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卖不卖。”
“他想买《南山南》?”
林三是个颇为文艺的民谣歌手,丁宁觉得,他唱《南山南》倒是合适。
问题是,这歌他已经放出来了,再拿来卖,估计价格不会高。
而他本身,很看重这首歌,他不希望用一个勉强的价格,把这歌卖掉。
“嗯。”孔欣馨点点头:“我们都是熟人了,不用拐弯抹角,你开个价吧。”
要自己开价,丁宁可就为难了。
通过这几天的一些了解,他对这世界的歌曲版权费倒是有了解大概,可人吧,初次做某些事,多少没谱,不敢张口就来。
仔细思考了一会,丁宁道:“其实我没想过要把《南山南》的版权卖掉,但大家既然都是朋友,我可以授权他翻唱。”
“这样”,丁宁不想卖,做朋友的再有私心,也不能强求他,孔欣馨顿了顿,道:“那我现在打电话问问他,你能不能稍等下。”
“可以。”反正没什么事做,丁宁并不急。
孔欣馨拨了林三的电话,林三接通了,通话没多久,孔欣馨对丁宁道:“他说他要是翻唱了,肯定会放到网上,那说不定会涉及到利益问题,这你也没问题么?”
这个世界对文娱作品的版权很重视,未经个人允许,就算是免费作品,也不能随意传播,网上几乎找不到什么盗版,林三说要放到网上,那涉及的方方面面就多了。
毫无疑问,没有版权,不能拿来盈利,那林三只能以免费作品的形式推出这首歌。
以他的人气,出免费歌,传播量本就不会少,加上这歌本身质量过硬,火起来的可能性很大。
这世道人心难测,歌一火,就算没问题也会变得有问题。
比如,我唱火了,你要是眼红了怎么办?
就算你不眼红,我唱红过之后,你自己再唱,或者拿给别人唱,收益多半会打折扣,心理能平衡么。
丁宁听得懂孔欣馨这问题里的潜台词,稍一思虑,他计上心头:“这样好了,他要是拿出去传播,我希望他能在开头说明作词作曲的是谁。”
在歌曲前面说明词曲作者,这是个老套路,对双方都有利。
和林三说了丁宁的要求,林三那边还是有些顾虑,怕出什么万一。
知道林三就是当心丁宁的人品,而丁宁的人品,孔欣馨是可以保证的,她十分笃定地答复,丁宁这人可以信得过。
通话到最后,林三还是不甚放心,要求和丁宁见一面。
孔欣馨问了丁宁,丁宁同意,约好周五下午见,双方互留了手机号,这事算是有了个结果。
挂了电话,孔欣馨又说起了十佳歌手的事:“林三都说你这歌好,那你就唱《南山南》好了。他可能会来做十佳歌手的评委,现在暂时不确定。真要是来做了,那就便宜你了。”
丁宁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自信的,不过有关系,毕竟好办事,丁宁笑了笑:“多谢学姐了,学姐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
“我倒是没问题,就怕某人吃醋哦。”孔欣馨瞟了一直一言不发,正在侧目偷看丁宁的顾兮一眼,忍不住揶揄道。
“学姐!”正小心翼翼地偷窥得兴起,突然被孔欣馨提及,顾兮心中一慌,面红耳赤:“你怎么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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