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新一
这位青年,在某公寓二楼的一间小屋里过着闭门索居的生活。他与四邻毫无来往,几乎不大出门。
他一次买来够一星期用的食品和酒,然后就关在屋里看看电视、读读书来打发时光。这当然是怪人的生活,可由于他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也就没人留意。
几个月之前,这位青年也一直是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在某公司上班,工作干得也说得过去。
可是;也许是鬼使神差吧,他竟干出了意想不到的事来。一天,他在出差收款回转的路上,把那笔钱挥霍了一部分,是酒后冲动,用那笔钱付了款。
酒醒之后后悔起来,可已经晚了。虽然金额不大,但毕竟是动用公款。倒是可以跟谁借点钱补上,可是跟谁借呢?他已经到处拉饥荒,就是说,已经取借无门了。
当然,还有一条路可走;向上司说明此事,请求从工资中一点点扣还。可是,这会一下子失去了信用。“再也不让那小子动钱了。”提升的可能性也就从此消失,真是进退两难。虽说金额不大,但毕竟是挪用公款。事已至此,干脆
青年决定“索性拐款潜逃吧!”他来到银行,把支票之类兑换成现金.这是一笔巨款,什么活计都不干,也够他享用三年。
他踏上了这条路。可藏到哪儿去呢?他没有逃到本地深山中躲起来。他想,还是藏在大都市人海中更好些。
他预付了房租,租了这公寓的一间房,从以前的公寓里运来行李,就算迁居了。由于编造了一个假的迁往地址,所以不会被发觉他是住在这里。
他开始了在新居的生活。虽然一直在留心报纸,可并没发现关于他的报道。是遇到意外事故了呢?还是被罪犯劫持成了受害者?公司方面也许正在作诸如此类的猜测呢。
仍是没有消息。把收来的款拐走潜逃这类事件是屡见不鲜的,也许也就失去了新闻价值?青年有时也作着这样的推想。
开头本是提心吊胆混日子的这位青年,渐渐也静下心来了。看电视、读书,以及睡前的饮酒,这不是满阔气的日子吗?什么活计也不干,这多美,他很满意这种生活。可是,还必须小心隐蔽,绝对不敢疏忽,要是公司向警方报案;被抓了进去可就难受了。
一天天虽然舒适快活,但几个月过后,可就多少有些腻了。原因是一直没有个谈心的人。这个房间连台电话都没有,况且,也没有问什么地方打电话的必要,也不会有电话打来,更不会有书信寄来。他在此处隐居,谁也不知道。投送来的也只有报纸而已,可以说,这里是与世隔绝的空间。
一种寂寞无聊的感觉渐渐笼罩了这位青年的心。与人世互不往来的生活这样延续下去,当然会如此。
他开始养成了隔窗俯瞰大街的习惯。眺望着那些过往行人。“这群家伙,正在忙忙碌碌地奔波不息哪。”“可是他们既不用躲避别人的目光,又有谈笑的伙伴,这一点真是可望不可及啊。”
青年正在呆望,忽而“哦”的一声。这是由于他在过路行人中,发现了一个中学时期的朋友。于是他立刻从屋里走出,从后面追了上去。“那家伙是个靠得住的男子汉,即使知道了我的这种糟糕处境,也不会向警察告密吧?”他边跑边这样想。终于追上了。他从后面拍了一下那个人的肩膀:
“啊哈”“谁?”对方扭过头来,现出莫明其妙的表情。
“是我啊,记得吗?学生时期一块儿”青年报了自己的姓名,并且还数念了几件有助于引起记忆的往事。可是对方还是奇怪地歪着头:
“我确实进过那所学校,可我不记得您了。对您的名字也没有印象,您是认错入了吧?”
“请仔细想想,不是曾一同去游玩过吗?连我都忘了,可真够薄情啊!”“要仔细想想的是你!请好好看看我,错了吧?我不是那种连朋友都会忘记的人!”
