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艳丽下面。
如果不是自己的女儿,女人一定会唾她,就像好几年前,她唾那些胆敢光天化日地走在街道上的妓女,但埃米尔是她的女儿,一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像是被撕裂了一样的痛苦,她向埃米尔伸出手,埃米尔转过头去。
“说吧,”索克有趣地看着这一幕:“说吧,汤姆,告诉你的妹妹,你为她争取到了什么?”
汤姆不太明白埃米尔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现在最重要的是带走埃米尔,还有其他的家人,他上前一步:“埃米尔,我们可以走了!”他高兴地说:“管家说了,只要我召唤出矮妖精,我们就能离开这儿了!”
埃米尔抬头看了他一眼,汤姆真是想象不出来的蠢,他怎么就这么轻信,这些人明明都被武士看管着,他们自己也走不出这个镇子,还要来骗汤姆!最滑稽的是汤姆居然也被骗到了,现在他们都在这儿了又怎么样?他们随时可以把所有人都带回去关起来,她一点也不相信他们,但她也知道她说什么也没用,汤姆不相信她,却愿意相信一些陌生人。
她歪着头,疲沓地笑笑,轻蔑之意显露无遗。
“就在这里吗?”她问,她是想要看看汤姆是不是真的可以召唤出矮妖精,也许她还能抢先许愿呢?
但她立刻就失望了,“你们先走,”汤姆说:“我会看着你们,等你们离开了,我再召唤矮妖精。”
“他们随时都能追上我们!”埃米尔尖着声音喊到,“我不相信他们!”
埃米尔的妈妈从地上站了起来,她也不那么相信他们,但她的确接到了自己兄弟的回信,只要他们愿意保守秘密,他们就能离开,这是他们得到的承诺,她只能赌一赌。
她伸出手,想要抓住埃米尔,她的手臂很有力气,紧紧地将埃米尔圈在怀里,但埃米尔只一低头,就恶狠狠地在她的胳膊上咬了一口,在她因为疼痛而松开手臂的时候,把她推向墙壁,提起裙子,飞快地逃走了,快得就像是有恶狼在身后追着。
女人的头撞在了墙上,声音沉闷又响亮,她按着头,血从指缝间溢出来,弄脏了她的手指和脖子,汤姆冲上去抱住了她,她开始啜泣。
“怎么样?”索克残忍地问:“现在走,还是再试试?”
女人低着头,汤姆惊慌地看着她,然后她终于把头抬了起来:“我们现在走。”她疲惫地说。她爱埃米尔,爱自己的女儿,但她不止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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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阿兹特克宗教年的倒数第十天,也是部落祭司与疯马约定的第十天,也就是说,他们只剩下了五天,但这五天还要减去收拾野牛的三天,以及追赶和狩猎野牛的一天,所以疯马只有一天了。
疯马不知道自己做出的决定是错误,还是正确,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从枪到马匹,从妻子到未出生的孩子,还有花鸟,他为他们找好了一个养父,一旦他没能回来,那个战士会成为白尾鹿的新丈夫,他的孩子与花鸟会成为他的孩子。
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疯马抬头望着天空,天空没有一丝云雾,月亮浑圆,大灵仿佛已经做出了回答,“那么您为什么要把他送到我面前呢?”疯马喃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他。
他在第二天一早就将准备好的食物、水和火药,枪支放上了马背,有四个年轻的战士和他一起出发,在穿过早晨的迷雾时,他看到了野牛尾,野牛尾和他一样,做好了战斗的准备,这让疯马迷惑不已:“你为什么在这里?”他问:“我的朋友。”
“巨狼也是我的朋友。”野牛尾轻轻地踢了踢马腹,他的黑鼻马向他们走了过来:“我不赞成你让部落参与到白人与白人的战争里去,但我要和你一起去救巨狼。”
疯马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他笑了,眼角的皱纹聚集在一起:“好吧,”他说:“巨狼一定会高兴看到我们的。”
他们向着白人的城镇奔驰而去,一路上雾气不但没有散去,反而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甚至开始下雨,疯马欢畅地呼吸着潮湿的空气,甚至对之后的战斗充满了渴望,他的心在狂跳着,而他的身体也在跳跃,他听到野牛尾在大叫,然后另外四名战士也在大叫,他终于发现不是他的心,他的马,他的身体在跳动,而是整个大地都在跳动。
野牛群来了。
疯马急促地呼吸着,他从马背上站起来,向着远处眺望,但雨雾遮蔽了他的视线,他张开了嘴,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野牛的味道,非常浅淡,雨水把它们带走了,但愈来愈强的震动告诉他这不是错觉,终于他们看到了,黑色的潮水席卷而来,比他们曾经遇到过的任何一个野牛群都要庞大,它们向着疯马冲过来,然后在他的面前骤然分开,就像是潮水在岩石前分开,而后又聚拢,它们的速度简直迅如闪电,但因为数量众多的关系,足足好几分钟,疯马他们仍然矗立在野牛群里。
这就是大灵给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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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克提着一只什么走进了希利斯的房间,之所以说是什么,因为希利斯辨认不出它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它比侏儒还要小,小得就像是个婴儿,但脸上长满了皱纹,就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头儿,一本正经地穿着身三件式的套装,外套是碧绿色的塔夫绸,衬衫是白色细亚麻,纽扣都是珍珠的,有着金托,但只有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光着。
希利斯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
“爱尔兰矮妖精。”索克把它往希利斯面前一递:“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