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们警卫厅的人,每次去抓捕犯人,都是赤手空拳的上阵吗?”
“那你们可真是勇气可嘉……”
对面警官的表情倏地凝固。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随后,他猛然一惊,心道差点被这小子套进去。
两秒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猛地击掌,大声道:“这么说,这枪是你自己带进去的,对吗?”
“当然,难不成阻止犯罪还让我空手夺白刃不成……过分了吧。”点点头承认后,方执补充道:“现场不是有两把枪么,另一把就是劫匪的。”
“你怎么会有枪?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有枪恐怕不太合理吧。”
警官仿佛发现了什么盲点,抖了抖手中的档案,属于方执的几页纸滑落在桌上。
原来搁这等着我呢?
普通上班族怎么了,作为一个普通上班族,随身带把枪防身也是很合理的吧……
扫了一眼桌上的资料,方执眯了迷眼:“无可奉告。”
这他倒是没话说了,夜视镜的成员在非紧急情况下,都是要保密的,眼前的警卫厅调出的,属于他的资料,也是对公专门伪造的掩护身份。
如非必要,身份不得外露给其他人,更何况他还是特别行动部的人,保密更加严格。
而且,夜视镜也不会像警卫厅一样,随随便便就能掏出个证件来。
所以才陷入了现在的僵局:无法证明自己持枪的合法性。
见到方执这种说辞,明显是没有办法圆谎而拒绝回答,警官心中暗笑,就算没有抢劫这档子事,也足够证明你非法持枪了。
自认抓住方执小辫子的他,抑制住心中的激动,趁热打铁道:“就算暂且不提你有枪这回事,你自称是去阻止劫匪,那劫匪人呢?为什么现场只有你一个?”
“跑了。”方执面色平静。
“跑了?”
“嗯,跑了,胳膊中了我一枪,人跑了,没抓住。”
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
按捺住揭穿对方的欲望,警官继续道:“中了一枪居然还能跑掉?”
“没办法,身体好呗,跑的飞快,地上还有他留下的血……怎么,在场的警员没和你说?”方执反问道。
警官一愣。
还真没人跟他说这个。
看到对方这个表情,方执就知道,在场的警员肯定觉得抓到犯人,正处于立功的欣喜中,又没死人,谁还关心地上那两滴血?
汇报的时候肯定没人想这事。
“还有另一种可能,你和同伙抢劫后,因为分赃不均发生内讧,你开枪打伤了他,他带着赃物逃了,你没来得及跑,就被我们抓了个正着。”这位警官觉得自己发现了隐藏的真相。
根据血迹,第二把枪,和消失的财物来看,事实一定如他的推理一样。
用我提醒您,哪有抢劫完当场分赃的吗……方执都不知道怎么吐槽了。
轻叹一声,方执无奈道:“现场不是有证人吗……你直接去问问她不就好了。”
警官冷笑一声:“金店的店员还昏迷着,而且就算醒了,也不能证明你不是劫匪同伙,或许是她被打晕之后你才进店里的。”
说的好!
方执忍不住想为对方点个大大的赞……你tm分析了半天,可算说对一句了。
他确实是店员被打晕之后才进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