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可以引申无限可能。
炒作起来,头条是没跑的。
林志虽然是个女人,出手倒很是阔绰,毫不拖泥带水。
“不用,一个忙而已,我也抢了头条的,不用这么客气,就当交给朋友。”高冷将支票推了过去。
“那不行,这一码事是一码事,钱你拿着,是不是不够?不够我再加。”林志显然误会了,连忙说道。
“不是不够,是不要这个钱。”高冷呵呵一笑,看着她姣好的脸庞,摇了摇头:“我不赚女人的钱,尤其是像你这样漂亮的女人,更何况,我可以肯定的是,你逼婚成不了,不是你不够好,而是对方太渣。”
高冷的话直白而残忍。
林志咬了咬唇,性子一向温柔的她,虽然心中不服,可是也没反驳,只是将支票放到了包里。
她是有些不信的。
她和李晨歌好几年了,一直相处得很好,无论是性格还是价值观,都十分地默契,说实话,李晨歌在外面偶尔花一花,她是早有耳闻也是知晓的,一向将爱情看得很重的她,也曾想过分手,可是却总狠不下心。
女人对爱情,有时候非常地自欺欺人。
高冷站起身,看了看摄影棚的方向,该去忙工作了,于是说道:“走吧,明天六点,会有人准时去跟拍的,我做事,你放心。”
这种说好了的案子,难度系数并不大,不需要高冷亲自出马,他正好拿着案子锻炼锻炼兵马,光一个人跟拍厉害,没用,要整个团队个个都是高手,那才叫精英团队。
一个精英团队,甚至一个杂志社的所有中坚力量,才能成就一个爆料第一人。
“腿麻了,扶我一下。”林志起身,皱了皱眉头,将腿在沙滩上敲了敲,白皙的细肉被沙滩这么撞击,大腿处那抖啊抖的,看得高冷一阵心动。
他伸出手,握住林志细腻的玉手,一拉,起来了,高冷手劲有些大,一个没把握好,整个将林志拖入了怀里,幽香袭来,一线性感名模就这么入了怀。
这跟林志酒后抱着,略有不同,这更有征服感。
如果,能让林志主动投怀送抱,那征服感估计爆表,高冷心想,淡淡将她推开,并未吃她什么豆腐。
林志颇为赞赏地看了看高冷,娇滴滴地赞道:“我听经纪人说,我喝那么醉,你都没占我便宜,也就是你,这么正人君子,要是换了别人,我现在恐怕早被人拍了照,而且被……”
林志不好意思地咬了咬唇,将剩下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正人君子?”高冷走在她前面,也不回头看她,只是哈哈一笑道:“我只是不喜欢强求的,不是不想占你便宜,而是要占,就要光明正大地占,豆腐嘛,要大大方方地吃。”
林志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叮叮叮,高冷的电话响了,一看是简小单的,他慌忙接了起来,这么大晚上,简小单又在跟黑幕,暗访可不是闹着玩的,想必有要事。
一接,简小单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到,她似乎并没有对着话筒,而是只接通按了免提。
“刚那人呢?找到给我往死里打!”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让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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