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她脱去手套才让我怒从心起。
我从床上弹了起来,一把抓住她的右手,迅速拉掉那块止血胶布,对着那个凝结的伤口重重地咬了一口。终于扯下她的面具了!镇定如陈平,此刻也不禁大惊失色,尖叫了一声,飞快地抽回右手。
旁边的医护人员连忙冲过来。
陈平已来不及戴上手套,右手背上有两排清晰的牙印。
主治医生指着我:“快,按住她,注射镇定剂!”
两名护士把我按倒在床上,右臂上立刻感到针头扎进皮肤的轻微刺痛。耳边听到陈平和医生的对话。
“你,跟我去做检查。”
“有必要吗?这只是个旧伤口,她虽然留下了牙印,可并未咬破”
“这种事不能疏忽,嗜血症潜伏期最长的有一个月,你恐怕也得和我们一起走。”
“到岛上去?”
“恐怕是的。”
我扭头看她。她跟着医生走出病房,转身开门时,她的目光与我相遇。那样悲愤和失望的目光,简直让我有点难受了。我想自己原本没有恶意,只是下意识地想要反抗她以及她背后的一些东西。像她这种人,在一个非理性的世界里寻找道理,注定要受到如此打击。
我只是给她一个教训罢了。
下篇
我们乘坐的飞机在n国西海岸某港口城市着陆,然后一艘游艇秘密地将患者和人员总数123人送上了皮亚诺萨岛。
皮亚诺萨岛是个美丽的植物王国。9。6平方公里的岛屿上,生长着一百四十多种植物。它们都是有血型的植物,和人类一样的血型。
上个世纪后期,日本人首先发现,许多植物也存在血型反应。人类的血液是红色的,因为血液中含有决定血型的红色细胞。植物虽然没有红细胞,但却有类似其表面特殊抗原物质的血型物质:血型糖。不同的血型糖便决定了不同的血型。之后,法国人发现玉米、油菜、烟草等植物体中含有类似人体血红蛋白的基因。这表明,植物也有造血功能,如果再把铁原子加入其中,就可能造出人体需要的血红蛋白。科学家在上个世纪提出的这一设想,已于公元2010年,在太平洋上的皮亚诺萨岛上实现了。
从今以后,利用植物来制造带人类基因的血液不再是梦想。自然界繁茂的植物可以成为浩瀚的血库,将为人类提供取之不尽的血源。况且,植物给人类供血不会传染病毒,是真正安全的血。
游艇一靠岸,连我在内共73名病毒性嗜血症患者就被送进了小岛南部的血液研究中心。着是由日本、法国、加拿大三国合作组建的研究机构,科研人员大都来自以上三国。由于在植物中培育的带人类基因的血液(简称植物血)仍处于研究阶段,尚未对外公开,陈平的朋友能找到这个地方实在是有点本事。
上岛的第一天,每位患者都接受了“植物血反应测试”第二天,研究人员就开始用相应血型的植物血为我们置换体内带病毒的血液。
第一次置换了1000cc的植物血,我觉得全身发痒,不是难受的搔痒,而是春风拂面时那种柔和的感觉。
研究人员计划在一个月内逐步把我们体内的血液全部置换成植物血。在此期间,允许病人们互相串门,他们也可以由医护人员陪同,在岛上散心。我安然享受这唯一的权利,到孟澜的病房去,对他冷嘲热讽了一番。
刚开始他完全不愿搭理我,就那样躺在床上,神情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他身体两侧各连着一根管子,一头是输血袋里的植物血源源不断地注进去。
我的目光在两根管子之间游移。“我说,我们可以做一个游戏。”我的语调轻松极了“等下面的袋子满了,上面的袋子空了,就把它们对调一下。”
一直朝上的那张面孔终于转向我这一边:“为什么拿生命当儿戏?”
“哈,”我干笑了一声“生命不就是上帝的玩笑么?”
他望着我不做声。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玩笑。”我平静地宣布。
确切地说,我是一个人为的玩笑。
我是一个3p人。某个有钱的老女人想生孩子,又怕自己的生殖细胞质量不高,于是从一位年轻女性那里买来健康、有活力的卵细胞,通过手术抽出新鲜的卵浆注入她衰老的细胞里,那个生殖细胞再与一位男性的精子结合,放入子宫后经十月怀胎,就变成了我。
人谁无父母,长幼有叙,是为人伦。
3p婴儿比起借腹生子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者在遗传学上只有一对父母,前者却有三个。我他妈的不是人。
那我又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孟澜侧了侧头。因为他仍躺在床上,这个动作看上去特别可笑。“后来呢?”他问,对我的故事产生了兴趣。
“我两岁那年,老女人越想越惶恐,生怕我会变成怪物,就把我送回当初做手术的研究所供医学研究之用。”
沉默。
“公布的3p婴儿最早的一个出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可实验品早于七八年就有了。我就是。我被放在正常环境中,和正常人一起生活、受教育、求职、工作,但我知道自己是不同的。”
“为什么?”
