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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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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六和小白大气都不敢出。

    “长能耐了。”孙悟空突然说道。

    孙小六和小白闻言立马跪倒在云上。

    “干爹俺错了,这事不怪小白,是俺要来的。”孙小六倒还仗义。

    奇怪的是,孙悟空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喝骂孙小六,他只是叹了口气。

    “你们俩,差点让俺跟混血种开战。”

    混血种是什么鬼?

    别说孙小六和小白,就连孙二二也一头雾水。

    不怪他们见识少,因为这一直都是魔族刻意隐藏的秘密,若非孙悟空当年抓住过魔族的混世魔王,也不会知晓混血种的存在。

    魔族曾经统治着四洲十岛中最富庶的南儋部洲,那时候南儋部洲已经有人类,魔族就跟人类混居在一起。

    魔族一惯讲究血脉,因为血脉不纯的魔族,完全没法修炼魔族功法。

    可跟人类混居数万年,哪能保证每一个出生的魔族都能血脉纯正呢,数万年漫长岁月里,不知道有多少魔族子弟跟人族交合,也不知道生出多少血脉不纯的后代。

    不止是人族,魔族几乎跟所有种族都生出过这样的混血后代,这些后代,就叫混血种。

    混血种不是杨戬杨玉英那样跨种族婚配的后代,他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并没有什么修炼天赋,至少在魔族功法修炼上,他们毫无天赋。

    他们就是孙小六在十族遗事上看到的那些不能修炼魔族功法的人。

    混血种几乎从一出生就注定了悲惨的命运。

    在魔族还统治着南儋部洲的时候,混血种生下来就不被魔族承认,甚至一部分低等魔族的混血种还被贬为奴隶,跟那时候在南儋部洲繁衍生息的人族没什么两样,终年劳作,三餐不继。

    后来魔族被天庭撵到北俱芦洲,几乎所有的混血种都被带到那里。

    就像孙小六在书上看到的,在北俱芦洲,情势骤变,所有混血种都被贬为奴隶,以节省北俱芦洲有限的资源,他们大多数都成了仙魔大战里的魔族士兵,作为最不值钱的炮灰为魔族冲锋陷阵。

    直到三万年前,混血种里出了一个名叫罗宓子的天才,他受魔族功法启迪,首创一种全新的、混血种可以修炼的功法,并且把这种功法教给所有混血种。

    短短数百年,混血种的实力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他们在魔族的地位也迅速攀升,宓子甚至做到魔族知日院智老,成为魔族首屈一指的大人物。

    可后来,魔族贵族认为混血种凌驾于纯血之上是对魔族的羞辱,于是开始打压混血种。

    他们暗杀了宓子,随即大肆逮捕屠杀混血种。

    接着,混血种起兵反抗,连番内战,他们虽然神通惊人,但终究数量太少,最后不敌纯血魔族。

    残留的混血种一路仓皇南逃,最后逃到北俱芦洲与东胜神洲边境,便在这里落地深根,距今已经三万多年。

    魔族一直都知道混血种的存在,却无法把他们彻底消灭,实在是因为与天庭的战争无一刻停过,没有多余精力来征讨他们,但他们在纯血魔族控制的疆域却成功地压制了剩下的混血种,并且抹掉一切武功存在的痕迹,只保留下技击术也就是武术的修炼方法,以增强军队战斗力。

    这也是魔族日渐孱弱却依然能与天庭平分秋色的原因。

    所以,孙冰他们进攻的并非真正的魔族领地,只不过是混血种们偏安一隅的巢穴。

    而那个叫熠子的年青人,毫无疑问是魔族贵族,他自称刑天家的熠子,七万年前的魔帝刑天哪怕到现在都是个传奇,他的苗裔也是魔界十大帝族之一,至今还与其它九族轮流执掌魔帝之位。

    孙悟空也很奇怪一个帝族怎么会跟万寿山这拨杂种魔族搞到一起,难道此人也是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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