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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记忆中的军旅生活,林远的内心就热血澎湃,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的生活。那挥洒如雨的汗水,只有军人才能吼出来的歌声,是那么的强劲有力。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人,以守卫国土为己任,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那曾经一起退伍的战友,即使一起走向繁华的都市。他们还是对自己关怀备至,亲如兄弟。
那五年他林远活得很纯碎,活得很激情,那是他一辈子都在缅怀,无法忘记的岁月。
当兵?可这问题也就来了,因为自己的母亲,事情还要从今年自己上学说起。
因为贫穷,这山沟里连个学校都没有,想上学都要跑几十里路。可是即使上学,那一个学期60多块钱的学费,父母是绝对拿不起的。
就是当初就是因为自己上学,爹借的钱,受尽了气。两年后娘病的时候都没有钱看病,才病死在床榻上的。
想到这林远的脑袋就一阵头疼,想要当兵,可十年后当兵也要初中毕业,要是上学,岂不是历史又要重演一遍?咋办啊这……
他林远除了当过兵,退伍后当保安,做过小生意外啥都不会啊。再说了自己才八岁有啥办法妙手生财呢?
这上学可定要上的,娘的病也是要看的。唯一的办法就只有一个,想要不历史重演,首先要让家里富裕起来。
林远想通了之后,咬了一口手中的肉粽子,狼吞虎咽起来,他心里明白自己要是再不吃,爹娘又要心酸难受了。
林远吃着粽子,心里咬牙切齿,心里想道:“就凭着俺超越这个时代二十多年的经验,还不能让家里富裕了,打死狗,狗都不信。别说是自己了。”
张桂芝捞起锅里的肉粽子包好后,把锅里的水刮出来。添了两碗生水放了一把米,拉着抽风箱,锅底放了一把干柴。
啪嗒啪嗒的声音传入林远的耳朵里。
夏天很热,烧饭的时候厨屋里的温度更高,很快一锅的稀饭糊糊冒着蒸汽被掀开了锅。
林志夫妻两个各自盛了一碗,蘸着萝卜咸菜就吃了起来。看着父母,虽然看起来吃的很香,林远的心隐隐作痛,自己从没有吃过这样的稀饭。
等锅里的稀饭糊糊有点凉了,一勺子白米被母亲从稀饭中给挖出来。重新放进了一个碗里,端给了正在发愣的林远。
林远看着自己碗里稠糊糊,就知道自己小时候每天吃的都是最好的。
这一刻林远的喉咙被堵着一样难受,呼噜噜喝了个干净,一股热泪顺着脸颊掉进碗里就这么进入了肚子。
“嗯!自己表现的还是要像个八岁的小孩,好好的享受一下父母的爱,不能让父母发现不对劲。至于挣钱的事情,爹不是有土枪吗?先从卖野味开始,等叫了魂后就干。自己一个当过兵的,就枪法来说,爹给自己比起来差远了。”
林远的内心盘算着,计划着,很快构成了一个蓝图。想着想着,呲着牙就傻笑了起来。
吃完了饭,父亲林志打了个饱嗝,母亲开始收拾碗筷。林志转身对着林远笑了笑:“儿子吃饱了没?”
“爹,吃饱了!”林远把吃完的饭的碗筷放在了灶台旁。
“来,爹教你打会儿拳,等你娘忙好了,我们再去给你叫魂。”林志伸伸腰,从茅草厨屋里走出,站在院落里拉开了架子。
林远跟着父亲林志就出了厨屋,此时林志一套拳法打的虎虎生风,林远的眼睛都看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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