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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道蠕动的黑线越来越近,只是片刻,就出现了滚滚而来的骑兵队伍,脚下的大地开始剧烈颤抖。

    “首,首领,是汉军!”一名鲜卑骑兵突然嘶吼起来,声音里透出一丝恐惧,不久前,三十多万大军就是被汉军击溃。

    狼撬同样看得清楚,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脸上露出恐惧与不解之色,出关要道被乌桓人占领着,汉军怎么这么快就追到了草原上?难不成乌桓人已经战败?还是像祖上那样,又投降了汉人?

    “该死的乌桓贱种!”狼撬阴沉着脸色,咬了咬牙,抽出腰间弯刀,高举过顶狠狠地挥出,厉声大喝道:“鲜卑的勇士们不要怕!草原的神会庇佑我们,杀了这些汉狗!鼓起你们的勇气,随我杀~~”

    狼撬算是有些头脑,汉军骑兵已经冲来,他们此刻若是逃跑,未必可以逃得掉,还要面对被冲散的危险,同样会失去钱粮、奴隶、牲口。

    如此一来,不如与汉军拼了!

    在这大草原上,他鲜卑男儿皆是马上控弦的勇士,未必会输!

    “杀!”

    “杀~”

    狼撬的带头起了作用,在他的带领下,一千多鲜卑骑兵往汉人骑兵迎了上去,且纷纷拿起肩上长弓,准备在汉人骑兵到了射程之后,以弓箭射之!

    狼撬微微弯腰,强壮的身体正随着战马奔跑,有节奏地起伏着,强弓已经握于手中,一枝拇指粗的狼牙箭已绰于弦上,冰冷的箭矢指向前方,目光转动间,准备射杀汉军的将领!

    然而射程未到,狼撬眸子微缩,前方的汉人骑兵纷纷举起手中一个小巧弓弩,随后,密集如蝗的弩箭射了过来!

    如此小巧的弓弩,竟比弓箭还要强劲!

    霎时间人仰马翻!

    一场遭遇战没有任何悬念。

    在这个没有马镫的年代,骑射的威力不如步射,概因为骑射时还要用双腿的力量驾驭战马。

    能够骑射之人本就是骑兵中的精英,在这一点上,汉人是不如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的。但是连弩这种东西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

    尤其是我带来的连弩,能射两百步,本就不比强弓弱,又不如何费力,不论步战还是骑战都能发挥出原有的威力。

    一番连射,鲜卑骑兵已经有不下百人落马,人的惨叫声与马儿的嘶鸣声冲天而起,一片人仰马翻。

    部落首领狼撬当场死于箭雨之下。

    张飞一马当先,率领精骑冲入,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就有数名鲜卑骑兵被直接扫飞了出去!而后点、刺、劈、撩,丈八蛇矛每次击出,手起处,便有一人落马。

    一千余鲜卑骑兵,死伤者过半,剩余几百骑溃散而逃。

    当我率领精骑到来的时候,只看到一片死伤的鲜卑骑兵,还有车马、牲口、钱粮,以及被俘虏的汉人奴隶。

    张举、张纯死后,渔阳郡已不战而下,我率军从渔阳郡的关口出关,没多久,就发现了敌军的踪迹。

    被外族俘虏的汉人奴隶跪了一地,也不知是感恩,还是吓的。

    同样跪着的,还有刚刚被俘虏的鲜卑人,以及一些伤残,只是被缚了手脚,这些东西原本是绑缚在汉人奴隶身上的。

    “大哥,这些鲜卑人怎么办?”张飞全身上下被鲜血染红,犹如一个杀神。

    我淡淡道:“鲜卑人进犯我大汉,烧杀抢掠,罪不可恕,当斩。”

    此言一出,除却张飞浑不在意,典韦与许褚,以及周围的亲卫都是一惊,没想到往日里平易近人的主公,竟会下了这么一个嗜血的命令。

    命令已下,张飞大手一挥,一百精骑翻身下马,纷纷抄起一把马刀,呼啦啦的涌进被绑缚的鲜卑人群中,各自按住一名鲜卑人的颈部,马刀狠狠劈下,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鲜血顷刻间染红了地面。

    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我率军远击草原,一是为了报异族进犯的一箭之仇,二是为了异族掠走的汉人,哪还有功夫去管理这些鲜卑俘虏?

    何况他们本就犯了死罪!

