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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曾经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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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在公司实习将近一年的时间,为了能够顺利转正,我工作格外卖力。每天早出晚归,披星戴月。我已经习惯了加班,习惯了熬夜,习惯了赶通宵,习惯了出差,习惯了领导的批评,习惯了同事的勾心斗角,习惯了客户的挑三拣四…… 但是,我习惯不了穿高跟鞋。

    我记得那是四月份的一天,因为一场策划活动,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正装,所谓的正装包含了我深恶痛绝的高跟鞋。那天的活动,我站了整整一天,两个脚后跟都磨破了,脚趾头也磨出了好几个水泡,痛得我恨不得把自己的这双脚剁下来。

    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我坐地铁回家。出地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因为脚痛,我干脆脱下两只鞋子拎在手里,光着脚往外走。

    地铁出口不远处,有个男生双手抱膝蹲在人行道的一边,面前摊开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求助五元”。他偶尔抬起头,露出一张清秀又苍白的脸,有着黑黑的眼圈,有点像死亡-笔记里的“L”,只是L没有他那样一头橘黄色的头发。(姑且就称呼他为“黄头发的L”吧。)

    有一对情侣经过,女的掏出钱包要给钱,被男的拉住:“这种都是骗人的”……

    不过这些,我都无心理会。我太累了,一心想着快点到家。

    黄头发的L,留意到了我的赤脚,觉得好奇,就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脸上就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向我追了过来,冲我喊:“喂!等一下,等一下。”

    “做什么?”我将两只高跟鞋当武器,有所戒备地看着他。L头上这个杀马特造型,不由得让人怀疑他是不良青年。

    “你不记得我了?”那个L问。

    我摇摇头。

    L把背着的吉他盒拽到身前,用手拍了拍。他的吉他盒上,有一个用蓝色粉钻拼成的“昔”字。

    我仍然一脸茫然。为了多给我一些提示,L说:“情人节?地铁上?玫瑰花?”

    喔,原来是那天那个卖唱的男生。看到我恍然的表情,L开心地笑了起来。

    “好巧喔,”我勉强笑了一下,然后就挥着手说:“再见!”

    现在就算是刘德华这样的巨星空降到我面前,我也不想多耽搁一秒钟,我太累了,我的脚太痛了,我只想赶快回家,赶快赶快坐下来,赶快赶快赶快让自己可怜的双脚休息一下。

    我心里默默计算着,到家的距离和时间。从地铁出口到我住的地方,往常步行只需要十分钟。但是今天这举步维艰的状况,我怕是要走上半个小时了,嗨,分分秒秒都是折磨呀。

    光脚走路毕竟也不舒服,看似平整的路面,隐藏了许多小石子、碎玻璃。我拐了一个弯,不得不咬着牙,把高跟鞋再穿回到脚上,尽管穿上去的一刹那,我就后悔了。但是路还是要走的,不管你穿的鞋子是不是合适,不管你的脚有多痛,不管你有多累,不管……

    我正慨叹着,生活不易,忽然发现那个黄头发的L仍然跟在后面。

    “你干嘛跟着我?”

    “姐,能不能收留我?”L可怜兮兮地说。

    我看了看他拿着的那个“求助五元”的纸片,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拿出十块递给他。十块钱虽然不多,但是那时候的我,囊中羞涩得很。十块钱,够我吃一顿饭,或者打一次车了。如果打车回家,我的脚就不用那么痛了。

    L楞了一下,把纸片随手扔到一边,没有接那十块钱,反而把口袋里所有零碎的钱拿出来,塞到我手上。他说:“姐,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找个住的地方。”

    我连忙把钱还给他。

    L说:“拜托了,姐。你先帮帮忙,不够的,我明天出去赚了,再还给你。”

    “我跟你又不熟,你怎么不找你的亲戚朋友帮忙?就算没有亲戚朋友,还可以找警察叔叔呀。”我抓住他的胳膊,把钱塞回给他。

    可是L忽然痛吼一声,抱着那只胳膊,呲牙咧嘴地蹲在地上,做出一副疼痛难忍的表情。

    莫非我遇上了碰瓷党?我赶忙放开手,一句话脱口而出,“你不要讹上我,这么多人看着呢,我可没把你怎样!”

