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会尽力而为。”福尔摩斯站起来穿上了他的大衣。“这个案子真是很有意思,你收到试卷以后有人到你的屋子里面去过吗?”
“有一个印度留学生叫道拉特?芮斯。他和我住在同一栋楼上,是来问考试方式的。”
“他仅仅是为这件事来你屋子的吗?”
“是的。”
“那个时候你把考试用的卷子放在桌子上面了吗?”
“是的,不过是卷起来放着的。”
“能看出来那是试卷的清样吗?”
“有这种可能。”
“当时有没有别的人在你的屋子里?”
“没有。”
“有人知道清样要送往你那儿吗?”
“只有那个印刷工人。”
“你的仆人知道吗?”
“他肯定不知道,我没告诉任何人。”
“班尼斯特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身上感到不适,像瘫了似的坐在椅子上。我就匆匆忙忙地来找你了。”
“你的屋门现在还一直在开着吧?”
“但我已经把试卷锁了起来。”
“索姆兹先生,可以断定,翻弄试题的人事先不会知道试卷在你的桌子上,而是偶然碰上的。”
“我想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说:“那么我们去看看吧。华生,这件案子可跟你的职业无关,不过,如果你想去就去吧。索姆兹先生,现在我们都听你的了。”
索姆兹先生的起居室正对着学院的庭园,起居室有着又大又低的窗户,上面有花窗棂。这位导师的房间位于第一层。楼上每层各住着一位大学生,一共三人。福尔摩斯停下来看了一下起居室的窗户,然后走近这扇窗户,他用脚尖站起来,伸长脖子往里看。
那位导师说:“他肯定是从大门进去的,因为除了此扇玻璃窗外,再无其他的出入口了。”
我的朋友说:“哦,如果这儿不会发现什么情况,那我们进屋好了。”
当事人把门打开了,我们站在门口时,福尔摩斯检查了地毯。
福尔摩斯说:“这儿是留不下痕迹的,天气炎热干燥,很难找到。你仆人大概恢复得差不多了。你说当时让他坐在哪一把椅子上了?”
“靠窗的那一把。”
“噢,是靠近这个小桌子的。你们进来吧,我已检查好地毯了。当然,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很显然了,这个人进来后,从房中间的桌子上一页一页地拿起试卷,拿到靠窗的桌子上,因为如果有人从窗外经过,从这儿一看便知,他就可以逃跑了。”
当事人说:“实际上他是跑不掉的,因为我经常不是从庭园过来而是从旁门。”
“很好!可是这的的确确是他当时想的。让我看一下那三张清样,有没有留下指纹!他先是拿过这一页去抄的,这个过程用了至少一刻钟的时间。然后,又拿起了另一张。此时你回来了,于是他忙于逃跑,没有来得及把卷子放回原处。当你进屋的时候,有没有听到石梯上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
“肯定没有听到,先生。”
“他因为急着抄,却弄断了铅笔尖,不得不又重新削了一次。有趣的是:那不是一支普通铅笔,它比普通铅笔粗,软铅,笔杆的颜色是深蓝的,制造商名字的颜色是银白的,笔只剩下一英寸半长。如果找到了铅笔,就能找到那个人。他削铅笔的刀子不但大而且钝,这样你查找起来更方便些。”
福尔摩斯的解释把索姆兹先生弄糊涂了,他说:“别的倒还可以想通,可这笔的长短……”
福尔摩斯拿一小片铅笔屑出来,上面印有字母nn。
“你看。”
“不,我还是……”
“华生,nn是代表什么的呢?让我告诉你吧!这是一个单词末尾的两个字母。你如果知道Johann Faber是销路最广的铅笔商的名字,这不是很明白了吗?铅笔用得只剩下Johann后面的一小段了。我希望他抄写试卷时用的纸是薄的,这样能透过纸张在桌上留下抄写的痕迹。让我来看一下,唔,没有痕迹,这张桌子上找不到什么,让我们去看看中间那张桌子上的情况吧。我猜测这个小球就是你所说的黑面团吧。形状像金字塔,里面是空的,上面还有锯木屑。桌面上还有一道划痕,开始时是划的痕迹,然后是边缘不整齐的小洞。咦,那扇门又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通向我的卧室。”