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会有这样的感悟?”
柳云初又喝了一杯酒,摇着头道:“那大概是因为……现实不得不令一个人醒悟吧。”凤时锦刚想问他,他便又继续道,“凤时锦,你为什么随身带着匕首啊?”
凤时锦愣了愣,从怀里掏出那枚匕首,匕首的样式十分普通,手柄是木头打制的,她道:“我今儿没在你面前动刀子你竟也晓得我带了刀子。这是师父送给我的匕首,我都是随身带着的,可以拿来防身,也可以削胡萝卜。”
怎知柳云初也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匕首,在灯光下泛着古旧的光泽,但匕首却十分精巧漂亮。柳云初说道:“这是我从古玩市场淘来的匕首,你觉得好不好看?”
凤时锦点头回答:“好看。”
柳云初便道:“夫子说,刀乃是凶煞之物,人带在身上会增加一个人的戾气。那是因为有利器在身,人便可以无所畏惧。我也终于有些能够明白你的心情了。”
“什么心情?”
“当你真的很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是想用刀捅死她的。”凤时锦沉吟不语,柳云初一字一句幽幽道,“那天晚上你想用刀捅死苏连茹的心情,我现在能够体会了。因为我和你一样讨厌她,恨不能捅死她。”凤时锦心里一沉,柳云初明明醉着,突然又变得无比的清醒,双手往桌面猛地一撑就站了起来,直勾勾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这便是我接下来要去做的事。凤时锦,再见,或许以后我们再也不会相见了。”
凤时锦回过神来,站起来就跑出去追,喊道:“柳云初你上哪儿去!”她越发地觉得,今天晚上柳云初约她出来不是跟她倾诉的,而是来跟她诀别的。
凤时锦觉得很不妙。等她跑到店门口,看见柳云初已经解了栓在木桩上的马,他喝得醉醺醺地就爬了上去,尝试了几次勉强坐稳。凤时锦终于明白,这货是有备而来的,他牵着一匹马来以为当真是好看吗,不过是为了和她道别以后更方便自己骑着去干傻事!
“柳云初你给我回来!”
柳云初“驾”地一声,马儿便小跑了起来。他坐在马背上歪歪倒倒,不能很好地控制马儿,双腿夹着马肚也没什么力道,好似随时都有可能会掉下来,而马儿在街道上跑得也死气沉沉的。
柳云初正在努力调整自己的状态。迎面的风吹得他有几分清醒,酒壮人胆,他现在心中唯一想着的事便是要去杀了苏连茹,他不管明天会怎样。
凤时锦见状,下一刻拼命地追了出去。柳云初在前面跑,凤时锦在后面追,并凝声吼道:“柳云初你停下来!听到没有!”
幸好马儿跑得还不在状态,凤时锦一点点拉近她和柳云初之间的距离。眼看着快要抓住柳云初的腿,怎料柳云初突然一夹马肚往马儿背上抽了一鞭子,根本不理会身后追来的凤时锦:“驾!”
“你大爷的,混蛋!”马蹄险些蹬在凤时锦的身上,一下便甩开了凤时锦。凤时锦咬紧牙关拼尽全力往前跑,就在与马儿相隔两尺不能更近的距离时,她顾不上许多,吼了一声像是在为自己鼓气,然后抬脚往前猛地一跳。
还好,她没能葬身于马蹄之下,而是拽住了柳云初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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