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
鉴定结果出来了。
小梅说在死者口腔内和鼻腔分泌物内发现的乙氧基乙烷,证实死者生前曾被人物理麻醉。
“是他杀。”小梅说。
物理麻醉以后实施强奸,在将谭丽丽从天台上丢下去。
可有一点说不通。
就是拖鞋。
如果说是实施强奸以后搬或抗到天台上,那么谭丽丽应该不会穿拖鞋才对。这么来说凶手强奸谭丽丽的时候,她的拖鞋很有可能已经掉落,在强奸得逞以后凶手也没有必要给谭丽丽穿上拖鞋,可为什么在高坠起点和终点两个位置上都看到了死者的拖鞋呢?!
从这一迹象来看,死者最可能是自行走到天台,失足摔死。
小梅给了我一个提醒,她说,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欲盖弥彰。
欲盖弥彰?
我没明白,问小梅什么意思。
小梅脱下自己的高跟鞋,垫着小白脚丫走到我面前,让我抱她?
“啥?”
“我们演示一遍,抱我起来。”
我哦了一声,揽着小梅的腰,将她抱了起来。
“小梅,该你多吃点饭了,这么轻。”
“徐起哥你穿我的鞋。”
“干嘛呀?”
被小梅弄得我有些不太好意思,就没有往案子上面考虑。
“你就假设你穿了我的鞋,走到窗口把我扔下去,这样现场就不会留下你的脚印,就好像是死者自杀一样,不就是凶手欲盖弥彰吗!”
那一刻我震惊了,对小梅竖起大拇指。
放下小梅时,她身子一歪和我来了一个紧密拥抱,和自己的下属有了这种过分的亲密接触,作为领导我会感觉非常过意不去。小梅倒显得很从容淡定,一只手紧紧搂着我的臂弯,另一只手去捡地上的鞋。
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真是让人受不了。
“你脸咋红了?”
“累的。”我胡乱搪塞着,就像小梅刚才一样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缝合尸体就交给你了,我去洗一把脸。”
话音儿一落,我奔进了洗手间里。
在小梅面前我居然红了脸,真是丢死人了,真不知道她会怎么想我。
拧开水龙头,用凉水洗脸。也是在这时我想起小梅和我做的示范,她说的没有错,只有这样,拖鞋遗留现场的疑点才可以说得清楚。
不过,是先发生的关系还是先进行的麻醉很值得注意。
这么说吧,一般熟人(情人)作案肯定是先发生关系,再进行麻醉杀害;而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的话,无疑是先进行麻醉然后强奸杀害。
如果是第一种也就构不成强奸罪名。
眨眼间又到了黄昏。
夕阳打破了安详,让人也变得有些忧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讨厌黑夜。也不知道从那一刻起,我竟害怕孤独。
小梅还记得我说过要请她去吃烧烤,我这个人向来说话算话,所以我们两个在下班时区了夜市地摊上吃烤肉。
这里距离批发市场很近,于是,吃饭的时候我们两个还有意无意地聊了聊案件的事儿。
当然,我也是为了避免聊一些私人话题。毕竟是和自己的女下属一起吃饭,所以有些话题还是要规避。
心情有些郁闷。
我喝了不少的酒。想不到小梅也很有酒量,还和我斗了两杯,一来二去我就醉了,而她却和没事儿人一样,笑呵呵的,还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没心没肺,狼吞虎咽,我就说她一点小姑娘样儿都没有,真担心她以后嫁不出去。
当然这只是笑话,小梅这样的女生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追她的人一定少不了。
“醉了。”
“没醉,继续喝,哥们走一个!”我逞强着。
“能把我喝趴下的人还没出生呢,来,干!”小梅很豪爽,挥手就是一杯下肚。
我喝了一口就不行了,酒精味从胃里往上反,恶心得我有点想吐。可转念一想在自己下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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