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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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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点头。

    何君还有点不服气,追问道:“那你又怎么确定是中型犬?从撕咬痕迹上看,猫狗应该都有可能吧?”

    “尸体距离床面大约半米,并且请大家仔细看这些伤口,注意它们撕裂的方向和程度——假如是一只大型犬,那么它只需要人立而起,就可以轻松够到尸体,完全用不着跳跃。而要留下这种撕裂伤口,这只宠物必须是跳起来啃咬,并利用躯体的重力来撕扯肉块,才能造成。那么,为什么不能是小型犬或者猫呢?理由很简单,它们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受害者三天前死亡,前天夜里被发现,也就是说,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可供这只宠物‘作案’——猫和小型犬,一顿可吃不下3-5公斤肉。现场虽然血迹淋漓,但并不凌乱——如果是多只宠物一起进入的话,肯定会发生争夺食物的现象,现场一定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

    最后,我总结道:“其实这些东西,只需要采集现场的毛发做一个化验就可以了,但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只能靠推理。”

    何君听我说完,一脸的惊讶,张了张口,一副想说点什么但又什么都说不出的样子。

    我知道,像何君这样性格的人,都有些固执,她一开始有点看不起以我为首的私家侦探团队(主要是李逸这个家伙有点丢分严重),所以在分析案情的时候,她竭力在寻找我的推理漏洞,这是一种习惯思维,没什么奇怪的。

    第一印象,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往往超过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未免这位性格要强面皮又薄的小女警觉得尴尬,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和她进行过视线接触,现在更是转过头,去问蔡智恒:“蔡局长,你们应该进行了现场的第一时间勘察,受害人有没有受到过xing侵犯?”

    程城和老刀都是警务系统的老资格(或者曾经是),蔡智恒一个边远小地方的警员,在他们面前,确实没什么好装腔作势的。但我却不能跟着程城和老刀一样叫蔡智恒“老蔡”,那就有点蹬鼻子上脸的嫌疑,我也不可能笨到这种程度,所以,我仍旧用“蔡局长”称呼他。

    另外,由于尸变的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严重,尤其是jing液等体液,在死者已死亡三天的前提下,用肉眼是很难从那一滩包含着血液等各种体液的半干状态的粘稠物质中分辨出来的,就算加上嗅觉也不行,毕竟一般人可没长一副狗鼻子——我也没必要那么为难自己对不?

    “我们的第一现场勘察,没有发现死者受到xing侵犯的痕迹。”蔡智恒回答,“吉侦探,你怀疑凶手是个女人?”

    程城也点头同意:“小何给我们看过受害人余雅诗生前的照片,很是漂亮惹火——这么一个尤物当前,而且这里一屋子的各种情趣玩具,凶手如果是男性的话,没理由不享受一下吧?”

    “可是,程科长,余雅诗身高有168公分,而且体型是比较丰满的类型,这么高大的女人,不是那么好制服的。别说女人,就算是凶手是男子,也得是身强力壮的那种才行。”何君提出了不同意见。

    “你说得很有道理,单凭没有受到xing侵这一点,不足以排除凶手是男性的可能。”我先是认可了何君的分析,接着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但如果凶手是女性,便存在两种可能。第一种,受害者是自愿被绑住手脚——她可能是受虐狂兼同性恋;第二种,受害人当时失去了反抗能力。要证明也很简单,我们再仔细检查一下尸体的各个部位,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不太容易被注意到痕迹。”

    大家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再次检查起了尸体,而蔡智恒和何君,更是一脸的将信将疑、隐隐还有一点不服气——他们两个早就对尸体进行了好几遍检查,现在我这么一说,等于质疑他们的工作。

    没办法,我总不能为了面子就放弃发现真相的可能。

    只花了几分钟,程城便惊喜的告诉我们,他发现了一个针眼。

    我们凑上去一看,果然,在尸体的右侧脖颈靠近锁骨的地方,有一个细小的针孔痕迹。

    受害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先被人用针剂扎晕,然后再捆绑起来,凌-虐致死,最后还用罐装狗粮引诱宠物犬啃咬尸体。

    “镇上有多少人养了中型犬的?”程城问。

    蔡智恒想了想:“镇上养狗的人还不少……至少有二三十条狗符合条件的,其中一半的狗主人是女性。”

    “凶手的杀人手段这么残忍,甚至还要毁坏死者的尸体,肯定是恨透了死者……”

    蔡智恒露出为难的表情,看起来很是伤脑筋:“死者干的工作,不是很光彩,镇上的女人没几个看得起她的,要说恨透,那肯定不至于,不过平时闲言碎语甚至上门去骂的,都是不少……”

    程城补充道:“健壮的中年妇女,和死者起过冲突的,有没有?”

    这话一出,蔡智恒和何君同时眼睛一亮。

    “有!这个人住的离这里不远!”蔡智恒道。

    ……

    这个案子的侦破速度,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或许蔡智恒和何君除外。

    疑凶名叫牛春华,46岁,矮胖身材,大概也就155公分,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当我们一大群人出现在家门口时,尤其是蔡智恒他们一身的警服,再加上程城这个陌生警察的出现,牛春牛立刻便面露慌张,手足无措起来,而且此时,从屋里冲出了一只斗牛犬,朝着我们狂吠。

    我看那条狗眼珠血红,便故意说道:“程队你看,这狗一旦吃过了人肉,便凶恶了起来,而且眼珠子会变成血红色。”

    听我这么说,尤其听到“吃人肉”几个字,牛春华几乎当场瘫软在地。

    我们几个人立刻围上去,程城只问了几句,便确认她有很大作案嫌疑,直接将其带回了黑水镇警务局——也即是那间天主教堂。

    稍一讯问,牛春华的心理防线便崩溃了,很快便招认了,并说出了案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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