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
……”
乐器响起,吉他扫过,冯军便又一遍开始唱起。
很快,一首歌结束,他看看陆新没有动静,冲其他几个人点点头,接着唱下一首。
同样的电吉他SOLO,鼓声,然后开始唱。
无论是《曾经的你》还是《向阳花》,歌词早就被冯军记熟在脑中,他闭着眼跟随着旋律,放声大唱。
这一刻,他的心里再一次升起对陆新的佩服之情,当时对方可是担任主音吉他,一边弹着SOLO一边唱的。
比起他现在,其实要难上不少。
很快,他们便像刚才一样,将两首歌全部唱完,然后才又朝陆新看去。
陆新缓缓点点头,不错,这支乐队的水准还是很高的。
虽然电吉他手可能因为紧张,弹错了一个音,但也很不错了。
陆新不知道他们对别的乐器熟不熟悉,不过起码基础的这几样,拿出去绝对不拉跨。
到一个工作室或者唱片公司,充任伴奏乐队肯定是绰绰有余。
当然,既然他们组建乐队在现场表演,肯定志不在帮别人伴奏上。
陆新也不会让他们一直担任伴奏,冯军的嗓子可以,以后也不是不能发歌。
这些就需要谈一谈了,也需要一些技巧。
不过他还没有开口,刚才说话的小龙又不好意思地说道:“陆老师,对不起我刚才弹错了,要不陆老师再弹一下让我学习学习吧。”
“你的电吉他弹得不错,除了那个错误之外,也没其他不对的。”
陆新笑了笑,“之所以你一直觉得不对,还是跟这个曲子弹得少有关系。”
他边说着,边朝他们走过去。
“电吉他今天就不弹了,贝斯可以试试。”
陆新看了看李雷,伸出手笑道,“我用用?”
“好的陆老师。”
李雷先是一愣,接着马上把贝斯摘下递过去。
陆新点点头,“谢谢。”
这是根五弦贝斯,虽然刚才的演奏中,贝斯用到的地方不多,但他看得出来,这个贝斯手水准不错。
陆新的贝斯弹得也很好,然而自从到了这个时空,他应该还没有弹过。
贝斯这种东西,长时间不弹还真的会有些手痒。
“待会帮忙给敲上几下。”
他将贝斯挂在身上,回头对鼓手笑着说道。
看到鼓手似乎表情有些发愣,不过还是点了点头,陆新才用手指轮拨几下弦,找找手感。
紧接着,便正式开始弹起。
马上,一段优美的贝斯旋律响起,顿时,在场的几个人都愣住了,这旋律……
贝斯是乐队不可缺少的乐器,主要担任低音声部,也很适合即兴独奏。
然而这段旋律,却与往常他们听到的SOLO不同,柔和,优美,又有种不太明显的悲伤蕴含在其中。
“这……”
别人暂且不说,李雷是真的完全被吸引了。
说起来,常人都知道只要会弹吉他的人都能弹贝斯,更不要说,陆新这样的吉他好手。
自然是不在话下,弹一弹肯定是没问题的。
然而,能弹和弹好,就是两个概念了。
写歌好,和乐器弹的好,也是两个概念。
在贝斯上,李雷是很自信的,比他弹的好的人有,但肯定不会太多。
但陆新的贝斯水准,在他看来绝对不亚于他,或者还要更强一些。
更主要的是,这个旋律真的太好了,他从来没有听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