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一时之间,朱徽妤竟忘了腹部的刺痛与内心的恐惧,开始针对如何能成功的自尽,胡思乱想起来。
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传到朱徽妤耳中,紧接着是一阵显是极度压抑的哭号之声。
“大将军,大将军,复珍无言再见将军”
“田大人莫要妄自菲薄,深陷贼手,忍辱负重,原非常人所及,是我三卫军,是我大明之英雄功臣啊!”
“将军”
一句话没说完,竟然痛哭失声,这其中有多少是委屈,有多少是汗颜,还有多少是感动朱徽妤说不好,她的注意力已经被那名被人称作是大将军的声音所吸引过去。朱徽妤已经隐隐猜到,鞑子败退了,她得救了,而且朝思暮想之人竟然近在咫尺,只觉得一颗小心脏都要兴奋的跳出了胸腔。
但随即,朱徽妤又是一阵黯然,忽然意识到,自己深陷贼手数日,在世人眼中早已经是失节之人,她虽然自幼在晋王的百般溺爱下长大,对世事不甚通晓,但却也明白,失节对一个女人而言是致命且毁灭的打击。可很快,朱徽妤爱幻想的乐观天性又占据了上风
叹息与哀声回荡在朱徽妤的四周,朱徽妤忽然觉得自己的身子腾空而起,整个人竟然被抱了起来,惊的她huā容失色,偷偷睁眼,一张胡子拉碴的侧脸正映入眼中,不是李信还能有谁?整个人陷在他粗犷伟岸的身躯里,竟然忘了伤口的疼痛,瞬间惊羞莫名,胸腔里的那颗小心脏又惊鹿一般乱跳起来。
众人面对新乐郡主的“遗体”俱是心有戚戚,却不敢处置而接触她的身体,毕竟男女大防犹在,即便人死了也不能对她不敬。眼下军中又没有女人,唯一能权宜处置的也只有李信了,毕竟郡主是皇帝指婚给李信的,而李信又亲率人马为她厮杀而来,这在所有三卫军眼中在合适不过了。
李信抱起朱徽妤后,只觉她身体温软,可绝不似已经气绝之人,细看之下,只见她的胸口竟隐隐有节奏的上下起伏着。
“快!支帐篷,人还活着!”
这一声惊呼听得大伙俱是一愣,还以为李信是伤心过度,说起了胡话。直到李信又一次大喊,大伙这才如梦方醒,忙去将随身携带的军帐支起来。
大将军这是要为郡主处置伤口,没准人还真活着。
与军中士卒的欣喜不同,田复珍的脸上则满是复杂之色,郡主若没死,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士卒的帐篷简陋至极,支起来也极是便利,李信弯腰进去,将郡主小心翼翼的平方在地上,又掰开她紧握着匕首的双手,啪嗒一下,匕首竟应声而落在地上。
伤口处,大红的军服被鲜血透染,晕出一片深红之色。李信不清楚朱徽妤的伤情究竟如何,情急之下拾起匕首,沿着军服腹部的破口将之划开,然后双手用力扯开,里面染得通红的白色中衣就此露了出来。
又听得呲啦一声,朱徽妤只觉得腹部一凉,李信竟然撕开了她的中衣,不由得又羞又恼!
忽闻李信惊讶的噫了一声,紧接着她又觉得自己的腹部被布条死死的缠了起来,紧紧的,怪舒服的。
“起来吧,还要装到几时?”
声音渐冷,朱徽妤惊讶,这是在跟谁说话,随即恍然,这帐中岂能有第二人,自是于自己说话。看来她的直觉没错,伤口虽疼,却远不致命,应当是死不成了,只好睁开眼睛。
却见,半蹲的李信手中把玩着那柄精致的匕首,更为让朱徽妤惊奇的是,那匕首刀身竟然随着李信的手指缩回刀柄之中,仅仅余下了一指宽的刃尖。
朱徽妤这才明白,难怪她大难不死,却不是因为匕首刺腹部难以致命,而是这匕首本身被做了手脚。随即胖大喇嘛那猥琐的笑脸浮现于脑中,不禁奇怪此人言行。他明知自己死不了,又为何对那鞑子首领假称自己已经死了呢?
见李信半晌没有动静,朱徽妤赶紧起身退开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直到此刻她的脸上还似发烧般热的利害。
“我,我落入贼手,没有马上全节自尽,你,你不会怪我吧?”
这是朱徽妤最想知道的,如果李信当真怪她,世上恐怕已经容不得她有半分留恋了。可是李信却迟迟没有开口,朱徽妤的目光期期艾艾,心理面却愈发的忐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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