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啸天和高泽开的是军绿色的吉普车,一路上颇为的拉风,遇到他们的不管是宝马还是奥迪,纷纷绕道走,这是身份的象征,比那滴嘟滴嘟的警车都要牛逼。
而凌倾城则是坐着自己的阿斯顿马丁,不过是由叶秋来做司机。
一路上,因为凌啸天提及了十五年前的叶家血祸,让叶秋心情比较的沉重,所以他显得非常的沉默,并没有像平时一样去逗女孩开心。
凌倾城也发现了叶秋的不对劲,以为男朋友是因为高泽的事情吃醋呢,红唇主动覆上叶秋的脸颊,亲了他一口,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问我啊?”
叶秋知道凌倾城是在安慰自己,既然这样,他也就顺势把情况搞清楚吧。
“倾城,那个高副官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我看他好像对我敌意很强的样子,特别是在握手的时候,不停的发力。
如果当时要不是穿着军服的话,我想这个家伙很有可能要跟我好好的干一架。”
“安啦。”凌倾城满脸笑意的拍了拍叶秋的肩膀,“其实我只是把他当作哥哥而已,你不要跟他较真啦。”
“较真?跟这个小人物较真我还犯不着。”叶秋有些狂的讲道。
确实,整个华夏,别说是高泽,就算是李少成许浩天这种天之骄子,在他眼里,也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而已。
想和他叶秋争抢女人,还是一边凉快去吧·······
但是凌倾城脸上的笑容却忽然收敛起来了,一向大大咧咧的她逐渐的变得认真:“不,高泽可不是小人物,你别看他只是我爸爸身后的一个副官,但他的背景很大呢。”
“哦?怎么说,难不成又是天海的哪个公子哥?”正在开车的叶秋也被凌倾城的话勾起了兴趣。
“不是的,高泽其实是燕京人,他的父亲是现任的高家家主,不管是背景和家世,比起我凌家都丝毫不差,甚至要略胜一筹。
高泽在很小的时候,高叔叔就想把他培养成接班人,但是他对商业上的那些竞争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才会跟着我爸爸进了军营。
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观山,在部队里,他是一个嗜战狂人,打败了很多高手。
别看他才二十大几岁,但是已经尽力了成百上千次真刀实枪的战斗了,特别是前年在缅甸战场的时候,面对那些破坏分子,高泽可是以一敌百,将那些坏蛋杀的片甲不留!”
凌倾城说的这些都是实话,高泽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一身的腱子肉,体力耐力都极佳。
在华夏,甚至是亚洲,高泽都是让那些雇佣兵闻风丧胆的存在,只要听到高泽这个名字,好多坏蛋都会主动的放弃犯罪,因为这个家伙实在太恐怖了。
他尤其擅长用枪,无论是步枪还是狙击枪,抑或是手枪冲锋枪,在他手中就像是呼吸一样的简单,死在他枪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而作为守卫疆土的军人,他拿过的奖已经不尽其数,什么一等功,特等功,摆在家里都放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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