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优先权,指的是两方面。
一方面是指,如果主播被其它娱乐公司看中,需要进入到娱乐圈,那么必须报备i秀。
如果i秀觉得这名主播值得培养,并且开出了和挖人公司同样的价格,对不起,请继续留在i秀,和星悦娱乐合作。
另一方面则是说,如果主播合同到期,想要跳槽到别的平台。
只要i秀开出了和其它平台相同的价格,对不起,也请继续留下。
简单点说就是,只要i秀开价和竞争公司相当,它就享有优先留下主播的权利,主播没有选择的余地。
相比较起来,斗游对主播们的管理,就宽松多了,违约只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像丁宁这样的人,愿意被条条框框束缚吗?
显然不会。
赵书锋这才知道了丁宁为什么会直接选择斗游,敢情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合同上。
其实吧,i秀的合同也没那么死,人气主播的合同,都是独一份各有不同的,一切都可以谈。
如果丁宁愿意到i秀,放弃优先权,赵书锋也不是不可以。
因为就算只能签丁宁一年,哪怕只是半年,他相信丁宁给i秀带来的利益,绝对不是几百万乃至千万可以衡量的。
不出意外,他觉得丁宁未来肯定会大红大紫,那他的i秀出身,就是对i秀莫大的宣传,这生意基本稳赚。
感觉似乎还有回旋的余地,赵书锋道:“合同我们可以单独谈,你不希望有的限制条款,我都可以去掉,那你有没有想法到i秀来?”
这赵书锋真是不死心啊,回应了这么遍,还在问同样的问题,丁宁差点没被他感动:“真的很感谢你能看得起我,赵总。实话和你说吧,我想赵总也应该看得出来,我现在的志向,已经不在于现在几百万钱的得失上,而是长远的未来。”
“违约这事,说好听点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难听点,就是没有信用。无信便是无德,往小里说,他可能只是个人私德问题。往大里说,以后谁要兴起点风浪,这就是个把柄,人人都可以藉此咬我一口。那我可能付出的代价,未必会比你给我的开价少。”
想不到丁宁居然考虑得这么透彻长远,赵书锋心里有些发毛。
小小年纪,就有这么缜密的全盘考虑,说是城府,也不为过。
再想到i秀那些年纪长了丁宁不少岁,满脑子鸡毛蒜皮的心计,实际上脑子连丁宁一半都不如的主播们,赵书锋暗叹了口气。
人比人,果然气死人。天才从来都是与众不同的,这丁宁简直就是怪胎中的极品,似乎找不出什么缺点,前途真的不可限量。
要不是碍于副总的身份,做事得为公司考虑,他真想帮丁宁一把,把他介绍给那些娱乐圈大佬们认识。
不过,他也相信,以丁宁的实力,根本无须他推波助澜。
有些金子,就算丢在恒河中,也能闪光。
丁宁从默默无闻到璀璨夺目的那天,他觉得要不了多久。
唯一遗憾的是,面对一颗冉冉新星的崛起,他明明一早就注意到了,却只能旁观。
不知道以后回想起来,会是什么滋味。
(第四十五章我稍稍修改了下。9月3号之后看的朋友,就不用回头看了。求推荐票,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