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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混迹军中,只怕早就和那些军中汉子睡过了。
私生活混乱不堪。
金霖和她在一起,与邺城男儿打交道,无不同情他。
每每与这贱人在一起,他都嫌恶心。
可他在邺城并无根基,只得靠她的权利往上爬。
蓝缨怒极反笑,她蹲下神,掐着金霖的脸,眼睛猩红,“金霖,本将军的红颜知己,蓝颜知己都很多,当初要不是看你真心跪伏在本将军脚下,愿意当本将军的狗,本将军岂会看你一眼?”
金霖大概是忘了,当初是如何跟她表白的?
他说此生只要她一人,即便他配不上她,也愿意当她身边的一条狗。
他说想将这辈子的风花雪月都给她。
为她写一辈子的诗,做一辈子词。
蓝缨起初并未将他放在眼里。
可他锲而不舍,足足哄了她半年,每日都会带着新鲜的花来见她。
她说她喜欢昙花,金霖可以彻夜不眠,只为守着昙花开。
花开的瞬间,他欢喜的将昙花捧到她面前,那时深更半夜,他差点被当做刺客砍杀。
或许是这点点滴滴的小细节,蓝缨最终被他感动了。
允许他留在身边。
唐时锦感叹,真诚才是永远的必杀技啊。
蓝缨十八岁,便跟随父亲上过战场,她是真正的将军,一旦眸子里染上的杀意,便会使人忌惮。
她目光犀利,金霖下颚吃痛。
这个老女人,下巴都要被她捏断了!
“老女人,你肯定没想到,会被我这样的狗咬一口吧。”金霖好似不怕死的哼笑,“你这样男女不忌的老女人,跟我在一起时,我从来没碰过你,你对我颇有怨言吧?”
唐时锦眯起眸子。
好一个恶心男。
遇到这样的男人,简直比被狗咬了一口还恶心。
别说蓝缨,她都想教他做人。
‘咔嚓’
蓝缨力气之大,直接卸掉了他的下颌骨,她嘴角挑起一丝冷笑,“金霖,你踩着本将军的势,在邺城混的人模狗样,人人称你一声金公子,但你就像楚风馆里面的妓子,不,说你像妓子,都侮辱了妓子,妓子不像你,当了婊子又要立牌坊, 当狗委屈你了,想涨一涨你那可怜的自尊是吗?金霖,你大概是忘了,傍上本将军之前,你是怎样的境地?”
怼得好。
唐时锦忍不住给蓝将军拍手叫好。
最瞧不起这种明明自己一无是处,却又看不起女人的男人。
何况这个女人还带给他丰厚的好处。
从金霖的面相来看,就是个自私虚伪,极度自卑,却又虚荣心极强的人。
跟那种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人没什么两样。
等等……
金家?
“是那个在京城有着太尉门面的金家么?”唐时锦忽然问。
蓝缨笑的讥讽,“他就是个卑贱的庶子罢了。”
哦,就是那个金家。
唐时锦瞧着金霖的眼神,多了一丝戏谑。
“怎么?阿锦与京城金家有什么来往么?”蓝缨问。
该不会,是想给这个庶子求情吧?
唐时锦摇头,“庶子而已,我要找的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