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 百花争艳。
一颗胖团子鬼鬼祟祟地躲在书房的门口探头探脑,趴在门槛儿上叼着胖手指偷偷儿往里看去。
没人。
见总是在这个时候在书房练字的自家大哥没在,阿妧呆了呆, 小小地纠结了一下, 就垂下了小脑袋哼哼着准备回去跟父亲宁国公一块儿玩儿。
只是才转身, 她就叫一双修长的手给扣住了小肩膀, 熟悉的淡淡的香气传来,阿妧惊喜抬头, 却见穿了一件八成新的蓝色衣裳的林珩正垂头微笑地看着自己。他笑得温柔极了, 阿妧仰头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又急忙往兄长的身边拱。
“来找我的?”胖团子脸上藏不住事儿,林珩一看就知道她有心事, 就笑着问道。
“有一点点啦。”阿妧欲言又止,见林珩笑容温柔,想到自己在阿宁面前听到的话, 不由犹豫了一下。
若她告诉大哥,元秀郡主可能会离京好几年,她大哥会不会很难过呢?
想一想阿妧就觉得难受。
林珩并不是一个滥情的人, 他既然选择和元秀郡主要好,就当真是真心喜欢了元秀郡主。
可是元秀郡主若离京,那她大哥的这份儿喜欢可怎么办呢?
“是什么事儿?想荡秋千了?还是想钓鱼了?今日父亲去会友不在家, 大哥哥陪你好不好?”见胖团子一下子就扑进自己的怀里, 林珩微笑着将她直接抱了起来颠了颠, 想了想就笑着说道, “诚王府的阿瑾有书信给你,要不然咱们一块儿看,看完再回信给他?”
卫瑾和胖团子之间经常书信往来,当然,诚王长孙人从小儿精英教育来的,不仅字儿写得好,学的字儿也多,很能把自己的话都给写明白了。
胖团子就够呛了点儿,看那些潦草还繁体的书信简直就跟看天书似的,常求了林珩和自己一起看,给自己说书信上是什么意思。
当然,十姑娘年纪小,理直气壮地当文盲。
不过最近卫瑾却已经放下了曾经被林珩很赞赏为“有火候”的草书,而是改用端端正正,清秀好看的楷书来写字,阿妧连蒙带猜的总是能看明白了。
看书信虽然不用林世子亲自出马了,她心里也感激卫瑾体贴,不过写起字儿来阿妧就抓了瞎了。十姑娘最长干的事儿就是厚着脸皮抄袭当年电视剧里的剧情,将自己的一些花都拿画画儿的给画出来,当然也不知诚王长孙领会其中多少了。
倒是林珩冷眼瞧着觉得不行。
阿妧的字儿他见过,丑丑的,用不上劲儿,还总是缺笔画缺得厉害,这虽然能够理解,毕竟当初是那啥啥……
可是如今既然聪明起来,那就得好好儿练了是吧?
林珩已经开始准备亲自教妹妹读书写字了。
不求做阿妤那般祸国殃民坑得昭容长公主一脸血的传奇才女,怎么着也得通通文墨是不是?
因此,当阿妧抬头看见林珩的笑容的时候,她内心是纠结的。
林珩如今还茫然含笑地提起诚王府,这要是知道的元秀郡主要远走,那还能笑得出来么?
“大哥哥别总挂着我,多和郡主在一块儿,往后感情更好呀?”胖团子想了想,决定劝劝兄长,就摇头晃脑地说道,“古语有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大哥哥,你觉得是么?”
她眨巴着大眼睛真诚地看着林珩,就见这清俊优雅的青年微微一怔,白皙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忍俊不禁的表情,垂头点了点阿妧的大脑壳儿笑问道,“这话你是从哪儿听来的?你个小丫头。”
才豆丁儿大,还知道朝朝暮暮了。
不会是在宫里学的吧?
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皇帝被林世子一口黑锅就扣了下来。
“随便说说,随便说说。”阿妧就急忙赔笑。
她纠结了一下,扭着小爪子就小声儿说道,“还,还有一句古话,叫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若是彼此心意相通,那彼此爱慕得不得了的吧,就算是隔着天涯那么长的距离,也跟时时贴在一块儿似的。”
是这么个意思吧?
请恕十姑娘这文学素养不怎么达标,别管什么标准答案了,反正如今也没人给她判个不及格,因此她就晃着小脑袋胡说八道起来。
别说,还真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林珩觉得只都被感动了。
他见胖团子紧张兮兮,一副想要安慰自己又恐捅碎自己的小心肝儿的模样儿,笑都要笑死了,只是瞧着妹妹那急的胖腮都鼓起来了,又觉得无奈,抬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见她嗷呜一声扑进自己的怀里蹭来蹭去,亲昵得仿佛这世上他是她最喜欢的人,就含笑问道,“你知道了?”
见胖团子茫然看着自己,他就点了点手中的书信笑着说道,“知道郡主想要跟长公主一块儿离京?”
“大哥哥都知道啦?”那阿妧还纠结什么,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
林珩笑了笑,抱着阿妧走进书房,将她放在桌子上,自己靠在桌边,垂头看坐在红木雕花的桌案上胖嘟嘟的小姑娘。
“她告诉我了。”他笑叹了一声,眼里飞快地闪过一抹不舍。
他与元秀郡主有两年之约,当初不过是想着两年时间能够叫他们看清楚彼此,虽然他喜欢元秀郡主,可是却因元秀郡主先对自己表白,而觉得自己有些高高在上。
可是当那明艳夺目的少女终于褪去了只在他面前才有的一点点拘谨和不自在,坦然而目光憧憬地说起显荣长公主的时候,林珩才发现,原来这场感情里,他喜欢元秀郡主的程度,要比自己想象中的多得多。
他才是那个惴惴不安的人。
她想要成为最出色的女子,想要如同长公主一般做比男子还优秀的女子,他心生敬佩,只觉得她比任何时候还要美丽。
他也比任何时候还要惶恐。
元秀郡主为他改变,他知道。
他说不出那种当元秀郡主变得羞涩之后的心情,可是他却知道,无论她什么样子,自己都是喜欢的。心中轻叹了一声,青年修长优美的身形垂落,抱了抱桌子上的胖团子低声说道,“到最后,觉得不能遵守诺言的,竟然成了我。”
他甚至不愿再坚守什么两年之约,而是想立刻就将她娶回家来定了名分。等她成为自己的妻子,那她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他都不会害怕她的光彩被别人看到。
也不会再担心她来日霍然发现,这世上原来比林珩优秀的人是那么的多。
“那就成亲呗。”阿妧不知道林珩到底是什么个意思,却没心没肺地说道。
这还算事儿呀?
喜欢了就成亲,有什么大不了的?
“若成亲了,我就舍不得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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