“我始终是个实验品,我不是我自己,只是一个实验的承载体。”孟澜张了张口,却没能发出声音。
我忽然发觉自己已经说了太多的话。
“你知道我的故事。”他缓缓地说。
“是。”
孟澜是天生盲儿,父亲是位眼科专家,为儿子移植了尚在实验阶段的电子眼。靠这一双电眼,孟澜依然能够捕捉世界的美丽,并将之表现于绘画,很快跻身于国际一流画家的行列。半个月前,他才公布了电眼的笔记——那是在他父亲空难死亡的一周后。
“可是你们都不知道,”他的语调无比苦涩“我并不是天生的盲儿。”
我一颤,这话里的意义使我震惊。
孟澜成长的记忆从一开始就与无休止的头痛史纠结在一起。二十岁前,他在父亲的医疗研究室接受过七次大手术,其中的痛苦非外人所能想象。二十岁那年,他偶然发现了父亲的秘密:为了医学研究,父亲竟然把当年才一岁大的儿子完全正常的双眼替换成电子眼,以比较电眼能否达到、甚至超过人眼的标准。
这个发现使孟澜对人性彻底失望,那时他的画作屡获国际大奖,没费多少周折就移民n国,与父亲断绝了关系。
“一个月前他又来找我。”孟澜追述那段重逢时表情格外凝重“那天我正在接受陈平的采访。”
“呵,那个女人。”我已猜到事情后来的发展。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爱多管闲事。
“父亲让我跟他去作一个检查,以确定能否再为我动一次手术。
我没容他说完,就把他赶走了。之后,他的电话我一概不接听,他的书信或电子邮件我都直接扔进垃圾筒。
他灰了心,自己登机回国,托陈平捎给我一个口信。”
“那趟飞机?”
“是。”
那趟飞机起飞时与跑道上的另一架客机相撞,机上153名乘客仅19人得以逃生。这19人中并不包括孟澜的父亲孟启元教授。
“父亲托她告诉我,他这一声中最大的遗憾就是给了我一双冷酷的眼睛。他希望能做一个手术,把他的眼睛移植给我。”
“技术上可能么?”
“不知道。”孟澜淡淡地说“他若说可能,大抵就是可能的。”
我在病床边坐下,低头望着孟澜的眼睛。那是两个黑沉沉的洞穴,无论向里面投入什么样的感情,也无法激起一丝半点的回应。因为这双眼睛的缘故,我本以为我两是一样的——“非人”可现在我明白了,他得到的始终比我多。
“我要回去了。”我骤然起身。
“你一定猜不到,我去认尸的时候看到了什么。”他的话让我起了一点儿好奇心,我停住脚步。
“父亲的身体蜷成了一团,头部藏在胸腹之间,似乎用全身来保护他的脸,而他的双手,紧紧捂住眼睛。”
我一时语塞。
“陈平和我一起赶去现场,我靠在她怀里哭泣,但我的电子眼里流不出眼泪。直到那时我才明白,父亲并不是为名利牺牲自己的儿子。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相信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牺牲少数人是值得的。父亲是那样一个人。”
“可以有这种想法的只有当事人,别的人,即便是父母,也没有这个权利。”我不愿再和他深谈下去。我讨厌孟启元教授,他把儿子当成自己的东西,可以随随便便牺牲出去。能漠视一个生命就能漠视生命本身,我才不相信他们的大道理。
一转眼上岛已经快两个月了,身体里火烧火燎的感觉基本消失了。
听医生说,植物血不但对嗜血症病毒免疫,还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看来并非夸大其词。渐渐的,我已经不大像吸血鬼了。
孟澜听说了陈平那档子事,居然到我病房来质问我。
“为什么要那样做?”他阴着脸。
我装糊涂:“怎样做?”
孟澜恼了,甩手要走。
“其实我并不讨厌她。”我静静地说“我和她原本可以做一样的人。”
是的,我们都是女记者,都通中、英文,我也带一点中国血统,我俩的年龄也差不太多。可是,我永远无法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孟澜有些意外,仿佛还有点感动。
“她现在怎么样了?”我问。咦?这样温和的语气?
“情绪有些低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身边到处是吸血鬼,人在鬼世界里肯定不适应。”他苦笑。
“不过”我望向窗外。
窗外天净如洗,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百鸟蹄鸣。在这样的地方,她的心情也会好起来的吧?
“上次和她开了那个玩笑,忽然发现,对开她的勇气,她的热情,我或许是有一点嫉妒。”我说。
奇怪,我说话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护士在唤孟澜回房换血,他起身时忍不住问:“这些天我感到病好起来了,你感觉怎么样呢?”
