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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意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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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晓晓要走了,在整理旧物的时候,她看到了这张夹在书页里的纸条。纸条泛着微微的黄,边角有被蟑螂啃咬过的痕迹。记忆一下子就把晓晓拉回了十几年前。

    二

    晓晓看了看郝君凌乱不堪的桌面,轻轻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开始动手整理。这仿佛已经成了晓晓每天要做的一个工作,晓晓已经说了郝君很多次了,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每次这个时候,郝君总是笑嘻嘻地看着晓晓:“你真好!”晓晓不知道,现在郝君就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低着头忙着替他整理桌子。郝君的家乡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那里虽然偏远却也人杰地灵,山水秀丽。郝君从小博览群书,喜欢舞文弄墨。他看过的书很多也很杂乱,因为家里穷,父母亲又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藏书,村庄里也找不到一家书店。郝君看的书大多数是老师借给他看的,还有一部分是亲戚朋友和学姐学弟那儿借来的。能借到什么就看什么,郝君这样对自己说。书看得多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改变在郝君的身上发生着。郝君比同龄的人显得更成熟,更深沉。从小他就愿意观察和思考,然后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记下来。家乡的地理环境给了郝君很多意想不到的灵感,到郝君离开家乡外出求学的时候,成为校刊的主编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晓晓就是在这个文学社里认识郝君的。

    晓晓也是文学社的编委,可是晓晓老觉得自卑。因为半年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发布了十几篇文章了,可是晓晓,一篇让自己满意的都还没写出来呢!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是文学社的编委,也许是因为她的学习成绩优秀?也许是由于她对文字与生俱来的热爱?

    晓晓写不出文章,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写。而且在文学社里晓晓还找到了一件只有她能胜任的工作——搞卫生。这里除了她一个女孩子其他都是男孩,他们只负责整理文字,四处是凌乱的稿纸。尤其是郝君的桌面,混乱不堪。有的时候晓晓就纳闷:看郝君的衣着,虽然显旧了点,却是无比的干净整洁,可是

    晓晓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郝君的眼睛,甚至晓晓的一颦一笑,在郝君看来都有一种特别让人着迷的力量。他特别愿意悄悄地注视晓晓把他凌乱的桌面料理得井井有条。郝君看出来了,在写作方面晓晓是很有些潜质的,只是缺乏自信。有的时候郝君也纳闷:看晓晓在学习上的那股自信劲儿,怎么就没有迁移到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到写作这方面来呢?

    郝君看见了晓晓开朗大方背后的阴郁,是他求老师把晓晓请进文学社,然后故意让桌面凌乱不堪。当然这些晓晓都不知道。

    今天晓晓又在帮郝君整理。她无意中看到稿纸上有一首还没有完成的诗,晓晓突然来了灵感,就提笔在后面续了两句。写完后,晓晓突然醒悟,这是郝君未完成的诗呀,我在做什么?她赶紧把它们划掉。这下更糟糕,郝君洒脱飘逸的诗行下是一片杂乱的线条。这可怎么好?模仿郝君的笔迹重写一张?晓晓是有这个才能的,可是她相信那也逃不过郝君睿智的眼睛。

    正在晓晓一筹莫展的时候,郝君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他一眼就看见晓晓手里的稿纸,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在他的嘴边浮现。

    晓晓尴尬地抖了抖手里那张比火还烫的纸,满脸羞红:“嘿,大文豪。”大文豪是晓晓私自给郝君起的外号,为了掩饰羞愧,晓晓故作轻松地叫:“你看,我帮你的诗配了图。”

    郝君接过晓晓递来的稿纸,凝视着被晓晓划去的那几行字,默不作声。

    “怎么样,破坏了你美丽的诗意了吧?生气了?”

