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似的,委委屈屈的回答,“刚才那位不是我们的店小二,确实如胡先生所说是我们的东家,这位胡先生也是我们东家请过来的贵客。”
“啥?你是说刚才的那个真是你们东家?”指指我,“他是你们的贵客?”娘娘腔惊讶的反问道。
店小二点点头,“对,是我们的东家,胡先生是我们的贵客。”
娘娘腔瞅瞅我,打量着我,连连摇头,不敢相信的小表情。
我站在一旁,看着娘娘腔自作孽的表情,心里很解气,这可不是我想说的,我原本打算给娘娘腔几分面子,娘娘腔自己不要不能赖我。
我心里暗笑着,但没表现出来,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个仇人好,我选择不开口。
娘娘腔对着我张了张嘴,并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继而对店小二道,“我过段时间来取衣服。”说完灰头土脸的出了制衣作坊,连句道别的话都不留给我。
吊打脸的最高境界也不过如此吧。其实我是想笑的,我心中狂笑。
几个时辰后,李铭拿着一只皮箱从后面出来交给我,“胡老弟去换上看看。”
接过皮箱的我道了声谢,走进换衣间,打开箱子一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的行头齐全。
新衣服对我来说太浪了,一身黑色长袍背面用白线绣着一只鸟的图腾(因为文化低,胡一把把会飞的统称为鸟,不分种类。),鸟的身形贯穿整件长袍,袖口向外反卷,并有几颗灰色金属装饰,与衣服相配的还有一双黑色长靴,长靴两旁竟然绣着一朵牡丹。
不过整体搭配上,衣服把我趁的很大气,身上的土鳖气息被一股文气覆盖,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果然不是空穴来风,我今天算见识了,之前穿的那一身衣服跟个下人似的,这一身衣服回到胡府,十足的老爷范,只可惜娘娘腔跑的太早,不然让他也见识见识。
我从试衣间里出来,李铭看到我,眼冒金光,对着我是一顿夸,他们这些商场上鱼龙得水的鬼,说话有一分是真的就不错了。
我身上穿的这身衣服肯定价格不菲,于情于理,我怎么说也要请人家吃顿饭,改天还要去登门拜访,有送礼必有还礼,这是规矩。
按照商业套路,我穿着新衣服和李铭找了一家很贵很贵的酒楼吃饭,一顿饭花了我一千鬼币,没错,是我请客,吃的不是饭是血,我一年都没花满一千鬼币,一顿饭的功夫就是人家的了,心塞啊。
吃完了饭,面对着一大桌子还没动筷子的菜,我犹豫了,要不要带回去给大罗他们?
在我犹豫的时候,我漂了一眼李铭,他貌似盯着一桌子饭菜也在犹豫,我一看他那德行,明显和我小气一块去了。
“李哥,我看这一桌子菜没动过,我府上还在忙活,顺带带回去给杂役们吃。”我主动先开口。
李铭听我这么说,犹豫的表情舒展了,“极好的,极好的,我刚才还不知道怎么开口呢,啥东西也不能浪费不是,这一点,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你是不知道啊,李哥我活着的时候挨饿受冻,随着乞丐躲避战乱,当时的世道,人心惶惶,别说吃饱,半块馒头,我也琢磨琢磨吃几天。”
还是可怜鬼,我还以为是大富大贵人家的,想不到活着的时候出身贫苦,面对这种鬼,我天生有一种免疫,喜欢感同身受,这也许是穷渣的共通之处。
有了底气,我叫来酒店的杂役,“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