“全好了又有什么用?”我的语调像叹息一般“我的病不在血液里。”
我的病在我的基因里。不,我怎么能指望一切会有所改变?构成我身体的亿万个细胞,每一个都有3p的基因,每一个都是我的心病。
玻璃瓶里的植物血慢吞吞地吐着泡泡,顺着透明软管流下来,在肘窝处注入我的身体。人类的血浆是浓稠的,接近巧克力的颜色,而植物血的颜色是浅红的,让人想到春天的桃花。
第二十次换血治疗时我睡着了,并不是新雪中添加了镇定剂的缘故,只是觉得很舒坦,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
我梦见一眼泉水突破地表。
梦中没有我,所以我没有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没有用舌头去尝、用鼻子去嗅、用肢体去感觉,也没有用头脑去思考。
梦中只有一眼山泉突破了地表。
泉眼中涌出晶亮的水流,珍珠般的气泡“扑扑”地往外冒。泉水清洌,带着一丝草叶的气息,流淌着花汁的甘甜。
泉水在唱歌。那是一曲欢畅的歌。
忽然,空中传来清脆的鸟鸣,这声音过于真实,打破了某种平衡。
于是,我醒了,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晨光撑破窗帘,正照在我的脸上。
窗外,黄鸟啁啾。护士推门而入
“啊,醒了吗?”她为我拉开窗帘,一窗新绿顿时涌了进来,几乎要将我淹没。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从今天起,你们都搬进普通病房,而且可以自己在岛上散步,不用让医生陪同。”
“警报解除了?”我接过她递上的绿色胸章“这个是”
“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决定让你们自由行动。这个胸章是联络器,可以让医生知道你们所在的位置。万一你们迷了路,可以靠它找回病房来。”
“真的这么放心我们?”我佩上胸章,不大敢相信已获得了自由。
“从今天起,你的病房换到研究中心053室。现在,请到餐厅用早餐。”
餐厅里的人并不多,大约有七八位身着住院服的患者正在用餐。我觉得他们有点儿眼熟,但却叫不出名字。他们的模样仿佛有些相象。当然,他们年龄不同,肤色各异,或丑或俊,按说没有什么一致的地方。
我觉得奇怪,一转头,正好看见镜面廊柱上照出的那张脸。那是我的脸,那又不是我的脸。那张脸的主人是他们精神上的姐妹。
我知道了,一致的地方在哪里:表情、眼神。那么恬淡,那么宁静,那么轻松,那么祥和。
我吃了一惊,那一瞬间镜中安详的脸变样了,变回我原先知道的样子。我奔出餐厅,我要找一个熟悉的人问问:我们这都是怎么了?
我跑上海畔的山头。曾住在我隔壁的那个歌手正盘膝坐在最高的岩石上,一动不动。
我在他身后站定,微微喘息着。面前是高耸的悬崖,如刀劈一样陡峭,海浪声声拍打着崖底的礁石,卷起千堆雪。远处的海却是恬静的,海水蓝得那样幽深,同时又是那么清澈,像最明亮的玻璃,反射着阳光。
歌手闭着眼睛,悠然忘我。
“你好。近来还唱歌么?”我问。
他睁开眼帘,抬头瞟了我一眼。
“labieenrose。”我哼了一句。
歌手把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收声”的手势。
“不要破坏最美妙的音乐。
我一愣。
这时,起风了。风一吹,山林中的树木摇曳:海面上波涛汹涌,风鸣声,林木的呼啸声,海浪的吼声,连同低空中盘旋的海鸟的高歌,合成天地的交响。这才是最美妙的音乐。
只有自然的音律才是完美无缺的。
我在他身边坐下,闭上眼,微微仰头。
不需要再多问什么了。
来到皮亚诺萨岛第三十天的下午,有很好的阳光。我仰面躺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身边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红花开得如火如荼,几只色彩斑斓的鸟雀在晴空中,一边唱歌一边做飞翔表演。微风的手指轻轻拨动我额前的发丝。
草地的碧色仿佛正逐渐浸润到我的体内,生机勃勃的小草穿透我的身体齐刷刷地往上窜。
此时我记起了一本小说中的话,那段话的意思知道今天我才真正明白——
在我看来,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它没有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发情,它也没有什么目的。草长马发情,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的本身。
现在,我在这里。我存在。
虽然我是3p人,使我降临人世的是非自然的手段,可即使手段不好,存在本身也依然是好的。
我仰面躺在草地上,不动也不说话。夜色悄悄地代替了白昼,蓝色天鹅绒的夜空中撒满了钻石般的星星,群星仿佛第一次离我这么近。
我是我自己,我又不是我自己。
我看,我用夜的亿万双眼睛去看。
我听,我用林中鹄鸟的儿耳朵去听。
我闻,我用秋虫头上的触角去闻。
我尝,我用溪流清冽的舌头去尝。
我感觉,我用花草树木的枝叶去感觉。
我思考,我用时间的纵横经纬去思考。
我和天地万物是同等的存在,我们是一体的。
第二天清晨,我在海滩上遇见了孟澜。那时,他正面对一块雪白的画布发呆。
“怎么,找不到灵感了?”