    郝君仍然没有做声,他被晓晓的才华震撼了,这是他故意扔在那儿的半首诗,其实这样的事情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他就是想给晓晓一点自信。诗的后半首他写好了,可是现在晓晓续的那几行字正是他苦思冥想了好几晚都没能达到的意境。

    “哎呀,哎呀,我帮你重抄一张不就得了,看什么看。”晓晓一把夺过郝君手里的稿纸。

    “别别别!”郝君也着急地伸手来拿。

    稿纸一人抓住一半,只要谁稍稍用点力气就要破了。晓晓和郝君都惊诧地看着对方。

    晓晓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郝君,她没有想到郝君虽然长相平凡,可是这一双眼睛,里面燃烧着智慧的火焰,亮亮晶晶的,现在好像还多了层说不出的感觉,让她心跳加快。。晓晓急忙松开手,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要走。

    郝君也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视晓晓,他迷糊了,感觉自己就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几天几夜,终于看见了一泓清泉。现在晓晓要走了,他的泉水啊!郝君一伸手就抓住了晓晓松开的手。

    晓晓本能地感到一阵颤栗。她拿眼望向郝君,郝君拿眼望向别处,掩饰着自己的紧张:“不,晓晓,我喜欢你在我的诗底下画画,你的那些画画得太漂亮了。你都不知道自己画得有多美。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三

    不知道为什么,晓晓开始文如泉涌。几乎每一期的校刊上都有她美丽的诗作。同学们都喜欢她的文字,一看到她就念念有词。

    郝君的桌面一如既往地凌乱,现在晓晓除了帮他整理桌子,还常常帮他续诗,文学社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弥漫着他们欢快的交流。在这样的交流里时光如流,一晃就到了下校实习的时候了。晓晓留在本市的中学,郝君回到家乡小县城的中学。

    临走的那天郝君给晓晓送来一本书,告诉晓晓他会写信向她汇报实习心得,请晓晓也要坚持写作。

    这一年多来,晓晓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在郝君的身边完成的。现在郝君走了,一连几天晓晓竟然写不出一个好的句子来。课余,晓晓百无聊赖地翻着郝君送给她的书,她突然发现书里夹了纸条——

    “晓晓,要坚持写作。我知道你一直不相信自己,才特意这样说的。”

    晓晓看着郝君龙飞凤舞的行书,一股感动的情绪夹杂着思念的潮水一下子漫上她的眼眶

    郝君给晓晓来信啦!在信里,郝君对第一次上讲台的情景侃侃而谈,字里行间透着无比的兴奋。郝君这样的情绪感染了晓晓,她也给郝君寄去了近期的诗作。

    快乐的日子总是一转眼就过去了。再过一个月实习就要结束了。

    这几天晓晓每天跑收发室好几趟呢!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郝君的音信了,心里老感觉空空落落的。郝君,郝君,你怎么了?晓晓寄出的信如石沉大海又一个星期了。今天周末,晓晓买了张车票去了郝君实习的学校。

    这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古朴的街道看起来非常萧条。郝君家乡的唯一一所中学就座落在城市东南方向。校舍是两栋七十年代留下来的三层建筑,老师的宿舍是一层平房,两三个人挤在一个十几二十平米的房间里,煮饭、睡觉、办公。

    晓晓看见郝君的时候,他正在宿舍兼办公室里批改作业。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晓晓,郝君不知所措地局促不安着,他指了指床沿说:“坐,同宿舍的老师都回家看望老婆孩子了。你,你怎么来了?”

    “你怎么不给我写信?我想担心你,以为你出什么事了。”

    “我能有什么事?你看,强壮着呢?”郝君夸张地拍拍自己并不结实的胸膛。

    可是晓晓分明在郝君游离不定的眼神里捕捉到一丝悲观。

    “晓晓,来,我带你去四处转转。我家离这儿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也去走走?”

    晓晓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跟在郝君的身后默默地走着。是啊,这里不是一般的破败萧条啊,郝君一定是对自己的未来失望了,他希望晓晓也在现实面前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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