    指引被俘虏的汉人,将车马、钱粮、牲口运回渔阳郡之后,我率领三千精骑奔向草原。

    ………

    半个多月后。

    我轻轻喝住战马,许褚、典韦犹如两尊凶神恶煞,护住左右,典韦肩后斜插两枝大铁戟,许褚手持大刀,两人盔甲几乎染成暗红色。

    绵绵不息地战马响鼻声中,两千精骑屹立在我身后,他们身上的铠甲,同样染上了猩红色,散出令人窒息的凌冽。

    两千精骑巍然不动,前方远处有着一个鲜卑部落。

    张飞已率领一千精骑长驱直入,杀入那密集的毡包群中,与鲜卑人战至一起。

    这是一个鲜卑的中小部落,人口并不算多,在和连征伐大汉惨败后,人口更是少的可怜。

    一千精骑杀入,分成一个个小队,杀向一个个毡包,张飞则率领一百多精骑,直奔中央那宏伟的牛皮大帐而去,显然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大帐。

    几十名守卫在帐蓬外地鲜卑勇士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悍不畏死的迎了上来。

    张飞怪笑一声,右臂一抡,手中的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将冲在最前面的三名鲜卑护卫扫飞出去,而后丈八蛇矛一个突刺,一名鲜卑护卫的胸膛直接凹了下去,双眼陡然凸出,死死的瞪着张飞,眸中渐渐失去生机。

    与此同时,跟在张飞身后的一百多精骑赶到,将几十名护卫杀的干干净净。

    这样的场景,在我杀入草原后,已经见了几十次,或是张飞、或是典韦、或是许褚率军出击,也就是说,陨落在他手中的大小部落已经有几十个。

    从起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而他率领的三千精骑却少有损伤,本就身负铠甲不说,又有防刺服在身,就是受了些伤,也有我准备好的伤药,穿梭一趟就能拿过来。

    然而战争并不像看到的那么顺利,随着深入草原,到了鲜卑腹地,我才知道了鲜卑的强大,根据俘虏的交代,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和连带领十余万族中青壮,在幽州一场打败损失不少,有女人与孩子在,过些年,鲜卑族就能恢复元气。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没有办法,毕竟他的三千精骑不能攻城,只能攻打一个个中小部落。

    就算如此,幽州铁骑的名声已经传了开去,从最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被俘虏的汉人奴隶已经解救了不少,让他们带着粮食、牲口自行回幽州,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

    难怪史上有五胡乱华的惨剧,单单看五胡之一的鲜卑,现如今就如此强盛,可见一斑。

    而历史上汉末的人口急剧减少,内部连年征战,从最初的几千万人口,到最后只剩七百万人,死伤不计其数,与强盛的五胡形成鲜明对比。

    正在我神游天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的时候,斥候来报。

    “报主公!附近的一个鲜卑部落率军杀来,有一千多骑!”

    我点了点头,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自从杀入鲜卑腹地,攻打了几个鲜卑部落,就与鲜卑骑兵打了几场遭遇战。

    在强横的连弩下,遭遇战战无不胜,让皆是控弦之士的草原男儿没了用武之地。

    左右的许褚、典韦皆面露跃跃欲试的嗜血之色,我笑了笑,下令道:“令许褚率一千铁骑,迎击敌军!”

    “诺!”

    川海市,东城区,老王百货批发部。

    老板王胖子正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上网看着小说,这是他平时在店里的最大爱好。

    王胖子也不挑剔,几乎什么口味的小说都看,现在正看着的,是一本历史的穿越小说。

    主角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把神灯点亮,就可以穿梭于明朝与现代之间,然后主角凭借着现代的各种先进玩意,攻略明朝,简直是爽歪歪。

    王胖子心想,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盏神灯就好了,自己批发部里的东西还怕卖不出去?统统运到古代去卖!这些放到古代那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食盐,在古代更是贵重物品!

    正在王胖子一边看小说,一边yy时,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门口,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

    “先生有什么需要?”看着年轻人走进自己店里,王胖子赶忙站了起来,从对方的座驾来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他虽然不太懂车,却也知道奔驰的价值。

    “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大量!”年轻人笑着开口。

    “不知道先生需要多少?”王胖子不知这个大量是多少,有点纳闷,要大量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干什么?

    “方便面一千箱,矿—长—风—文学www.{c}{f}{w}{x}.net泉水一千件,面包一千箱,火腿肠一千箱。”年轻人一开口,就让王胖子吃了一惊,做了多年批发生意,心下只是一算,就知道了其中的利润,这场十几万的买卖下来,他能赚不少!

    大生意啊!王胖子吃惊的同时,心里狂喜不已,按照小说中的话来说,真是足不出户,喜从天降!

    平时那些进货的,最多也就是几十箱上百箱,哪有一下子要几千箱的?

    “不知先生要什么牌子的?”王胖子尽量把语气放的客气与低微。

    “方便面要康师傅的吧!至于矿泉水,面包,火腿肠,你推荐一个牌子,要好的!”年轻人淡淡说道,表示不差钱。

    顿了顿,年轻人补充道:“要快!晚上必须送到!”

    “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不错,还有金锣的火腿肠,达利园的面包,先生您看怎么样?”王胖子推荐了几个牌子,见年轻人点头,又问道:“不知道先生要把货物送到哪?”

    客人表示不差钱,王胖子能有问题吗?他已经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把货送到!

    “不远,就在附近的恒海别墅区。”年轻人一开口,又让王胖子吃了一惊,身为川海东城区的人,哪能不知道恒海别墅区。

    恒海别墅区,距离他的批发部本来就不远,王胖子曾打听过,那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

    这让王胖子看向年轻人的目光,变得更加不同,就是搞不明白,眼前的年轻人要这么多面包、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干什么?