他闻声回头:“是你呀。”他扔下手中的油画棒就地坐在沙滩上,长长地吐了口气。
“恐怕我得改行了。”
“咦?”“忽然发现,我每用一种颜色,就失去了其他的颜色,绘画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我明白了。
“对了,陈平今天上午要离开这儿,你不去和她道别么?”他说。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不是你?”
“我早就没什么心事了。倒是你,或者还有话对她说。”他身子向后一倒,躺在沙滩上晒起太阳来,眼睛眯成一条缝,显出非常惬意的样子。
是的,我确实还想见她一面。
我和她之间,仿佛还欠一个了结。
见到陈平的时候,她坐在我昨夜躺过的草坪上,等待来接她的直升飞机。
“你好么?”我上前搭话。
“是你。”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并没有觉得吃惊“我已确定没带病毒,可以离开了,你呢?你的病好了吧?”
“托福,好得不能再好了。”我的态度坦诚无比。
看到陈平,我才真正看清了以前的自己。
以前的我和她一样在乎存在的意义。她选择以不懈的追求去证明那个意义,而我却一直在和它捉迷藏。
我等待它,我又逃避它。它就是我的戈多。但是,现在我已知道了,存在本身胜过一切意义。
“刚开始那几天我几乎无法思考。”她说话时表情并不沉重“我觉得我不懂这个世界,它完全没有道理。后来,心情平和一些的时候,发现这个岛是个美丽的世外桃源,就像是童话彼得?潘里的‘neverland'’”我微笑着在她身边坐下。啊,那个西方世界人尽皆知的故事。一个永远长不大的男孩,带着一群快乐的孩子,住在一个遥远的岛上。他们飞翔、游戏、梦想,永远不会有烦恼和忧伤。
“这就是命运吧?不是因为你我一定不会有机会体验这样的生活,我本是个停不下来的人。”她像做游戏的孩子那样,把双手举过头顶,在空中击掌,一下,两下,三下。她看上去轻松自在,非常惬意。“这一个月的时光真是舒畅啊。记得在大学听翻译课的时候,我曾问老师:‘neverland’应该怎么翻,他说,应该叫做‘仙境’吧。现在想来,叫做‘永不岛’最合适了。就像这个岛,远离尘嚣,远离一切世俗的纷扰。岛上虽然没有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王,却有一群庄周再世的‘植物人’
“好消息,作为少数全身血液都已被替换的实验者,你们可以永远留在岛上,研究中心愿意同你们建立终身的合作关系,当然,不是强制性的。”
原来,到最后,我也依然是实验品。不过,不要紧,我已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真有点儿羡慕你们呢,怎么会有这样悠闲自在的心境。”
“那就留下来?你也可以的,只要你也把血全换掉。”
“不,”她摇摇头“谢谢你的建议,但这样的生活不适合我。”
天空中传来一阵嗡嗡声仿佛是昆虫在拍动翅膀。一架天蓝色的直升飞机从天而降,停落在草坪上。
陈平转向我,郑重地伸出手来:“这一次,真的要说再见了。”
我拉着她的手,用力握了一握,这是我们第一次握手。“保重!”
她站起身,弯腰拾起放在一边的旅行包,向打开的机门走去。直升飞机里走出一个有点像她的男人。说有点像,是因为他眼中闪烁着和她一样的执着眼神。
他是她的同道中人。
“感觉怎么样?”他说。“哎,”她快乐地叹气“还是想做回老样子。”
“那还等什么?”他笑了,笑容很好看。
她把手伸给他,突然哭出声来。
“嗳,走吧。”她哽咽了。
那是陈平的世界,那是属于她的故事。
我仰头望着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天之上,像陈平刚才那样,把双手高举过头顶,连击三下。
如果要为皮亚诺萨岛起个真正合适的名字,那就该叫neverneverland——无法抵达的永不岛。
那不是彼得?潘用来逃避成人责任的儿童乐园,而是任何带着世俗名利,执着于物念的人们永远无法到达的福地。
极目四顾,岛上的青山层层叠叠,林木错落有致,山间的溪流在阳光下如同闪光的水晶。溪边绽放着五彩缤纷的花朵。无边的碧海环抱着宝石般的岛屿。温柔的潮水一刻不停地涌上沙滩,又走下沙滩。
啪啪啪,
拍三下,
这是我们的永不岛,
十丈红尘中的人们啊,
你们永远也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