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自燕子忱回归之后燕七就搬到了西厢去住,洗个澡、看会儿闲书,待头发干了就上床睡觉,这段日子每天晚上大概都是这样过。次日早上天不亮就起床锻炼,扒着床栏做引体向上,然后是仰卧起坐和俯卧撑,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她爹已经在院子里光着个膀子练了一身汗了,一见她就招手:“来,爹教你打拳。”
“求放过。”燕七掠着抄手游廊出了院子,活动活动手脚,跑上了风屠城的街道。
沿着金戈大街往北去,来自大漠的晨风带着几分劲力扑在脸上,风里是黄沙和苍空的味道,雄壮且辽远。
跑着跑着,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渐渐地赶了上来,与燕七并着肩。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步伐一致地从夜尾跑向黎明。
“最近还有时间练箭吗?”两人坐到早餐摊子旁时燕七问。
“晚上有练。”萧宸道。
“有感觉到进步吗?”燕七继续问。
“没有。”萧宸道。
“……什么原因呢?”
“……”萧宸看看她。
“果然还是得需要偶像的力量督促着啊。”
“……”
偶像去了燕府给家下们安排完一天的工作,正准备搜刮燕子恪几本书看,就见她爹大步流星地迈了进来,一把拎起偶像同志的脖领小鸡子似的往外挟裹:“走走走,去大营!”
乘了她爹的马一路奔去城外大营,也不进营房,直接去了校场,平平坦坦的一片沙土地,一直延伸到天际。
就在这苍天与黄沙之间,一匹神俊的金马正卓然而立,审慎地盯视着向它走过来的人类父女俩。
这真的是一匹金马,一身赤金色的皮毛没有丝毫杂质,阳光下泛着璀璨迷人的光泽,它四肢修长,脖颈健美,体态优雅,不同于边关军的骑兵们所骑的粗壮墩实的马,这匹马的身形纤细却也肌肉发达,就像是马中的贵公子,高傲,冷峻,奢华。
“这马怎么样,丫头?”燕子忱哥儿俩好地一手搭着燕七的肩偏头冲她笑,“爹补送你的见面礼。”
“好到无法形容,我都要哭了。”燕七道。
燕子忱看着这货的面瘫脸,另一手表示无语地叉起腰来。
“这是什么马?怎么长得这么土豪?”燕七问。
“汗血宝马。”燕子忱道,“前一阵子我带兵打劫了一队送补给的蛮子,这马听说也是蛮子从外族抢回来的,还没上呈给他们首领看呢就让老子给接手了。”
“……”燕二痞子这还是杀人劫道啥都干……“原来这就是汗血宝马啊,只从书上听闻过,还没亲眼见过呢,原来长得这么漂亮。”
“汗血马也不止这一个色儿,只不过金毛马更罕见些,”燕子忱一兜燕七后脑勺,“走,骑骑看。”
结果走到近前燕子忱却不上马,提着燕七往上一丢就把丫自个儿扔马背上去了。
“爹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比如上马什么的?”燕七双目无神地看着他。
“身为你老子的闺女不会骑马怎么行!学!”燕子忱转头把手指放嘴里打了个呼哨,远远停在那里的他的坐骑就闻声跑过来,纵身一跃上得马背,和燕七道,“傻丫头,在大漠这地方若是不会骑马,那可就丧失了许多乐趣了。你且看这广漠,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宽阔无阻?有什么地方能让你无拘无束地尽情纵马驰骋?我且告诉你,这地方数秋冬二季最有意思,待你学会了骑马,爹带你去打猎,什么野狼狐狸獐子狍子,连熊罴都有!要不要去?”
“被你说动心了,那就学!”燕七道,“但能不能给我匹小马试骑先?万一我一不留神让它跑起来了——听说汗血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回头你就得去千里之外接我回家了。”
“少啰嗦,我看着你呢,跑不丢你!”燕子忱好笑,“按我说的做:把胸打开,腰板挺直,手放松,抬头向前看,听好——马快步走起来的时候,你需在马鞍上用脚这么着一站一坐,站的时候用腿的力量贴着马腹站起来,坐的时候屁股放松,小腿紧贴马腹……你去哪儿?”
“我我也不不知道道噢噢——”燕七跟着学的过程中这马突然嗨了,咻地一下子就冲了出去,一路颠着她一路就奔向了宇宙洪荒。
骑马最怕的当然就是从马上掉下来,轻则伤重则残,更倒霉一点的跌个颈骨骨折就直接over了,关键燕七骑的这马它还高,跑得又快,这种速度和高度上摔落马背的话十有八.九要残。对此燕七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俯下身紧紧贴住马背,双手死拽着缰绳,若这马一直保持这状态跑下去她倒也能坚持,谁想这货还会急转弯——猛的这么一变方向,燕七登时整个人就从马背上甩飞了出去,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旋转的海星,四肢都在空中抡开了,好在半空里及时被人拦腰一箍,一阵天旋地转地落向地面,却是稳稳立住。
“感受如何?”燕子忱笑哈哈地问她。
“把它叫回来,看我不累它一身血。”燕七道。
虎父无犬女,就从征服汗血马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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