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无独有偶的是,就在他和晋雯美谈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后让他既尴尬又羞惭不已的事情。
那一次,武若林到未来的岳母家里拜望双亲,夜里留宿在了晋雯美家里。夜里睡觉的时候,武若林被岳母安排和他们住在一个房间,而晋雯美和雯丽姐妹两住在一起。可是清早的时候,武若林被晋雯美推醒了。他发现自己和晋雯美住在一起,而且光着身子。晋雯美半羞涩办嗔怪地说武若林夜里悄悄地钻进了他的被窝,她也没有拒绝,两人在一起还做了爱。
武若林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对他和妻子在夜里发生性关系的事,他在记忆中没有任何印象,但自己光着身子睡在晋雯美身边这却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幸亏雯丽是个孩子,夜里睡觉沉,没有发现他们提前洞房花烛夜的事。
从这两件事推论,武若林确实有梦游症的毛病。而杀死妻子和郝大龙也很可能是梦游的结果。在得出这一推论之后,武若林惊骇不已。但并不是因为害怕这一事实,也不是因为自己将要被处死。而是因为从此之后到被处死的这段日子里,他的良心再也不能坦然安睡了。因为他是有罪的,如果仅仅是杀死郝大龙,杀死这个这个权倾一时的政治流氓和*棍,这个既败坏司法声誉,又玷污正义、公正和法律的尊严社会蠹虫,他一点也不懊悔。蒲松林说,诛除蠹役者,即为循良。然而,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牵连无辜,竟然连自己的妻子也杀死了,妻子是无辜的,妻子也是受害者。他怎么可以对一个无辜的人,对一个曾经深爱过他的人下此毒手呢?仅凭杀死妻子这一条,武若林就觉得自己罪不可赦。为无辜者抵命,他死而无怨,唯一遗憾的是,他再也不能自诩清白无辜者了。他不能自信地宣称自已无罪,不能义正言辞地斥责那些通过各种刑讯*供手段诱骗*迫他认罪的枉法者了。他虽然是个杀人犯,是个罪人,但要比起那些个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以正义的名义践踏正义,以人民的名义践踏人民权利的执法者,他认为自己还是高尚的。如果一个人有罪而不敢认罪,否认罪行,就是无耻加无耻。他不屑做这样的双料无耻者。那么今后该怎么办?是重新认罪伏法呢,还是任由法官们去处置?反正死刑已经宣判了,我的上诉也被二审法院驳回了,那就听天由命吧!
唉,自己有罪居然一无所知,而且还厚颜无耻的自诩为张志新,在法庭上朗诵起了雷抒雁的那首诗,竟然还怨恨法官们公正的裁决,大喊冤枉,简直是对社会法制的莫大侮辱!
但是,我本心是无心犯罪的啊!不知在梦游中无意杀人,算不算犯罪?应该算吧!否则岂不是会有无数的人拿醉酒啊,梦游啊,无意识啊,来做挡箭牌,掩饰自己的罪行,逃避法律的惩处么?
算了,我不会在要求申诉了。人生百年,固有一死。既然两审法院都做出了我有罪的认定,既然有那么多检察官、警官们认定我是有罪的,那么搞错的应该是我,我应该坦然地认罪伏法,那就让死亡的执行命令早点下达吧!
另外,在临死之际我会对我错怪、腹诽、轻蔑过的警官、法官和检察官们表示真挚的道歉,并且向无辜死难的雯美认罪!愿她的冤魂早日安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