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姐姐、姐夫,你怎么在这?”
尴尬的对视持续了数十秒,斗花第一个打破沉默,怕怕也跟着亲切地喊了一声“哥哥”,卢令令突然注意到怕怕的眼珠颜色变了,以前明明是浅灰色,现在却是一种琥珀般的浅红色,心中一阵疑惑。
“我最近可能要在你们家小住一段时间。”卢令令说。
“好哎!”两个小孩举双手欢迎。
“一起吃吗?”斗花提议。
“不用了,你们也少吃一点,晚上回家吃火锅。”歌丘说,苍白的脸孔下面压抑着一种自尊心受伤似的不甘。
察觉到这一点,卢令令连忙说,“我们先回去准备,你们马上回家好不好?”
“好!”异口同声答应。
“走吧。”
出了快餐店,歌丘幽幽地眺望着天边血红的残阳,“我做饭真那么难吃吗?”
“好啦,谁规定人就得全面发展的,比如说我吧,除了脸长的帅、风流潇洒、机智勇敢、善解人意之外,也是有很多缺点的。”
“臭美!”歌丘嗤笑一声,短暂的不快情绪总算是翻过去了。
“问你件事。”
“你说。”
“怕怕的眼睛怎么了?”
“换了一副眼睛。”回答得轻描淡写。
“纳尼!?”
“是我从拍卖会上买到的一副义眼妖兵。”
“这个这个……哪有姐姐把妹妹的眼珠挖下来的。”
“是医生挖的。”
“你理解错啦!”抓狂。
歌丘望着他微笑一下,“我一直没告诉你吧,其实怕怕生下来就看不见东西,她的眼睛一直是坏死的。”
歌丘说,怕怕一出生就因为生理上的缺陷被遗弃,原本像她这样的狐狸是注定要被饿死的,后来有一位山中隐士捡到了她,养在家里。
歌丘和狡玉游历森林的时候,在那座山谷中找到了怕怕,当时隐士已经去世,怕怕又冷又饿,隐士的尸体已经被它吃掉一只手,一边吃一边哭,心中大概非常非常难过吧,于是她们就把她带在身边,再后来,她成妖了。
妖魄是会挑选主人的,“死眼窥看”选择怕怕并非偶然,因为她深深了解黑暗的孤独。
不过怕怕的生理缺陷似乎是铭记在基因里面的,虽说对于拥有这个妖技的怕怕而言,眼睛是否能看见已经无关紧要,但它确实是一对死眼,这倒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听完歌丘的讲述,卢令令慨叹一声,“我觉得怕怕挺幸运的。”
“为什么这么说?”歌丘笑着问。
“原本她注定要被饿死的,先是遇上隐士,然后又遇上了你这样的好姐姐。”
“也许吧。”
回到家,两人开始准备食材,牛羊肉片都是现成的,卢令令把蔬菜洗干净切好,看着他还算熟练的刀功,歌丘一阵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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