财万贯的二世祖。
可是他就要死了,他拥有名望、地位、金钱、朋友、醇酒、美人。
他就要死了,再好的名望、再高的地位、再多的金钱、再好的朋友、再香的醇酒、再美的女人这一切的一切都留不住他,唤不回他的生命,他还是拿走了自己的生命。
他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自豪,因为他的命是他自己的,谁也拿不走,只有他自己能够,所以他自杀了。
他是不是不要命了?为什么要自杀?不是,他不是不要命了,他只是太爱惜自己的性命了,而不愿被别人取走,所以只有要了自己的性命。
杨天擒的房子很大,院子很深,他的命也更加的珍贵,但他就要死了。
白雪盯着杨天擒小腹上的那对精铁所铸的乌黑判官笔,鲜血涓涓的流出,顺着他身下的太师椅淌到地上,血渗入大理石地板的花纹中,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他看了良久叹道:“我跟着鹰兄走了四个时辰,从浅夜走到黎明,你该明白,我当时在路上想着的全是你给我准备的大大的暖榻、香气扑鼻的清茶,还有姑娘温柔如水的柔荑。”
杨天擒朝他笑了笑,仿佛那对判官笔不是插在自己身上,而是插在别人的身上,他的口气甚至还带了点愉快的气息:“我本该给你准备的。”
白雪往四周仔仔细细的瞧了瞧,又叹道:“可惜你没有,你一向很少让朋友失望的。”
杨天擒道:“我的确不该让你失望。但你知道,我已不能起来给你准备了,作为朋友,我想你会谅解我的。”
白雪无奈道:“我不能不谅解吗?我们是朋友。”
杨天擒目露迷离之色,放佛想起了很久很久之前,那些事情,他轻轻道:“朋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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