    被人当做骗子,似乎让L很受伤,他咬着牙抿起嘴,默默地从地上站起来,默默地转身离开。他咬着牙抿起嘴的样子,好像心里藏了无数委屈一样,特别招人心疼。

    我忽然联想到阿旭,我那样心疼那样宝贝的阿旭。面前的这个人,又会是谁心疼的弟弟,又会是谁家宝贝的孩子呢?

    我忽然自责起来,自己是不是太过冷血了?

    良心不安的我追上L,他站住了脚步。我小心地卷起他的袖子,顿时被他那个带着血痂的狰狞的伤口,吓得惊呼一声,“你这是怎么弄的?”

    “跟欺负我女朋友的人打了一架,”L的表情说变就变,刚才还一副委屈的模样,现在又神气十足,“没关系,那个人伤得比我重。”

    “所以呢,打完架,你就无家可归了?”我嘲讽地问他。这明明就是一个小混混,我有点后悔招惹他了。

    L又抿起嘴,那模样特别招人心疼。我在心里拼命地劝自己:算啦,算啦,落地即兄弟,何必骨肉亲。

    我带着L,敲开了一家小诊所的门。小诊所的大夫,帮L处理伤口,还缝了几针。大夫缝针的时候,我把脸转向一边,不忍心看那针线穿过皮肉的场面。

    从诊所里出来,L充满了活力,似乎满血复活一样。“五针耶,我人生第一次缝针,我要把这个当作我的第一枚勋功章。”说着,他还在纱布上亲吻了一下。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第一枚?你还想要几枚?”

    L走在我前面,回过头跟我说:“姐,你走得太慢了。你看我受伤了,走得都比你快。”

    “废话!你伤的是胳膊,又不是脚!”我没好气地说。

    我将L带到我租住的房子,用钥匙开门的时候,L问:“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萍水相逢,没必要留姓名。”

    他还要说什么,我把食指放到嘴唇上,一边“嘘”他,一边推开了房门。

    我嘱咐他说:“我们这里隔音差,你尽量小声点,不要吵到邻居。”

    可是L一句话,就把我噎住了,他说:“姐,咱俩又不干啥,怎么会吵到邻居?还是,你想干点啥?”

    “不干啥,”我被他的话噎地有点火大,“走路就不会吵吗?说话就不会吵吗?”

    记得有一次,住楼下的爷爷敲开我们的房门,跟我们说:“你们走路的声音太吵了,我有高血压,我有心脏病。”我和昭娣赶忙道歉,然后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一定注意。客客气气地把老爷爷送走之后,昭娣翻了翻白眼说:“天哪,您高血压,您心脏病?难道,我们就不要走路了吗?”

    那时候,昭娣的工作,经常黑白颠倒。晚上去走台,经常凌晨才回到家里。

    我带L走进客厅,又嘱咐道:“这个房子是我跟别人合租的,舍友不喜欢别人乱动她东西,我也不喜欢。这个房子里的所有东西,不经允许请你不要乱动。”

    我把L领到我的卧室,L被墙上Eason的海报吸引。他摆出一个跟海报里Eason一样的姿势,跟我说:“姐,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大歌星。唱许多许多好听的歌,让许多许多人为我欢呼。”

    “梦想这种东西,不对,”我说,“白日梦这种东西还是可以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L继续自说自话,这孩子越说越是高声,我不得不再次“嘘”他,再次提醒他隔音差,小声点,不要吵到邻居。

    L于是压低了声音问:“可以洗澡吗?”

    “不可以。医生说了,你的胳膊不能沾水。”其实是我怕不方便,还有怕麻烦。

    “这点小伤没关系的,我会注意的。就让我洗个澡吧。”

    我还是不同意。

    可是对于洗澡这件事,L非常执着,又央告了两遍:“好姐姐,拜托你了。我不洗澡的话,脚很臭,身上也很臭,你不怕我弄脏了你的房间?”

    我投降了,“好吧好吧,怕了你了。”

    “谢谢姐。”L把吉他盒放到床边,脱下外套,却不知道放到哪里,“姐,你的房间好乱,我想不乱动你的东西都难。”

    我听了,没有反驳,默默的收拾房间,但是我的心情开始逐渐烦躁起来。因为在我忙于收拾的时候,L啰里啰嗦地问了许多问题。

    “姐,有没用过的牙膏牙刷吗?”

    “抱歉,没有。”

    “姐,有没用过的毛巾吗?”

    “抱歉,没有!”

    “姐,有沐浴露、洗发水吗?”

    “没有!”

    “姐,有新袜子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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