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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连续自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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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卷一共三份,装在三个档案袋中。

    第一个案子,便让我坐直了身子。

    在凌晨时分,一名独居者死在了自己的电脑前,死者浑身无明显外伤,尸体也没有移动痕迹,此外,房间无强行闯入痕迹,无搏斗痕迹,无明显盗窃痕迹,周边调查则显示,当夜没人目击到任何行迹可疑的嫌疑者出现在附近。

    凭借这些信息,警方暂时将案件定性为自杀。

    这一点没错,至少,如果换成我是现场调查警员的话,我也会做出同样的判断。

    但是,后期的调查却让人大跌眼镜。

    首先,直到警方进入现场为止,死者面前的电脑都保持着开机状态,但电脑的硬盘却不见了,而且根据尸僵的状态,死者在死前,至少在电脑前坐了3个小时以上。

    难道死者对着一台根本无法显示任何东西的电脑,傻傻坐了3小时以上?然后自杀了?

    另一方面,假设硬盘曾经存在的话,又是什么时候不见的?谁拿走了硬盘?

    可这和现场勘察的结果就相悖了,因为死者的房间并无强行闯入痕迹,或者是死者主动邀请了某人——这一点展开的话,会有很多值得商榷的疑点,暂且先搁置。

    第二,进行了尸体解剖后发现,死者的部分大脑——确切说是整个脑髓的绝大部分,竟然经历了高温导致的生物性状及物理状态的改变——也就是俗称的,煮熟了!

    更为惊悚的是,除了脑髓部分,包括死者头部在内的其他身体部分,都没有发现这种“被煮熟”的现象。

    这简直骇人听闻!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一种想冲到城南警务局刑侦科长程城的办公室、朝他大吼的冲动:“这根本不可能是自杀!自己煮熟自己的脑子?!这是怎么样天马行空的自杀方法!你告诉我,一个人怎么以这种诡异的方法,进行自杀?这案子应该定性为谋杀——罪犯使用我们未知的方法进行了谋杀。”

    但随即我的怒火便消失无踪,因为我转瞬便想到了,程城也可以说:“还是该定性为自杀——死者使用我们未知的方法达成了自杀。”

    毕竟,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自杀嫌疑……尽管,自杀动机尚不明确。

    联想到李逸说的“连续自杀案”,我心说不会吧,难不成三个案子全是这么诡异的死法?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一口气便将三套案件宗卷全部看完了。

    靠,还真的邪门了。

    这三个案子,警方全部都暂时定性为自杀。

    死者死亡的形式特征都一模一样,全是在凌晨时分,死在了自己家的电脑前,解剖尸体发现,这三个死者的脑髓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被煮熟”的现象。

    三台电脑,都是台式机,都一直开着机,也都没有在机箱中找到硬盘。

    等看完全部案件宗卷,我发现自己完全错怪了警方。

    在宗卷上,警方罗列了相当多的疑点,也对他杀的可能性进行了相当详密的推理——尤其当极端相似的死亡事件增加至三宗的时候。

    但是,警方就是查不到什么证据,可以彻底推翻自杀认定——不论从现场还是从周围嫌疑人的排除,都没有实在的证据。

    更令人沮丧的是,就算是自杀,这三个人的自杀动机也尚不明确。

    这三个死者,都符合以下特征:四十岁以上的中年男人,单身,无子女,个人经济状况不佳。

    人到中年,一事无成,真正的人生败犬啊。

    如果不是因为那极度诡异和难以理解的死亡方式,说这些人是因为生活无望而自杀,完全是个很说得过去的动机,而这些案子作为个案,完全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是,这种死法实在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更何况是连续三件几乎一模一样的所谓“自杀案”!

    我相信,不但程城和他的手下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警务局的上官们也是不可能接受这种解释的。

    但是,警方偏偏又没有找到足够有说服力的证据,以证明是连续杀人犯所为。

    除了极度诡谲的巧合之外,暂时没有其他可支撑“连续杀人案”推理成立的论据。

    我将宗卷收起,将之放回原本的档案袋中去。

    我的动作不算快,实际上,说是整理文件,不如说是借助这种重复的规律动作,整理我脑中那同样有些纷乱的思绪。

    三个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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