完全不象说谎。那男人说罢,就抛下这位青年,走掉了。
那家伙明明是朋友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就是友谊的表现?也许接到了警方通知,如果到朋友那里去,要报告。因此,即使见面,也装作不认识,这才是友谊的表现哩。
再不,他也许是这样想:一旦叙谈起来,无意中涉及到潜逃的事,就扫兴了。俗话说:“不碰神,神不怪。”
青年回到屋里,左思有想起来。刚才的那位朋友,完全不象是有什么顾虑。那家伙根本不认识我呀!表情、口气都是如此嘛。他有些不快了。
难道是我的模样儿变了?过上这样的生活,可能会这样的,对着镜子查看,觉得和从前没什么变化呀!只是由于运动量不足,有些发胖罢了。
青年还是放心不下,他来到外面,给读过书的学校打了电话,说了刚才遇见那位朋友的姓名。对方回答说,此人确是曾在那所学校毕业的。接着他又试探着说出自己的名字,这次的回答却是:名册上没有这个人。
“不会没有啊!”“不,确实没有。可是,我们也可能漏记。如果有毕业证书、学费收条等证件,还是马上可以订正的。”
“不,好了,我只是打听打听。”
电话挂上了。青年好象连脚下都摇晃起来了,更增加了不安。他走进附近的商店,问道:
“还记得我吧?”
“啊,因为顾客很多”
回答当然是不确切的。因为青年在此之前一直注意不让人看清自己的面孔。回到公寓,碰到了公寓管理员,青年说道:
“说句怪话,您认识我吗?”
“当然认识,你住在这里嘛。可是更多的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什么也没听说过,只是收到了您的预付房租。哈哈!怎么,大概需要个保人之类的吧?”
“哦啊,那些事”
“借款的中保人难找哇,我尽可能帮忙吧。有身分证之类的,请给我看看。”
“没有那玩艺儿。”
青年只好作罢。因为搬到这里之前,那些东西都已烧毁了。租这房间时就报了假名。即使警方赶来,他也决心一口咬定自己是另外一个人。
青年决定再到酒巴间去试试看。可是他没到与同事们常去的那个酒已,说不定那里已被警方设下了圈套呢。
这是一间他常去的酒巴。每当他心绪轻松时,便去那里悠然自得地独自畅饮。推开门,进到里边,数月之别,这里没多大变化。他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请照常”
“您说照常?”服务员这样反问。
——这里也是如此!店里的青年女招待来到跟前打招呼说:
“先生来啦,您西服的色调真棒,好气派呀!”
“也许我真的漂亮吧!我还喜欢听您说好听的话呢。可惜的是,虽说是几个月没来,竟被遗忘了,真叫人扫兴!”
“嗳哟,上次先生光临过那是”
青年颓丧了。他想:我不但知道这个女招待的名字,甚至还给她送过礼物,求过爱呢!那个服务员也非常熟识,是经常一起玩掷骰子的家伙呀。以前因为在这里觉得痛快,所以从不吝惜酒钱。我理所当然是个好主顾,连这些都被忘了?
但他们又不象是在开玩笑和演戏,也不会俩人同时患了健忘症吧?他们竟然彻底不知道我的存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原因,也许是当我烧掉了全部身分证明之类的东西时“我”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些证明好比是现代的护身符啊。真的如此?
虽说不可能,可谁也不认识我,这倒是事实。也许是在新租的那间屋子中了邪气?还是我“不愿被人捉住”这种念头传染了别人,才弄成这样?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搞鬼?如何是好?
第二天,青年灵机一动,来到了他的债主那里。这是往常他最怕见的人物。可现在不同了。钱这种东西。即使借方忘了,债主也不会忘记的。现在必须弄清楚是否还有把“我”仍看成“我”的人。对方即使出门,也不会立即报告警方,他一定会先要钱的。
“有人吗?”
“哪一位?”
“欠钱没还,前来道歉。先凑齐了利钱,给您送来。给您添麻烦了!”
“是吗?可是我不记得曾借钱给你呀?送钱还我,当然感谢。可我不能白白收别人的钱啊。”
“您真的不记得我了?”
“是的,不认识你。”
通常,这理应松口气,喜出望外才对。可眼下这位青年却不是这样,他反倒很不高兴。我这是怎么啦?
青年又拨了电话:
“喂,伯父,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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