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转运到国内,转移到港岛去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啊!
因此李想的计划有三步,目前国内的汉唐实业就相当于前世的康富士那样,专门用来做贴牌加工和组装,依托华夏国内相对廉价的人工,将生产成本降低下来;同时依托这种代加工的手法,慢慢的将一些敏感的设备和仪器转运到华夏国内来。
然后李想计划中的第一步就是先在港岛注册另外一个公司,老总就用老爸的名字,老爸持股45%,李想担任这个公司的首席工程师,持股40%,剩下的股份用老妈或者李艺都可以。这样一来,李想申请的那些国际专利,这家在港岛注册的公司就可以正大光明的使用。
第二步李想会用另外一个人的身份,在加勒比的那些岛国中选择一个国家,注册一个离岸公司,然后再从别的岛国注册几家离岸公司或者基金,通过这些离岸公司和那些空头基金,将那家离岸公司的股权弄的复杂一些,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头昏眼花的那种股权分配方式,反正你想查你绝对查不出来这家离岸公司的所有人到底是谁。你怎么查?在李想的计划中,光是这些离岸公司的股东就有十多个,每个离岸公司的股东都是交叉持股的,保证你查不出什么玩意儿来。
这家离岸公司的存在意义有三个,一个就是为李想在港岛注册的这个公司打掩护,因为这家离岸公司是要和港岛的这家公司共享李想发明的专利的;第二个意义就是位美国本土的那家公司打掩护,因为从美国本土成立的那家公司所使用的专利,都是通过这家离岸公司来授权的;至于第三个意义,那就是掩护美国的那家公司逃税,哦不,应该是叫合理避税。
美国的另外一个名字就是‘万税之国’,从美国本土成立一家公司,光是各种各样名目的税种,就能把你绕迷糊了。在美国,最可怕的部门不是fbi、不是cia、也不是国安局,而是美国税务局!因为在美国,如果你犯了罪,那么只要你有钱,还能雇佣大律师替你把官司打赢,可如果你要是逃税被税务局盯上了,那你就离死不远了。
他姐姐妹妹的,美国税务局有自个儿的单独独立法庭,只要你逃税被抓住证据,那么来吧,人家审判你压根就不需要你做辩护,什么知名大律师、什么陪审团,在独立法庭不好用,人家压根就不让你去,和他妹的军事法庭一个揍性的,说判你多少年就判你多少年,你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
这就是美国的税务局,比任何一个部门都要狠!
可偏偏李想所干的这些产业,都属于暴利行业,如果要是全在美国交税的话,最低的上税比例都要高达将近40%,也就是说,假如李想一年赚十亿美元,那么就要白白交给美国政府四个亿!
尼玛,真当老子是傻子啊,老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凭什么要交给你们美帝啊!老子宁肯拿着这些钱回国支援西部建设,宁愿建他千儿八百座希望小学,宁愿支援贫困大学生,也不能把这些钱白送给你们啊!
因此,这离岸公司的存在就非常有必要了。
因为按照美国税法的要求,只要在账户上不体现出盈利来,那么你可以不用缴纳税款,至于盈利,呵呵,真当那些离岸公司是摆搭啊,我的盈利完全可以走离岸公司的账户,压根就不走美国公司的账户,你就是想查都查不到!
当然,这种通过国外离岸公司进行合理避税的情况,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美国政府加大了对这种情况的查处力度,目的就是为了打击这种明面上看起来“合理合法”的合理避税。要不然后世也不会经常爆出苹果偷税、微软偷税等等的消息,其实这些大公司就是利用离岸公司来进行逃税的。
只不过,最近十多年的时间里,美国税务局还兼顾不到这些离岸公司,等美国税务局准备大力整顿这一块的时候,估计李想早就把一些需要转移的关键设备和仪器都弄到华夏国内或者港岛去了,那时候,美国的那家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这个时候,这些离岸公司存在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为美国那家公司进行合理避税!
最后,也就是第三步,就是从美国找一个代理人,从美国本土再成立一个真正的芯片加工企业,从内存颗粒到cpu、硬盘、dvd光驱乃至主板芯片组,这些关键的东西都需要从那家公司来进行生产。当然,这家公司的老总虽然是代理人,但却是会被那些离岸公司绝对控股的,假如这个理查德。詹姆斯能够答应成为这家公司的老总,那么李想到是不介意分给这家伙12%的原始股份。
不管怎么说,这家在美国本土的公司,所有权必须要通过层层掩护,最终落在李想自个儿的手里,代理人最多就是一个高新打工者兼小股东罢了。
只要这三步能够在今年走好了,那么李想的通盘计划就算是有了着落,一些比较敏感的技术李想也可以放心大胆的拿出来而不用担心那些巨头们有其他什么不好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