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妈没有看错人。”末末果断地说。“另外,我妈自己做的决定,也没有人能够左右。”
末末从小被他妈修理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撒泼卖萌都没用,找谁求情都白扯。他妈意志就是坚强的不锈钢。没有充分的理由,做出的决定向来是不会更改的。
当然,如果理由够强大,他妈改起来也从来不犹豫。可惜末末碰不上这种好事。
傍晚时分,兰泽的儿孙们围坐在餐厅里,坐满了两桌。
这么多人临时吃饭,当大厨需要强大的体力,娇弱的小邪不可能搞得定。她只是做饭好吃,真正需要搬动大托盘,大汤锅,没有合身的动力外骨骼,她是搬不动的。
所以,晚饭的几桌子饭菜,全是兰纾搞定的。
厨房里帮忙的人手不少。但连玩带聊天,一个活能玩半天,真正顶用的没几个。
还有一帮闲极无聊的熊孩子到处乱窜。他们既要找吃的,又要找乐子。一个管不好,破坏力巨大。
兰纾一边管着厨房里的孩子,一边还把饭做了。
曾几何时,他就是个最大的熊孩子。大概跟久病成医一个道理,熊孩子在他面前服帖得很。
孩子们在餐厅里几乎全坐好了,小狐狸才召唤小麦进来。
小麦一进来,就看见兰纾端最后一盆汤上桌。
他小心翼翼地放好汤,拉开椅子坐下。灿烂的脑袋非常醒目。
“你的脑袋怎么回事?”
“好看吧?不同层次从黄渐变到兰。卫宝辉染的。”
换句话说,他把自己的头,拿给不是人的家伙练手了。
卫宝辉的逻辑库写入过程中,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故,导致这货……有点特别,艺术创作的欲望比较强。
“好看你个头,脑瓜中间全是各种层次的绿。乍一看我以为来了个绿毛龟。”
“呵?你不懂艺术。”兰纾笑咪咪地起身,为三哥拉椅子坐下。
“爸?你看他这熊样。”
“……我真没太注意。”兰泽回过神来。
他这一天,光注意看曲小怜了。除了她,兰泽只看末末……因为他陪着小怜。
就算兰泽的视线路过兰纾,以兰纾的身材,不乖乖坐好,哪能看得到他脑瓜顶上?前黄后兰的配色乍一看,似乎也不是太碍眼。
兰纾并没有少白头,兰泽对他的脑袋一向不大关心。
“吃完饭,自己把脑袋上的颜色解决掉。”小麦是个霸道的哥哥。“别逼我给你剃头。”
“郑叔叔,您老吃饭了吗?旅行到哪了?哈哈哈,我没啥事。”兰纾跳到餐厅外面找外援。“我在家呢。您的假发有没有比较低调一点的?我啊,怪不好意思的,我把头发染坏了,真的。要不然您现在看我一眼?哈哈,绝对不敢动您的收藏品。好好,等您给我开门。”
兰纾进门,小麦奖励他一个白眼。
哥俩闹了这么一出。本来孩子们有些调皮吵闹,这时看着他们的小麦伯父,大气不敢出,都变乖了。
小麦自己的娃,积威之下,一直都很乖。
兰泽心里直叹气。
大概因为是上了点年纪,他现在喜欢小孩子活泼可爱一点。
小麦摆出了一张臭脸,破坏了餐桌上自由而欢乐的吃饭气氛。他真想把这儿子踹出去。
但是,这儿子这么拽,也不知什么地方更像他妈了。
小麦从小长相随他妈。整体相像程度,仅次于挂在墙上的豆子。
其实他只是吓唬了兰纾一句。结果一帮孩子都老实了。
有那么点,他妈不怒自威的意思了。
反观曲小怜……
真的还只是个孩子。
“你弟弟手艺真好!”
她吃得很开心,满眼都是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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