    难不成开party?王胖子表示呵呵,转念一想,难不成像刚刚看的小说里一样,运到古代去?

    自嘲一笑,王胖子为自己这个天方夜谭的想法,感到有些荒谬。

    他并不知道,他的想法与真相,竟然是一致的。

    在这里买这么多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又住在恒海别墅区的,正是我,他同样不知道,自己买一次东西,竟然差点就被一个爱看小说的批发部老板,猜到了老底。

    大草原上连番征战。

    在见识了鲜卑的强盛后,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鲜卑在幽州一战损伤不少,但也能集结出几万大军,等鲜卑反应过来,集结大军围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打鲜卑部落,是为了解救的汉人奴隶争取时间,让他们回到幽州。

    大大小小又打了几仗,算算时间差不多,我下令回军。

    来的时候,攻打了不少部落,吃喝补给都不愁,这往回走的时候,却是一路坦途,粮食补给成了问题。

    三千铁骑都是轻装简行,没有补给部队,数日间,身上的口粮已经吃完。

    不过这在我眼中,并不算什么问题,三千人吃吃喝喝,他还是养的起的!大草原上没有,去现代买就是了!

    所以他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就找到了东城区的“老王百货批发部”,百度地图上显示,这个批发部距离恒海别墅区很近。

    用pos机结了帐,直接付了十多万的款,我也不怕这批发部的老板骗他,回到海景别墅内等着送货。

    天色刚黑,王胖子亲自开着一辆货车,来到恒海别墅区,后面还跟着三辆货车。

    高额的物业费不是白花的,恒海别墅区的安全性毋庸置疑,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四辆货车被检查过后,才被放了进来。

    王胖子看着一幢幢海景别墅,眼神里满是羡慕与不甘,他这一辈子怕是住不上这样的别墅,直至把货卸下,又多看了几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

    汉末,大草原。

    天色已黑,三千精骑幕天席地的休息着,随身携带的口粮吃完,又是在没有补给的大草原上,让他们心中有些慌乱。

    三千精骑的正中央有着一座大帐,典韦怀抱大铁戟坐在账外,背靠大帐,双眼半开半合的休息着。

    这座大帐,是除了口粮、兵器外,唯一的行军物品,当然是我专用,哪怕张飞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是他搞特殊,概因为平时穿越回现代,拿一些伤药、发炎药的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再穿越回来。

    如今这座大帐更为他提供了掩护,来回穿梭着,一箱箱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被运了过来。

    如今内功大成,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一次抱上几箱东西也不觉得重。

    当一箱箱面包、火腿肠从大帐中搬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看向我的目光都变了。

    不明觉厉中,带着崇拜、狂热等色彩,把这位主公当成了神仙下凡。

    就是许褚与典韦两位绝世猛将,望向我的目光中也满是难以置信,以及一些莫名的意味,敬畏?崇拜?迷茫?庆幸?很难读的明白。

    只有张飞早就习惯了我的神秘与神奇,只是有些咋舌,大哥又开始变东西了,以前是各种宝贝,现如今变出了吃的!

    三千精骑开始吃了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而后在我的命令下,所有箱子与包装纸就地焚烧。

    这些包装上的图案与文字,更让他们不明觉厉,只觉得神秘无比。

    草原上并不缺水,每人都带有水囊,我买矿泉水也只是以防万一,而且准备煮个方便面,但是刚刚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那就是忘了没有锅碗……

    他买的是袋装的,不是桶装的…如果是桶装的,他回现代拿个锅烧点水,每人还能吃上一碗热面。

    一次让众将士终生难忘的晚餐过后,便是幕天席地的一夜休息。

    次日。

    一场狼獒之战!

    几十头草原狼,正围着一只藏獒不断的打转攻击,狼声狗吠中,鲜血四溅。

    动物的战争明显已经到了白热化,三千精骑到来有着不小的动静,并没有影响到战斗的双方。

    “竟然是藏獒!”我喃喃道,场中的藏獒体型外貌和狮子差不多,头大额宽,顶骨略圆,有着茂密的黑色鬣毛,身高足足有一米多,体长更是有一米五以上。

    要不是场中的狗吠声,我还真以为这是一头狮子!

    对于藏獒,他了解不少,并且十分喜欢,本来就准备存钱养上一头,只是后来的际遇,让他淡了这个心思。

    据有关记载考证,藏獒是商周时期由古羌人培育出的,周以后,藏獒广为流传,深受帝王将相所宠爱。

    但是根据考古学家对其古化石的鉴定,证实其历史却已超过五千年。

    国外有关文献对其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士迪夫犬均含有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后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于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古语“犬四尺为獒”充分说明了獒的身高体尺特征及格性用途。藏獒的警觉勇猛,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警惕,但是对于不侵犯领地的动物它却可以置之不理,这也彰显了它正真正高傲、威严的气势。

    纯种的藏獒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十分忠诚,并且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终生忠心耿耿,不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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